櫥窗廣告違法
沿街店鋪門窗、櫥窗貼廣告不違法,但影響市容,不美觀。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努力營造整潔靚麗的城市環境,針對沿街商家在店門櫥窗上張貼促銷廣告、損害城市形象的,衡水市已經開展了清理行動。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在城市中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型美觀,並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
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城管發現的責令清除,對於不聽勸告者可以進行處罰。
(1)櫥窗廣告違法擴展閱讀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九條城市中的建築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准。對外開放城市、風景旅遊城市和有條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嚴於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准;建制鎮可以參照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准執行。
第十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築物的整潔、美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築物的陽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閉陽台必須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❷ 建好了幾年的牆體廣告,現在城管說我違章,違反江蘇省城市市容管理條例,合理嗎在樓體邊牆上做的大廣告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城市中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型美觀,並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因此,設置戶外廣告,須城建部門批准。至於可不可以收費,你可以要求其出示《收費許可證》,如果經批準的收費項目,是可以收取的,反之,則是違法的。對未經批准設置的廣告牌,城管部門有權處罰。
❸ 店鋪櫥窗貼海報怎麼還罰款城管下了個什麼行政處罰事先通知書
轉載:
1、店面玻璃門上貼字是否違法:店面玻璃門上貼字,屬於戶外廣告回范疇,戶外廣告是答需要先審批後設置的。(另外,廣告設置所用的字眼、規格、用材,一般在地方性法規上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如果店主違犯了,是需要拆除的。)
2、城管是否有權:城管一般都帶有地方交予的其他林林總總的職能,很多是其他部門分攤給城管的工作。你那個地方的城管到底能不能管戶外廣告,得看你的地方法規怎樣說明。你可以找找你們的法律來看。
3、城管是否有權強制拆除:至於強拆,人性化執法的角度上,是應該先通知店主在期限內自行拆除,店主未能履行,才由執法人員強拆。但實際上,執法人員的確是有權強制拆除的。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對亂張掛、亂張貼
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店面房玻璃門屬於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在城市管理和執法的范圍內。
❹ 在牆上張貼小廣告 違法嗎違反什麼法律規定呢
在牆上隨意張貼小廣告是違法的,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在城市中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型美觀,並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4)櫥窗廣告違法擴展閱讀: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二)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拆除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
第三十七條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並可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