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廣告
『壹』 違章廣告法49條罰多少錢
《廣告法》第55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這次的新廣告法,加大了對虛假廣告違法廣告的懲罰力度,如果違反是可以處20萬以上罰款的。
『貳』 廣告違法行為向哪些部門投訴
《廣告法》(2015年實施)第五十三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投內訴、舉容報違反本法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投訴、舉報的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到投訴、舉報的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投訴、舉報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舉報人。
有關部門應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
一、對違反本法行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可以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
三、有關部門應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
『叄』 什麼是違規廣告詞
廣告內容中存在用時間來表述距離,比如「某樓盤地理位置優越,到市中心只要幾分鍾」;使用一些法規禁止的絕對用語,如「某樓盤是頂級豪宅」;還有廣告中包含炫富成分的字眼,如「皇家典範」、「品位,源自尊貴血統」等;還有就是使用了迷信的風水說辭,像「上風上水」、「風水寶地」等。
『肆』 請問違反了廣告法,罰款的標準是什麼
違法廣告處罰如下:
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4)違章廣告擴展閱讀:
違法廣告,指的是廣告行為人由於實施了違反我國廣告法律,行政法規的廣告違法活動,使廣告受眾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並依照我國民法規范而承擔法律後果的廣告的總稱。違法廣告大多是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存在不科學的表述,誤導消費者。
工商部門對2012年8月全國部分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發布的醫療、葯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監測抽查,15家媒體因發布嚴重違法廣告榜上有名。
2015年11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通報了新《廣告法》實施以來全國廣告監管工作情況。監測數據顯示,新《廣告法》頒布以前,我國電視廣播廣告中超過三成都是違法廣告。
從4月底新《廣告法》頒布,到9月1日正式實施,違法廣告數量就下降了近70%,違法廣告時長下降了近87%。新法正式實施以來,違法廣告幾項主要數據指標已連續兩個月實現50%左右的下降。
據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介紹,《互聯網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年底有望出台。工商總局已經與微信方面達成協議,今後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廣告將納入監管體系。在接到舉報之後,工商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也將進行相關調查和查處。
2018年5—11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網信辦、郵政局等八部門將聯合開展2018網路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重點打擊網路侵權假冒、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
『伍』 廣告法中哪些是算違法的
廣告法中違法的如下:
(一)非法經營廣告
非法經營廣告是指違反《廣告法》的規定,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營業證照,擅自承辦廣告業務或超出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廣告經營活動。非法經營廣告的具體行為如下:
1.無證經營廣告,即沒有辦理《廣告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無論是從事常年性的廣告經營活動,還是從事臨時性廣告經營活動,都屬於違法行為。
2.超出經營許可權范圍經營廣告。《廣告經營許可證》對廣告經營的范圍有明確的界定。凡超出經營范圍的廣告經營活動,均屬非法經營。
3.新聞單位內部非廣告經營部門從事廣告經營活動,以及新聞工作者借采訪名義招攬廣告等。
4.外國企業或組織、外籍人員未經中國的具有外商廣告經營權的廣告經營單位的代理,直接在中國境內承攬廣告。
5.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承辦經營性印刷品廣告、贊助廣告、大量發行郵寄廣告等。 對於非法經營廣告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廣告經營者違反《條例》第六條規定,無證照或超越經營范圍經營廣告業務的,取締其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發布虛假廣告
虛假廣告,是指以欺騙方式進行不真實的廣告宣傳。 發布虛假廣告的具體行為如下:
廣告主介紹的商品、服務本身即是虛假的。
(1)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性能、功效等的說明,不符合商品的實際質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變食品、葯品、農葯等特殊商品的《廣告審批表》批准宣傳的內容,進行虛假、誇大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3)利用虛假廣告招生辦學、培訓技術。
(4)發布虛假的「致富信息、實用技術」廣告騙取錢財。
(5)無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郵購為名騙取購物款,非法牟利。
2.廣告主自我介紹的內容與實際不符。
(1)謊稱自己已取得生產許可證、商品注冊證;謊稱產品質量已達到規定標准、認證合格,並獲得專利等;謊稱產品獲獎、獲優質產品稱號等。
(2)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義為自己的企業或產品作廣告宣傳。
3.對產品、服務的部分承諾是虛假的,不能兌現的且帶有欺騙性的。 根據《廣告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發布違禁廣告 廣告主或廣告經營者違反《廣告法》的規定,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作廣告,即構成發布違禁廣告的違法行為。 對發布違禁廣告的行為,《廣告法》規定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布超越經營范圍或國家許可范圍的廣告 超越經營范圍,是指廣告經營者和廣告客戶超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營業證照所明確規定的營業范圍而經營廣告業務的行為。《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廣告主自行或者委託他人設計、製作、發布廣告,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廣告主的經營范圍。」《廣告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廣告有下列內容之一,不得刊播、設置、張貼;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損害我國民族尊嚴的;有中國國旗、國徽、國歌標志、國歌音響的;有反動、淫穢、迷信、荒誕內容的;弄虛作假的,貶低同類產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核准廣告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時按照申請者的營業能力規定了營業范圍。每個廣告經營者都必須嚴格按被規定的營業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無證照或超越經營范圍經營廣告業務的,取締其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50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三條規定:"違反《條例》第八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對廣告經營者予以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廣告客戶視其情節予以通報批評、處以廣告費兩倍以下罰款。"
(五)發布有產品獲獎內容,但不標明產品獲獎級別、時間、頒獎部門的廣告 《廣告管理條例》所指的獲獎產品包括兩類。一類是指獲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授予各類獎的產品和獲得國際組織授獎的產品。另一類是指獲得國家質量獎審定委員會、國務院各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予國優、部優、省優質產品獎的產品。 《廣告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標明獲獎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本屆、本年度或者數屆、數年度連續獲獎的證書,並在廣告中註明獲獎級別和頒獎部門。」第三款規定:「標明優質產品稱號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政府頒發的優質產品證書,並在廣告中標明授予優質產品稱號的時間和部門。」 《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廣告客戶違反《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偽造、塗改、盜用或者非法復制廣告證明的,予以通報批評,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廣告經營者違反《條例》第十一條第(二)、(三)項規定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為廣告客戶出具非法或虛假證明的,予以通報批評,處五千元以下罰款,並負連帶責任。」
(六)發布無合法證明或證明不全的廣告 廣告證明,是指表明廣告客戶主體資格和廣告內容是否真實、合法的文件、證件。 廣告主委託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承辦廣告業務時,應當依法向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提交和交驗上述兩類證明文件,並保證所提交的廣告證明真實、合法、有效;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承辦廣告業務時,應當要求廣告主提供相應證明,並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對內容不實或證明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製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廣告經營者代理、發布無合法證明或證明不全的廣告,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七)廣告主偽造、塗改、盜用或擅自復制廣告證明 偽造廣告證明是指廣告主假造。製作廣告證明文件;塗改廣告證明是指廣告主對廣告證明文件證明的內容進行改制,變換其內容,以適合其需要;盜用廣告證明是指廣告主將不屬於自己所有的廣告證明竊為己有,非法使用;擅自復制廣告證明是指廣告主非法復製法律規定不能自行復制的廣告證明。 根據《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廣告主提供虛偽證明文件,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偽造、變造或者轉讓廣告審查決定文件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為廣告主出具非法或虛假廣告證明 為廣告主出具非法或虛假證明是指《廣告法》沒有授權的機關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擅自為廣告主出具無效的、虛假的證明。 對於出具非法或虛假廣告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依法予以嚴懲。凡因出具非法或虛假證明而給他人造成傷害的,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廣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審查機關對違法的廣告內容作出審查批准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行政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四十六條規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和廣告審查機關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廣告經營過程中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1.壟斷行為的表現 廣告經營過程中的壟斷行為,是指廣告活動的當事人或經濟組織對廣告市場運行過程或這一過程的某些方面的排它性控制,即對其他的合法廣告經營活動進行排斥、控制。其具體行為表現如下:
(1)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廣告經營者簽定限制競爭的協議。它包括:簽訂分割廣告市場的協議,規定各自不進入對方佔領的市場或進入後互不競爭;一致同意共同對付外來競爭或規定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的條件等。
(2)在市場上占優勢的企業,以不正當競爭行為謀取獨佔地位。包括無正當理由拒絕某一類廣告經營者以外的其他廣告經營者作交易;強迫對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條件,搞歧視性價格,對不同的廣告經營者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
2.不正當競爭行為表現。 所謂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欺騙性的、有害的競爭方法與同類企業進行競爭的行為。其具體表現如下:
(1)編造、散布有損於競爭對手的不真實的消息。
(2)採用賄賂或變相賄賂等非法手段招攬廣告。
(3)違反國家廣告收費標准規定,採用改變廣告代理收費標準的手段,爭搶客戶。 《廣告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得在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對在廣告活動中進行壟斷或不正當競爭的,視其情節予以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處5000元以下罰款或責令停止整頓。
『陸』 違章廣告怎樣投訴電話
廣告,依法由當地工商部門屬地管轄。
如果有違反廣告法的行為,可以通回過信函、簡訊答、微信、互聯網、電話或者直接向當地工商機關廣告管理部門投訴。
投訴電話12315。
法律鏈接:《廣告法》第六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十三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違反本法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投訴、舉報的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到投訴、舉報的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投訴、舉報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舉報人。
有關部門應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
『柒』 車輛違章條例我的車身有一些廣告。這屬違章嗎
是違法的,需要去車管所變更車身顏色。如果你是深圳的,那就准備以下資料:車輛登記證原件,行駛證原件,45度車身相片,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車架號拓印件,交給廣告公司幫你審批也可以
『捌』 戶外廣告違章行為處罰內容有哪些
1、未經審批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的責令期限清拆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未經審批擅自懸掛橫幅標語、亂設置彩旗及氣球廣告的,除清除沒收外並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3、隨處亂張貼的除責令清理外,並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4、在店鋪門前人行道擺放任何形式戶外廣告招牌的,除沒收外,並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5、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訂裝指示牌的,除責令清除外,並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玖』 誰給違規廣告大開了方便之門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19日通報,一些電視台播出的「O泡果奶」「莎娃雞尾酒」「邦瑞特植物防脫育發露」等廣告,存在導向偏差和誇大誇張宣傳、誤導受眾等嚴重違規行為,已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停止播出。
該把關不把關,該盡責不盡責,播出平台自然須受處理。2018年1月,吉林四平市工商局即對四平綜合廣播電台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當事人廣告費7萬元,罰款14萬元,共計21萬元。這一處罰看似嚴厲,但難有震懾效果。畢竟,按廣告法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僅僅科以兩倍罰款,有「罰酒三杯」之嫌。對於屢犯不改者,除了依法罰款,是不是還應停止相關平台的廣告發布業務?
同時,一些問題廣告坑騙了消費者,不僅讓消費者破財,還可能傷及消費者身心健康。對此,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代言人應當承擔責任,廣告發布者也難辭其咎,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究其因,平台盡管離不開廣告——有廣告才更有經濟實力,但不能割裂責任,不能違背法規,不能拋開公序良俗。有品位才有號召力,上檔次才有吸引力,老是播放亂七八糟的廣告,跌的是身份,毀的是形象,透支的是信譽。
遏制問題廣告播出,除了平台加強自律,也需監管部門升級監督手段,提升管理效力,不讓問題廣告混跡於世。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