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
發布時間: 2021-02-13 01:34:29
㈠ 疫情防控期間不服從管理人員正常管制的或者私自毆打辱罵工作人員的可以移交司法機關按《刑法》來處理嗎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內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容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可以構成妨害公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拒絕執行預防、控制措施的,組織大規模聚餐、玩樂等群體性活動,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後果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㈡ 在疫情防控措施中,「14+7」天集中隔離觀察指的是什麼
“14+7”天集中隔離,是針對此次本輪新出現的疫情所採取的一種新的隔離觀察方式。
一、本輪疫情傳播和病例傳播特點,根據國家、省、市專家研判意見,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近日下發《關於做好當前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酒店集中隔離人員,在十四天酒店隔離後,再在原地或異地酒店實行七天隔離管控。核心管控區居家隔離人員,隔離時間自進入居家隔離狀態,即從落實“人不出戶”管控之日起算,實施“14+7”管控措施。
三、針對新一輪疫情傳播快,零星傳播,甚至出現超級傳播現象的特點,“14+7”隔離模式也對隔離的有關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疫情傳播力強、速度快,居家隔離人員一定要嚴格執行居家隔離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科學規范落實居家隔離各項要求,做到科學居家、人不出戶。只有大家積極配合,才能在最短時間內阻斷病毒傳播,盡早恢復正常生活秩序。相信隨著“14+7”隔離模式的實施,以及隔離人員的積極配合,本輪疫情的拐點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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