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算違法
⑴ 飲酒駕駛算不算犯罪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如果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就算犯罪,構成危險專駕駛屬罪。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⑵ 飲酒飲酒後駕車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飲酒飲酒後駕車一般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如果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就屬於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拘役六個月以下。
⑶ 周末在家喝酒,有違法嗎
鄰居只是投訴抄你而已襲。警察也是來勸說你一下,只要你態度不是太差,警察不會有其它舉動的。我不明白的是你想怎麼樣,你在家喝酒可能有點吵到鄰居了,所以鄰居報警投訴,然後警察來勸說, 你同意小聲點之後警察走了,這事兒已經完結了,不涉及什麼法律呀。准確點說, 警察上門找你真是很給面子呢,通常這事兒用不到警察,都是聯防隊管的
⑷ 喝酒騎自行車算違法嗎
喝酒騎自行車不算違法,但醉酒騎自行車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4)喝酒算違法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含量:
(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的;
(二)涉嫌飲酒、醉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後駕駛車輛的;
(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
對酒後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⑸ 喝酒鬧事打人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1、喝酒鬧事打人屬於尋釁滋事,如果導致他人打成輕傷以上傷害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犯罪。
2、如果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後果,就涉嫌刑事犯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待檢察院批准逮捕後,正式進入偵查羈押階段。偵查完畢後,公安機關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到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
3、刑期要看對方的傷情鑒定接結果以及其他一些情節,如果對方構成輕傷,打人者最終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刑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對方構成重傷,刑期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輕微傷,處罰是拘留5--10天,罰款5百元,承擔醫葯費,誤工費賠償。
(5)喝酒算違法擴展閱讀: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3、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⑹ 勸人喝酒是違法行為嗎
不是違法行為
不強人所難
對駕駛車輛的人要禁止勸酒
不傷感情的酒還是根據個人意願較好
⑺ 酒後觸犯法律與不喝酒犯法是否同罪
1 饒幸的心理:老認為自己什麼都行,什麼都能幹,辦事不想後果,能瞞一時算一時,自欺欺人。
2 自滿的心理:自己從心理就沒有想過好好工作,好好奮斗,創立屬於自己的生活。滿足於現狀不思進取,今日有酒今朝醉。
3 虛榮的心理:在自己心理上有一種莫不到看不著的東西,它會使自己在別人面前用華麗的語言誇大自己,美化自己,讓別人另眼相看,再加上酒的陪襯自己就更飄飄然了。
4 喝酒的心理:這是喝酒人特有的扭曲心理,心理只要想喝酒,就不顧一切,想方設法的找酒喝。開始不認為這是一種扭曲的心理,這種心 理就叫心理依賴,俗稱「心癮」,是短時間內不能根除的。
5 迴避的心理:一遇到煩事,難事危機到自己的利益時,不是勇於面對,而是沒有面對解決問題的勇氣,不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親人和朋 友,向他們求助,只是用逃避來對待問題,當問題激化,轉化成矛盾,情緒失控時,自己將會崩潰。喝酒消愁。
6 說謊的心理:一外出喝酒,就會給自己編出種種理由來達到喝酒的目的,喝完了還會找出各種有利於自己的辯護理由,掩蓋自己更多的錯誤。
7 無所謂的心理:什麼事都不在乎,遇到事很少加以思考,辦事馬虎。漏洞百出,經常給單位,家庭找麻煩。
8 放縱的心理:明明知道外出喝酒是對身體不利,對工作對家人不負責任,一味的放縱自己不加以約束,自己摔了一個又一個的跟頭。
9 對抗的心理:對家人的勸說和單位領導的批評不當回事,他說他的咱干咱的,他們越煩什麼,就越干什麼,最後害的終歸是自己。
⑻ 喝醉酒打人算不算違法
算
把人打成輕傷以上負刑事責任,輕傷以《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規定的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8)喝酒算違法擴展閱讀
《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⑼ 副駕喝酒算不算違法
耍小聰明了吧?呵呵
從法條角度上講,交警發現你的那個時間點上,如果你在主回駕位置上,應屬於酒駕。駕答駛包括行駛和停靠(車未熄火)。
但你在副駕位置上,不存在酒駕,因為副駕駛位坐著的自然人在交法里被稱作乘車人。乘車人喝酒與否不影響車輛安全行駛。不構成酒駕的違法要件。
記住一個問題:你確實不應該有上車後擰開點火開關的動作,這也屬於操作機動車。做筆錄的時候,記得規避這個動作的描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