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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和礦產專項整治

發布時間: 2021-02-12 22:31:34

A. 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違反什麼行為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已經2010年6月18日監察部第6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處分規定》將適用對象規定為副科級以上行政機關公務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中副科級或者相當於副科級以上的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副科級或者相當於副科級以上人員,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處分。 第一條 為進一步促進行政機關公務員廉潔從政,規范工程建設秩序,懲處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廉潔、高效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副科級以上行政機關公務員。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向相關部門、單位或者有關人員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響工程建設正常開展或者干擾正常監管執法活動的行為。 第四條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決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索賄受賄、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要求有關部門允許未經審批、核准或者備案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建設的; (二)要求建設單位對未經審批、核准或者備案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建設的; (三)要求有關部門審批或者核准違反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市場准入標准以及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的; (四)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違反技術標准和有關規定,規劃、設計項目方案的; (五)違反規定以會議或者集體討論決定方式安排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 (六)有其他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的。 第五條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索賄受賄、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要求有關部門對依法應當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不招標,或者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邀請招標的; (二)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者假借保密工程、搶險救災等特殊工程的名義規避招標的; (三)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並辦理招標事宜的; (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資格的確定或者評標、中標結果的; (五)有其他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行為的。 第六條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審批和出讓,有下列情形之一,索賄受賄、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要求有關部門對應當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採用劃撥、協議方式供地的; (二)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採用合作開發、招商引資、歷史遺留問題等名義或者使用先行立項、先行選址定點確定用地者等手段規避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三)影響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中競買人的確定或者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的; (四)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確定後,要求有關部門違反規定批准減免、緩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五)要求有關部門為不符合供地政策的工程建設項目批准土地,或者為不具備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書條件的工程建設項目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書的; (六)要求有關部門違反規定審批或者出讓探礦權、采礦權的; (七)有其他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審批和出讓行為的。 第七條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城鄉規劃管理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索賄受賄、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要求有關部門違反規定改變城鄉規劃的; (二)要求有關部門違反規定批准調整土地用途、容積率等規劃設計條件的; (三)有其他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城鄉規劃管理活動行為的。 第八條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索賄受賄、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要求有關部門同意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或者資質等級不相符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活動的; (二)要求有關部門為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的開發項目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三)對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求有關部門允許其交付使用的; (四)有其他違反規定插手干預房地產開發用地、立項、規劃、建設和銷售等行為的。 第九條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索賄受賄、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B. 如何防止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

建立監管機制。
加強政治學習。
解決權利集中的問題。

C.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屬於違反什麼行為

屬於違反經濟工作紀律行為。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二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活動的;

(二)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並、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的;

(三)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的;

(四)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的;

(五)干預和插手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的。

(3)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和礦產專項整治擴展閱讀:

遵守黨的經濟紀律的重要性

黨的經濟工作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黨員和黨的幹部在經濟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規范和准則。隨著改革的深化、開放的擴大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在世界經濟形勢變化和加入WTO的情況下,加強經濟工作紀律特別是財政金融工作紀律顯得越來越重要。

能否不斷健全和切實執行各項經濟規章制度和紀律規范,不僅關繫到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經濟工作,而且還會影響到一個地區甚至整個國家經濟秩序的穩定。所有從事經濟工作的黨員和幹部都必須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

各級黨政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都要嚴格遵守經濟工作制度特別是財政金融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職權規定插手這些工作。要繼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關鍵是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規范作用、制約作用和威懾作用。

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無論哪一個領導班子,哪一個幹部,不遵守經濟工作紀律,都要追究責任。對於負有檢查監督責任的領導幹部和職能部門,如果不去檢查,監督不力,出了問題也要追究責任。

D. 2010年兩會出台哪些反腐倡廉規定

2010年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確保「十一五」規劃順利完成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工作,對於保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今年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為重點的作風建設,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拓創新、狠抓落實,不斷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保證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四中全會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實質,進一步明確任務要求。要認真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央關於《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的落實。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對於牽頭抓的工作,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抓緊制定貫徹落實方案,建立相關制度,出台具體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對於協助抓的工作,要切實加強溝通和配合,積極主動地完成承擔的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促進《決定》部署任務的落實。

加強對中央關於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要按照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中央關於宏觀調控、結構調整、自主創新、「三農」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規范和節約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搞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總結借鑒「廉潔奧運」的成功經驗,加強對中央關於「廉潔辦世博」、「廉潔辦亞運」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中央關於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整合監督資源,突出工作重點,通過發現問題和督促整改,增強實效,不斷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以及紀律保障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做到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不動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執行政治紀律,嚴禁公開發表或散布同中央的決定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二)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設新要求新舉措,既要整體推進,又要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當前,要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1.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和整治消極腐敗現象。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厲懲處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深入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在堅決懲處受賄行為的同時,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在市場准入、經營資質、貸款審批、投標資格等方面加以嚴格限制;依法查處中資企業在國(境)外的商業賄賂行為以及國(境)外經濟組織在我國內地的商業賄賂行為。嚴肅查辦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對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地方和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嚴肅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完善反腐敗協調工作機制。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嚴格執行有關依紀依法辦案和安全文明辦案的規定。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和治本功能。

2.認真落實並抓緊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管理和監督的重要舉措,反映了群眾的熱切期望。要修訂完善《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領導幹部要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健全相關制度規定,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

3.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整治奢靡之風。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執行中央的有關文件精神,著力抓好以下工作:(1)繼續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和經費支出,完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鞏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長效機制。(2)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禁違反規定為領導幹部配置用車,積極穩妥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3)進一步規范和改革公務接待制度,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聯誼活動等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4)從嚴控制樓堂館所建設,嚴禁違反規定購建、裝修辦公用房。(5)認真解決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的問題。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的,必須嚴肅處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關制度,認真抓好落實。

4.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和「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對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以及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圍標串標,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物資采購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監督機制。加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力度,並向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延伸,堅決切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司法等領域專項治理工作。

5.積極推進黨務公開工作。推行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是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在黨的基層組織全面推行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加強黨務公開工作聯系點建設,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考核評價、激勵懲處、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黨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逐步推進黨的地方組織黨務公開。

6.拓寬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強反腐倡廉輿情網路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互聯網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渠道。要落實和完善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有關規定,健全網路舉報和受理機制,發揮群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積極作用。要注重對反腐倡廉輿情網路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對網路輿論熱點問題及時作出回應,對重大案件適時公布信息。加強正面引導,積極探索利用互聯網等傳播手段開展反腐倡廉宣傳的新途徑,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這些工作是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內容,也是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建設的迫切願望。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氣力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實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著力解決黨員幹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的改進,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

切實加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加大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的整頓力度。堅決糾正脫離群眾的不良風氣,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定期下訪、及時閱處群眾來信,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反饋、限時辦結。大力整治文風會風,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和范圍,嚴格控制會議數量、經費、規模。堅決糾正違背求真務實精神的現象,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治懶治庸力度,堅決制止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對弄虛作假、虛報浮誇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把黨性分析作為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決反對上下級和幹部之間逢迎討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風,不斷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實效性。各級紀委要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引導領導幹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風,及時發現和糾正少數領導幹部在社會交往、休閑娛樂、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征地拆遷、食品葯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監管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加強對征地拆遷行為的監管,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葯劣葯行為,嚴格落實食品葯品安全責任。集中整治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嚴肅查處環境保護方面的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和救災救濟資金以及政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治理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誠信建設,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和收費行為,鞏固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認真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規范職務消費;制定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國有企業權力運行制衡約束機制;加強對企業重要經營領域和關鍵管理環節的監督,不斷深化企業效能監察工作。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解決虛報浮誇、與民爭利等問題,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加強高等學校、公用事業單位、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探索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途徑和方法。

(四)強化教育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促使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深入開展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強對廉政勤政先進典型的宣傳,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制定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認真落實《關於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

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要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抓緊完善配套制度。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巡視工作。中央巡視組要在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的同時,繼續有選擇有重點地對中央金融單位和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進行巡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要繼續把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作為巡視重點,有選擇地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國有企業和高等學校的巡視。健全巡視工作領導機制,選好配強巡視幹部,加強巡視成果運用。繼續加強對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認真執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況的規定。深化政務公開,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深化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企業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加強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績效管理制等制度,促進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好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

認真執行中共中央即將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及其他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嚴禁領導幹部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就業、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反規定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邀請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督促有關部門完善領導幹部住房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糾正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在集資建房、低價購房、多佔住房等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規范領導幹部離職或退休後的從業行為,不得違反規定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單位領取報酬。規范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准入制度,加強對其資金管理。

(五)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抓源頭工作

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配合有關部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幹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對新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審批事項開展聽證。貫徹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規范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防止和糾正「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等問題,嚴厲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用人行為。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和公正廉潔執法,強化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規范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健全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制度,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行為。深化財稅管理體制、投資體制、金融體制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完善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抓緊出台政府投資條例,試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賬戶實名制,推進反洗錢和徵信體系建設。完善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資源領域統一規范的交易市場,加強對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完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繼續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注重廉政風險防範,充分發揮國家預防腐敗機構的作用。繼續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

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是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要以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為重點,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加強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強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設,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對現有法規制度要及時清理,過時的要廢止,有缺陷的要適時修訂完善,需要細化的要盡快制定實施細則,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緊制定。認真總結基層創造的經驗,推廣一批群眾關注、切實可行的制度。要採取有力措施,扎實抓好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完善執紀執法保障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性。

三、以奮發進取精神和求真務實作風,切實抓好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落實

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艱巨繁重,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組織,銳意進取、真抓實干,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創新意識,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要認清形勢、把握大局,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准確把握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正確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設已經取得的顯著成效,振奮精神、堅定信心,又清醒看到當前反腐敗斗爭的嚴峻形勢,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激勵鬥志、堅定決心,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堅定不移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向前進。要深入調研、把握規律,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層,注重實踐,認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設深層次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鮮經驗和有效做法,不斷深化對反腐倡廉建設特點規律的認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推動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堅持科學理論指導,切實提高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能力,不斷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體制機制制度創新,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緊密結合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積極探索運用管理學、組織學、心理學等現代科學方法和信息網路等現代科技手段,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二)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形成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合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並自覺承擔起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協調各方力量,推動工作落實。要適時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責任制報告制度,將執行責任制情況定期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黨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緊密結合業務工作,抓好所承擔的反腐倡廉任務的落實,抓好本部門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反腐敗協調機制和相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部門之間經常通報情況、交換意見,做到密切配合、優勢互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加強對工作部署特別是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三)切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為完成全年各項任務提供組織保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鞏固和拓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認真總結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的成效和經驗,建立加強自身建設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著眼建設學習型紀檢監察機關,把思想理論建設放在首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拓寬學習領域,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切實增強學習效果;強化實踐鍛煉,努力掌握和運用紀檢監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識、新經驗,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要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配備,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幹部充實領導班子,增強班子整體功能和合力;完善領導班子工作機制、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定期務虛制度,加強對紀檢監察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深化紀檢監察機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繼續加大輪崗、掛職、交流力度,加強幹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專業化水平。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加強非派駐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地方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探索充分發揮鄉鎮紀律檢查職能作用的有效辦法;加強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要切實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要認真解決自身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在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方面發揮表率作用。堅持從嚴管幹部、從嚴帶隊伍,強化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督促幹部秉公用權、嚴格自律。對存在的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對不適合在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要堅決調離,對違紀違法的要嚴肅查處。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牢固樹立接受監督意識,主動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秉公執紀,勤奮工作,樹立紀檢監察幹部可親、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 如何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工程建設問題

對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等市場經濟活動開展專項治理,是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舉措,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及時作出部署,在規定時間內抓好各項工作。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對受理的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市場經濟活動,本人或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中收受、變相收受財物的;未謀取私利,但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公共財產以及國有、民營等各種所有制企業造成較大損失的;未謀取私利,也未造成較大損失,但給本地區、本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等問題線索,要認真調查核實,視情節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實施辦法》、《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等紀律規定作出處理。
各地各部門要針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查找制度層面存在的漏洞,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建立健全簽字背書制度,對工程建設等市場經濟活動的審批、建設、實施等各個環節進行全程記錄,出現問題倒查追責。發改、財政、住建、國土、交通等相關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健全完善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重點人員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加強對土地招拍掛、工程建設招投標、工程項目審批、政府采購等制度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依法辦事、不履職盡責等行為,要嚴肅查處、嚴格問責。

F.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招投標,采購,人事安排情節嚴重的給什麼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四條 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依法應當公開招標而採用邀請招標;
(二)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澄清、修改的時限,或者確定的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的時限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規定;
(三)接受未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或者個人參加投標;
(四)接受應當拒收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所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不按照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或者確定、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違法確定或者更換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依法重新進行評審。
國家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選取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一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直接或者間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要求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或者要求對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公開招標;
(二)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招標人以其指定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或者中標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評標活動,影響中標結果;
(三)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G. 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工程項目改進措施及努力方向

改進措施是:
一要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教育,提高自身能力素質,樹立起心理防線。內
二是建立健全容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用制度約束人,管理人。
三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強化監督,讓相關人員不敢或是沒有機會違規。
努力方向是營造勤政清廉,務實高效的營商環境,為當地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H. 如何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工程建設

一是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方面。重點整治6種行為:要求有關部門對依法應當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不招標,或者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邀請招標的;推薦或指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影響投標人資格的確定或者評標、中標結果的;要求建設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工程建設項目的;要求有關部門允許未經審批、核准或者備案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建設的;要求有關部門審批或者核准違反產業政策、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要求有關部門對不符合預算要求、工程進度需要的工程建設項目支付資金的。
二是插手干預土地使用權審批和出讓方面。重點整治5種行為:要求有關部門對應當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採用劃撥、協議方式供地的;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以各種名義或手段規避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影響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中競買人的確定或者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確定後,要求有關部門違反規定批准減免、緩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要求有關部門為不符合供地政策的工程建設項目批准土地,或者為不具備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書條件的工程建設項目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書的。
三是插手干預政府采購方面。重點整治要求有關部門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物資采購的行為。
四是插手干預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活動方面。重點整治3種行為:要求有關部門同意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或者資質等級不相符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活動的;要求有關部門為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的開發項目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對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求有關部門允許其交付使用的。
五是插手干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面。重點整治要求有關部門違反規定審批或者出讓探礦權、采礦權的行為。

I. 瑞士如何防止個別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招投標、物資材料采購,違反廉潔紀律,為企業非法牟利提供方便

這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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