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幾秒算違規停車
① 路邊電子警察 禁止停車,自動拍照。停幾秒鍾會被拍嗎
違章停車是在3分鍾內駛離,不然就算違章停車。
② 電子眼抓拍違停需要幾分鍾
電子眼抓拍違停時間在五分鍾以內就不屬於違章停車,五分鍾以上就屬於違章停車。
目前拍攝違停的電子眼工作程序是:
一、當車輛進入禁停區域,電子警察會自動抓拍一張照片,如果該車輛在5分鍾內離開,這張照片將會自動刪除。
(2)停幾秒算違規停車擴展閱讀
1、電子眼採用感應線來感應路面上的汽車傳來的壓力,通過感測器將信號採集到中央處理器,送寄存器暫存(該數據在一個紅燈周期內有效)。
2、在同一個時間間隔內(紅燈周期內),如果同時產生兩個脈沖信號,即視為「有效」,簡單的說,就是如果當時紅燈,你的頭輪子過線了,而後輪子沒出線,則只產生了一個脈沖,在沒有連續的兩個脈沖時,不拍照。
3、黃燈亮時,拍照系統延時2s後啟動;紅燈亮時,系統已經啟動;綠燈將要亮時,提前2s關閉系統,主要是為了防止誤拍。所以很多計程車司機都知道,差不多就可以走了,一樣沒事就這個道理。但是建議大家不這樣做,因為時機比較難把握喲。
③ 人在車上停了幾分鍾算違章停車嗎
不算,只能算臨時停車。停車分臨時停車與停放車輛:臨時停車是指人版車不離或卸貨、下客即權停即離,停放車輛是指停車後人車分離。因此,區分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主要看駕駛人是否離開車輛:如在路邊短暫停留,駕駛人不離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則為臨時停車。
④ 請問禁停路段停車超過10秒算違停是哪一個條款規定的
這個是算的。車子只要停在禁止停車的路段三十秒以上就會被拍照。
⑤ 路邊臨時停車幾分鍾算不算違章
沒有禁止停車的地點,停車時間不受限制,停多久都不算違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1、停車的注意事項及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5)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5)停幾秒算違規停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⑥ 請問,汽車停多長時間才算違停
我國法律沒有對停車時間進行規定,如果是在指定地點停車,停多久都不會被判定違章,如果是在規定禁止的地方停車,交警有權利使其駛離,如果車主不在現場或者拒絕駛離,交警有權利將其拖走,並且罰款。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6)停幾秒算違規停車擴展閱讀:
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⑦ 停車多長時間算違章
沒有禁止停車的地點,停車不受時間限制,停多久都不違章。
1、停車分臨時停車與停放車輛:臨時停車是指人車不離或卸貨、下客即停即離,停放車輛是指停車後人車分離。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機動車,但依法施劃停車泊位除外,道路上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3、路邊臨時停車時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違反停放機動車或臨時停車規定,值勤交警可指出違法行為並責令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除罰款處罰外並可拖移違法機動車。所以法律並沒有時間的界定。
(7)停幾秒算違規停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章處理
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你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⑧ 違章停車,停多久才開始抓拍。
如果車輛進入禁停區域,電子警察就會自動抓拍一張照片;該車輛在5分鍾內離開,則這張照片將會自動刪除;而當車輛違停超過5分鍾,電子警察則會抓拍第二張照片,並同時上傳至系統,將會按照違法停車處罰。
只要攝像頭轉到你的停車位置,掃到你的車就開始了,如果再次掃描時確定停車時間以超過規定值(比如90秒限時抓拍),就開始抓拍了。
拓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違停,不以違停時間長短為依據,在禁止停車的地段一分鍾都不可停留,為公眾服務的營運車輛如公交車和計程車還要專門設定公交車站和計程車停靠站,並且要求他們即停即走,社會車輛更要注意,不可因自己隨意停車,從而影響其他的交通參與者。
⑨ 停車幾分鍾後才算違章停車
沒有具體規定。
所謂臨時停車,是指車輛在非禁止停車的路面,在駕駛員不離開車輛的情況下,靠道路右邊按順行方向作短暫停留。
目前,有允許臨時停車標志的道路,一般都聚集在商業區域或是上下車頻率較高的地區。但對於「臨時」的時長並沒有硬性的規定,更有交警部門表示,只要駕駛員不離開的短暫停留,即為臨時停車。
但當維護交通秩序人員或駕駛員本人認為妨礙交通時,必須迅速離開,以免妨礙他人通行。
(9)停幾秒算違規停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參考資料:網路-臨時停車
人民網-駕駛員不離開 臨時停車算違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