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六類違法
① 交通違章扣6分分別罰款各是多少
很多老司機平時的駕駛習慣不好,很多時候感覺一次扣6分無大所謂,還有6分呢,殊不知扣兩個6分就啥都不剩了,所以大家還是要對2020年最新的交通規章了解透——
2018年最新交通違章規定,這些行為直接被扣6分!
1、闖紅燈、闖黃燈
這是幾乎所有違章里排名第一的,也就是闖紅燈。很多人存在僥幸心理,認為這個紅燈路口沒有攝像頭,其實交管部門早已把你記錄在案,就等你去交管所扣分交罰款了。再給大家重申一遍,闖紅燈直接扣6分,罰款200元。
很多人都曾經問過老王:闖黃燈算不算違章,會不會扣分?老王告訴你,很可能扣分,具體會不會扣分,就看你的運氣了,最好的避免方式就是每個黃燈亮起的時候,你就不要在爭搶幾秒了,不然很可能6分200塊了。
2、超速、超速、超速,重要的事情還是得三遍
第一,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普通的城市道路上行駛,超速20%以上50%以下,扣6分;其他車輛的駕駛時速超過規定時速的20%到50%的將扣6分,最高罰款2000元。
第二,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駛,只要超速不到20%的,直接按扣6分處理,如果超過20%直接扣光所有分數。
3、超載也是使不得
第一,貨車超載30%以內,或者載貨車違規載客,客貨混裝的車輛,直接扣6分罰款200元;
第二,駕駛營運客車,但是公共汽車、地鐵除外,超載不到20%的,扣6分;駕駛普通轎車超過20%的也是扣6分;
4、不避讓校車
這個點很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相關規定說明不避讓校車如果被現場執法抓到,會直接扣不避讓車輛6分,罰款200元。
5、違規停車、佔用應急車道
再提醒大家以下,高速公路不能違規停車,除非是營運車輛。非營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違規停車,不打開雙閃之類的提醒,被抓拍到要被扣6分的。正常的做法是,及時打開雙閃,停到應急車道或其他安全地帶後,在車輛50米後設置警示燈或警示架。
6、不按照規定休息,疲勞駕駛
這個雖然很難抓到大家,執法率很低,但是也是提醒廣大大車、運輸車司機,單次開車不要超過4個小時,要按時休息。
最後送給大家一句,金錢誠可貴,性命價更高。希望每一位讀者司機都平安、幸福
② 交通違章處罰有哪幾類
交通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
1、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2、記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③ 十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什麼
1、機動車復違法停放;
2、機動車無序排隊制進場;
3、非機動車亂停亂放;
4、攤點違章佔道經營;
5、非法營運三、四輪車亂闖亂行亂停;
6、無證駕駛;
7、非法客貨運三輪、四輪電動車違法上路;
8、機動車無牌、假牌、套牌;
9、機動車違法闖禁行;
10、計程車隨即停車攬客。
(3)交通六類違法擴展閱讀:
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徵:
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為的違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用於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違反了它便是違法行為。
3、行為的情節輕微性。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交通違法行為是情節輕微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裁。
4、行為應受處罰性。交通違法行為是應當受處罰的行為,實施處罰的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國家專門機關——公安機關,處罰的類型只能是行政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違法行為
④ 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有哪些
交通違法行為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常見的是:只圖自己方便省事,不講文明道德,影響交通秩序,妨礙他人行車、走路。如橫過街道不走斑馬線,隨意翻越交通隔離墩、護攔;在人行道上、人行天橋上、地下通道口擺攤設點,佔道經營;在郊區公路上打麥、曬谷、揚場、積肥、放牧,影響過往車輛通行,埋下交通事故隱患;騎自行車、三輪車違章載人、違章載貨等等。嚴重的違法行為如無證駕車、酒後駕車、疲勞駕車及駕駛報廢車、拼裝車和超載、超速等。
社會是個大家庭,與小家庭一樣,每個家庭成員都要遵守家裡的規矩。不遵守大家庭的交通規矩,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既是小家庭的悲劇,也是大家庭的不和諧。
(一)在公路上打穀、曬麥、揚場、積肥,既影響車輛暢通行駛,還會因車輛打滑等,而發生交通事故。
(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安全性能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嚴禁載人。村民和外出務工人員擠乘這兩各車輛出行,容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在公路上放牧、趕牛羊牲口,既影響過往車輛通行,又會使牛羊受到驚嚇發生交通事故。
(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畜力車駛入高速公路,很容易發生事故。
(五)在城鎮街道旁或人行道上擺攤設點做生意,既妨礙交通,又影響市容市貌。
(六)三輪車在城鎮街道上行駛,載貨超高、超長、超寬,既影響其他車輛行駛,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七)三輪車在城鎮街道上行駛,載貨又載人,不安全。
(八)在城鎮街道上行走,不走人行道;過街不走人行林橫道線;橫穿公路;隨意翻越護欄或隔離墩等,都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不良行為。
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也屬機動車(含摩托車),駕駛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
(一)駕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含摩托車),必須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則》中的規定,年滿18周歲以上經過專門培訓,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證件、牌號。
(二)購買、轉讓、更換機動車(包括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拖拉機)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到公安交通部門申請登記,交驗相關的有效證件,接受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
(三)文明駕車,注意道路兩邊的各種交通標志,嚴格按照標志行駛,小心謹慎,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四)機動車從登記之日算起,要按期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五)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運輸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只允許掛一個斗,鬥上嚴禁載人。
(六)夜間通過急彎、陡坡、拱橋、人行橫道或沒有交通信號的路口時,要交換使用遠、近光燈減速,同時鳴喇叭示意。
(七)夜間在沒有路燈或下雨、下雪、霧大等能見度低的情況下開車,要減速慢行,每小時車速不超過40公里;要打開前照燈,示廓燈、後位燈、閃光燈。近距離跟車,不得使用遠光燈。
(八)在沒有中心線和狹窄的坡路上要減速靠右行駛,讓下坡的一方先行,互相保持安全距離。
(九)駕車時,不要撥打或接聽電話;下坡時,不得熄火或空檔滑行。
(十)低速載貨汽車在城鄉道路上行駛,每小時不超過40公里;拖拉機不超過20公里。下坡、轉彎時要減速慢行。
(十一)為了您生命財產的安全,您務必在行車中,集中精力,密切注意各種交通標志,小心謹慎,按各種交通標志操作行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十二)摩托車只能載一人,不能超載。駕車人和乘車人都要戴頭盔。
(十三)駕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載人、不超載的規定。
(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不得駛入高速公路。
(十五)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持有:行車證、駕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等;按規定懸掛牌號,保持完整、清晰,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十六)不得駕駛拼裝車、報廢車。拼裝車和報廢車各種部件磨損嚴重,技術性能已不符合安全標准,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十七)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載貨從地面到貨物最高點為2.5米,寬度不超過車身0.2米,長度不超過車身1米。
(十八)兩輛車不得並排在一起邊駕駛邊聊天。並排行駛佔道,影響其他車輛通行,聊天分散注意力,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十九)不酒後駕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和摩托車。酒後神經麻痹,感覺遲鈍,影響注意力。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二十)對車輛要定期維修保養,任何小毛病都不放過。出行前要檢查一下車況,避免行駛中發生故障,釀成交通事故。
⑤ 嚴懲道路四類違法違章
您好!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不止四類,起碼有六類:
六類重點違章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客貨運機動車嚴重超載的;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500元罰款。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牗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客貨運機動車嚴重超載的,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均將按照新交通法進行處罰。
謝謝閱讀!
⑥ 上海市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中的「嚴查六類交通違法」是指什麼
嚴查的6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機動車超速、客車超員、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高速公路違停上下客、非客運車輛載人。
⑦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幾類
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7)交通六類違法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依法可以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含量;
(五)收繳物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第三十三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含量:
(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的;
(二)涉嫌飲酒、醉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後駕駛車輛的;
(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
對酒後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⑧ 各種違章分別扣幾分罰款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具體的罰款要看違章行為和當地的處罰規定。闖紅燈扣6分,罰款要看各省、市的具體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8)交通六類違法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第六十六條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⑨ 駕照扣6分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駕照扣6分的違法行為有以下14種: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11、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9)交通六類違法擴展閱讀
駕駛證記分是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記分周期為一個審驗期,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於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恢復駕駛資格。
該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麼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為一個積分周期。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後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麼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