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卡違規套現
A. 工行公務卡套現被鎖,在Poss機上刷不出來。為什麼在淘寶還能消費
可以套出來
B. 「用信用卡套取現金」屬於犯法的嗎
違法。
根據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2)公務卡違規套現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為信用卡申請人製作、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涉及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或者涉及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
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分別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定罪處罰。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或其人員,為信用卡申請人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
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分別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
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防範措施:
要防範信用卡套現帶來金融風險,首要任務是明確信用卡套現行為的性質,必須在法律中嚴格界定非法套現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處罰標准。
才能在現實中產生對非法信用卡套現的威懾力,以保障銀行的資金安全,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其次,建議加大對銀行卡立法的力度。
銀行卡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有關銀行卡持有者與發放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及發卡機構、商戶之間利益的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層次較高的法律予以確定。
在美國,對消費信貸產品、信貸額度、利率、擔保、抵押、保險、還款條款、信息披露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對於規范、推動銀行卡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
我國的信用卡立法可以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加快立法的進度,以保證在處理銀行卡相關問題時有法可依。
發卡機構的防範措施。在目前法律規定尚不健全的情況下,發卡機構應該在大力拓展信用卡業務的同時,加強風險防範的意識,發卡前嚴格審核申請人的條件,嚴格審批額度。
強調發卡源頭的風險控制。在與特約商戶的協議中,明確特約商戶不得協助持卡人套現,強化其違約責任,以約束特約商戶的行為。
各銀行間應共享違規客戶信息系統,避免同一客戶反復辦卡;引入銀行卡保險機制,與保險公司合作,參與信用卡風險的有關保險,降低信用風險。
C. 我的公務卡被單位財務科長拿去套現,現在他因為貪污公款被檢查機關帶走,也還不上我的錢,他拿我公務卡套
算個人行為。而且還不上會影響你的個人信用,所以不能把卡交給別人使用。
D. 公務卡套現該怎麼防治
何必防?只要正常使用,要不就不發行得了!
E. 公務卡如何酒店套現
有些酒店是可以套現的不過會有相應的回扣,盡量去連鎖酒店套現。
F. 用公務卡套現是否構成犯罪
你好。
套現涉嫌違法,如果惡意透支,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且數額較大,則構成犯罪。
我清楚費率最低的POS機。
G. 公務卡套現五千
參考 38、師太!你就從了老衲吧!
H. 公務卡如何套現
去幫別人買東西了,讓別人把錢給你了
I. 他用公務卡套現借給朋友,朋友還不上了怎麼辦
那就只能你還了,因為卡是你的卡,所以你必須還上。
J. 公務卡套現
參考 38、師太!你就從了老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