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套取補助
『壹』 刑法關於騙取國家補貼怎麼判刑
涉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違規套取補助擴展閱讀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貳』 沒有套取國家補貼,只是違規了怎麼辦
違規了不是違法了,這個還可以自己改過來好在沒有違法,積極主動的去改過以前的錯誤就好了
『叄』 騙取國家補貼怎麼量刑
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一百二十六條分別規定了騙取國家財政撥款、退稅款或者補貼行專為與財經方面屬的其他違紀違法行為,這兩種行為都規定在《條例》第十一章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中,侵犯客體為同類客體,均為國家財經管理制度,行為客觀方面也都違反了財經紀律,具有類似性質。所不同的是,《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屬於兜底條款,該條款與《條例》第十一章中規定的其他各條款之間具有補充與被補充關系,即對於行為雖不符合該章所規定的各種具體違紀行為的構成要件,但仍然存在財經方面的違規要素的,可以依照該條定性處理。
『肆』 農村黨員套取補貼款違反了紀律條例哪一條
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
第九十五條 農村黨組織、社區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中的黨員從事下列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理:
(一)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的管理;
(五)代征、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八)依照黨內法規從事黨的紀檢、組織(人事)、宣傳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貪污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九十四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挪用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時間不足三個月,但數額較大的,依照本條規定處理。
第八十五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前款所列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因受賄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因索取財物未遂而刁難報復對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伍』 關於違規套取國家農業補貼資金的法律依據
可以向財政部和地方財政局舉報。
『陸』 騙取國家補貼資金罪 騙取國家資金怎麼判刑
刑法中沒有騙取國家補貼資金罪,騙取國家資金涉嫌詐騙,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違規套取補助擴展閱讀
個體戶老闆廖熙秀通過虛增建造瓜菜大棚面積,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百餘萬元,一審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作為監管部門,本該層層把關看好錢袋子,然而,時任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農業局局長王秀璽、副局長黎運書卻把國家財政補貼當「搖錢樹」,充當內鬼和幫凶,大肆收取好處費。
近日,白沙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秀璽主動投案自首、真誠悔罪、積極退贓,犯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決定免予刑事處罰。黎運書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執法者為何蛻變成幫凶?《法制日報》記者采訪多個部門,揭開了縣農業局正副局長聯合個體老闆的騙補內幕。
審計牽出了騙補副局長
2014年3月至4月,海南省審計廳對白沙縣政府財政補貼瓜菜大棚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海南萬寧籍個體老闆廖熙秀成立的白沙向民等三家瓜菜專業合作社建設的瓜菜大棚項目工程,也在審計之列。
根據審計結果,三家瓜菜專業合作社實際建設大棚面積為133.66畝,共虛報面積133.34畝,騙取國家財政補貼133.34萬元。
對此,海南省審計廳將審計報告及時移送給了檢察機關。2015年6月,白沙縣人民檢察院根據此線索展開初查。
辦案人員調查發現,瓜菜大棚建設項目是由白沙縣農業局分管副局長黎運書具體負責。瓜菜大棚驗收當日,縣農業局局長王秀璽、副局長黎運書參加,最後,正副局長均在驗收合格確認表上簽名。
據介紹,黎運書打聽到海南省審計廳對大棚進行審計的消息後,一直惴惴不安,終於不堪壓力,於2015年8月12日到白沙縣檢察院投案自首,這起重大騙補案逐漸浮出水面。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人民網—正副局長協助個體老闆騙取國家補貼
『柒』 套取國家補貼資金判什麼罪!
刑法中沒有騙取國家補貼資金罪,騙取國家資金涉嫌詐騙,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版、拘役或者管制。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捌』 企業騙取國家補貼 是否構成犯罪
騙取的國家補貼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或者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8)違規套取補助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2007年11月27日,被告人陳某某以妻子劉某某的名義注冊成立了重慶某某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實際運營系由陳某某一人全權負責。2011年至2013年,陳某某以某某公司的名義,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有限公司支付ISO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費769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有限公司支付產品網路營銷業務費75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某設計院支付國際市場宣傳視頻作業業務費45000元的事實。並於2012年1月17日騙取了「2011年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的財政補貼130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產品網路營銷業務費75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某某設計院支付國際市場宣傳視頻製作方案業務費45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某某設計院支付國際市場宣傳手冊製作及翻譯方案業務費48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費97600元的事實,於2013年1月28日騙取「2011年中小企業開拓資金和工作經費」項目的財政補貼150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某縣特色旅遊商品視頻宣傳資料的翻譯及製作費65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中國武陵山旅遊商品網路營銷推廣項目的製作開發費958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武陵山旅遊商品宣傳畫冊(2013版)的翻譯及製作費50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黃花菜加工實用新型專利技術發明的申請費115000元的事實。於2014年1月21日騙取了「2013年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的財政補貼150000元。被告人陳某某先後騙取國家財政補貼共430000元。
『玖』 非法套取國家補貼的行為向什麼部門舉報
要看是什麼樣的補貼。如果是農業方面的可以向農業局投訴。如果是其他的補貼可以向當地街道去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