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違法
A. 婚外情違法嗎
出軌,用法的語言來解釋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
通俗來說,出軌可以理解為我們常說的婚外情。
1、出軌違法嗎
當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對婚外情的處罰。
如果只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屬於道德問題,也沒有違反婚姻法,嚴格來說不承擔民事責任。
而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這就涉嫌違反婚姻法中夫妻之間應當忠誠的法律規定了,可作為離婚的合法條件之一。
同時,出軌的一方是過錯方,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理應少分。而出軌中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2、出軌犯罪嗎
出軌是不是犯罪不能一概而論,要分析具體情形。在這里列舉現行刑法中與出軌這一行為有關的罪名:
(1)重婚罪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中「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這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當然,第三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證據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在許多公司或者個人的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要以基本事實作為決策的依據,能證明「基本事實」的證據,對事項的決策,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李軍私人調查提醒委託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各種證據的獲取,調查公司的取證工作滿足機構和個人的需求,您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依靠:
1、從中立第三方得到證據;
2、相關文件;
3、信譽良好的私家偵探;
4、經得起檢查的准確證據。出軌證據收集是需要技巧的,搜集的有些證據不僅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很可能還會被反告你侵犯別人隱私。建議你找專業的人跟蹤調查下。李軍私家偵探提醒委託人這個行業比較亂,你找的時候,最好當面談,別被騙了。可以給你些建議。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B. 婚外情觸犯法律嗎
婚外情指的是已婚者在外面有了其他的戀情,婚外情是違反了社會道德的一個行為,不觸犯法律。但是,如果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則構成重婚罪,則觸犯刑律,是要接受刑罰制裁的。
婚外情的基本表現形式:
1、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的通姦形式。
2、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這三種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只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無過錯方可以據此要求損害賠償;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
因通姦而引起離婚,如果無過錯方有充分證據,則對方要承擔過錯責任,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財產。
《刑法》第258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三條第2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姻法》第四十五條: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婚外情違法擴展閱讀:
因婚外情離婚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因婚外情離婚如何取證
現實中,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可謂是五花八門,但這方面證據比較難以取得,而且單獨的證據也很難證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應當盡量多地准備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以便於法官綜合判斷:
1、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2、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3、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4、手機簡訊: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簡訊,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簡訊聯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簡訊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
但由於簡訊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簡訊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採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並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簡訊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比如簡訊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簡訊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5、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列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採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
但由於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為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6、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系,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
7、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婚外情的取證方式要注意,無論是你自己親自取證,還是請其他人幫你取證,必須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法院將不會採信。比如:糾集多人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等,那樣的話,不僅法院不會採信,在法律上還是一種侵權行為。
二、婚外情離婚需要注意的問題:
1、關於撫養權,可以證明一方無經濟能力,有疾病,或者有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惡習等,或證明自己的經濟能力、生活習慣可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長。
2、不要簽收調解書,堅持要判決。調解喪失上訴權。判決結果對一方不利後上訴,在上訴期間僱傭調查事務所對領一方進行監視、拍照,如有出軌證據,將其以新證據名義向二審提交。
3、離婚時女方會得到優待,比如在房屋、撫養權,並不是法院有親戚的結果,是我國婚姻法對女性的保護。
4、如證明了一方有法律規定的過錯,不適於撫養孩子,可相應要回撫養權和適當多一些的夫妻共同財產。
C. 婚外情犯法嗎
出軌是個人品德敗壞道德淪喪的一種表現,但是不違法,所以,法官只會酌情回分配,如果對你答造成傷害了,比如家暴有抑鬱症婚外情有私生子等等影響,可以申請多判些財產,從證據的可采性角度來說,任何證據必須具有合法性,才能被法院採納。合法性包括主體的合法性、形式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對於前兩者不會有太大的爭議,我們關注的是取證的程序問題。所謂取證程序合法;是指證據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須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在刑事訴訟中,通過刑訊逼供所獲得的證據顯然違反了法律的規定,不具有可采性。在許多國家,由非法搜查、扣押所得的證據也是不具有可采性的。但在民事訴訟中,關於取證方式合法性問題的規定顯得較為模糊。李軍私人工作室「我們只為「受害者」提供服務,我們遵循的是法律不可替代的「正義」。我們不是萬能的,但我們能為你找出真相收集證據,根據真相你可以做出正確的抉擇,依託證據能讓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D. 搞婚外情算犯法嗎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嗎
(1)是違法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第四條的規定:「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2)但是,不管是《婚姻法》還是相關法規、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目前都沒有對違反夫妻相互忠實義務的簡單「婚外情」應如何處置做出明確規定,只是《婚姻法》第46條對於「程度較深的婚外情」給出了處罰依據,即:「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索要精神損害賠償。
(3)目前,對於沒有達到「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程度的「簡單婚外情」,只能是靠道德和輿論來譴責,在離婚時可以適當少分給過錯方一些財產,僅此而已。
E. 婚外戀犯法嗎
婚外戀,在今日的中國社會已日趨普遍。
法律應否懲罰婚外戀?婚外戀該判非法嗎?
最近,中國推出的新婚姻法草案成為上海市民討論的熱門話題。
這部旨在反對婚外戀和控制離婚率的《婚姻家庭法》草案里,竟
然將向來只屬於不道德行為的「婚外戀」和「婚外性行為」定為「非
法行為」。草案中的條文指出,「夫妻雙方有相互忠實的義務,一方
不忠實另一方可依法請求排除妨害」。
正是這一條,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和爭議。
不少上海人認為,將「婚外戀」、「第三者」或「婚外性關系」
列為違法行為,實在有些可笑,似乎也有妨礙離婚自由、倒退歷史的
嫌疑了。
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研究員、社會學家徐安琪在受詢時直
截了當地指出,這個條款缺乏嚴密性。
她發出了無數疑問:要如何去認定是否「違背了相互忠實的義務
」?是夫妻中的一方同第三者發生了精神戀?給第三者寫情書?還是
已經與第三者發生了諸如同居之類的出軌事情?
此外,公安或司法機關又如何去「排除妨害」呢?即使把婚外戀
的當事人強行拆散,能使其心甘請願地回到「請求排除妨害」的配偶
身邊嗎?執法機關的好心干預到底能不能使過錯一方覺悟、重修舊好
,或能挽回「請求排除妨害」方已失去的愛情嗎?
這名社會學家認為,上述這個立法建議是難以操作的,不僅如此
,外力的行政干預往往也只會使過錯方失去面子和名聲,從而強化其
否定情緒和離心力,最終使雙方矛盾激化而導致感情的徹底破裂。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官則認為,制定這樣的法規,有一定的必
要,但具體的執行法還是值得探討的。這名法官頗有感觸地說,在他
接觸的離婚官司中,由於婚外情導致婚姻破裂的情況的確是佔到了一
定的比例。但一般來說,人們都是從道義上進行譴責,通過協調來解
決。
「婚外情有思想和行為兩方面,有很多是思想上的一些東西,因
此就算婚姻家庭法中法規通過,法院在具體認定事實、作出判決上也
有難度的。因為這不像重婚罪,如果重婚了就是違法,是一清二楚的
事情。」
至於應否懲罰第三者?華東政法學院教授、中國婚姻家庭法研究
會原副會長張賢鈺認為,這存在著界定和舉證困難。
他說:「僅僅懲罰第三者也是不公平的,第二方也有不可推卸的
責任。」
他認為「可以在離婚案件的處理中,對有過錯的一方進行一定的
經濟懲罰,比如在財產分割上傾向於無過錯的一方。但當婚姻關系尚
未解體時,夫妻仍是生活共同體,懲罰一方就等於懲罰另一方,這種
懲罰沒有意義。」
另一名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李銀河博士也指出,婚外
情是當事人雙方都有責任的事,只懲罰第三者是不公平的,而如果搞
婚外情的雙方都受懲罰,那就會出現配偶中一方向另一方賠償損失的
情況,這種做法缺乏可操作性。
他認為,這一法律執行起來的調查取證工作量也會達到天文數字
,社會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去調查婚外戀,恐怕可行性不會很高。
而且,制裁第三者的立法思路不利於與國際慣例接軌。
一名上海女性也指出「用法律懲罰婚外戀有失妥當」。她認為,
婚外情不同於重婚,它只是道德領域內的事,僅與責任有關。它不同
於其他明知故犯觸犯法律的事,感情往往不受人自身的控制,真要發
生了,事實上是不受主觀意志決定的。
縱觀各專家和市民的意見,發現上海主流看法還是偏向「不同意
婚外戀判非法」。
但在主流的聲音里還可聽到一把不同的聲音。上海復旦大學研究
生楊靖很肯定的說「我同意用法律懲罰婚外情」。她的理由是:婚外
情造成的傷害實在太大了。
和楊靖差不多年紀的另一名上海小姐思想可能比較浪漫,她把「
法律懲罰婚外戀」的建議視為「很傻」的想法,更指出,如果類似上
述的規范真的被列入法律條文內,那麼她相信這個國度將會變得很死
,缺乏任何「浪漫」的因素。
參與起草《婚姻家庭法》草案的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婚姻研究會
總幹事巫昌禎的看法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當然可以離婚,但
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應該互相忠誠,不應該有婚外性關系,如果違
反了,就應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至於第三者,也應該受懲罰。
到底婚外戀該判非法嗎?正如楊靖發出的疑問:法律是否真的能
管住感情,這還有待實踐的檢驗。
F. 婚外情犯法嗎
其實我們經常有誤區,犯法的范圍很廣泛,通常說的是違反刑法,但是除了刑法以為,還有很多部門法,比如民法,行政法等等,各個法律規制的是不同領域,而其中,刑法是底線,觸犯民法不一定觸犯刑法,就行你打了一個人一拳,只造成輕傷害,不觸犯刑法,但是觸犯了民法,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承擔民事責任,需要進行民事賠償。
所以犯法也有不同層次上的定義
不過你的行為既不觸犯刑法,也不觸犯民法
刑法意義上,你們的行為還未達到重婚的地步
民法意義上,你還未結婚,違反忠實義務的是你婚外情的對象,而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