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刑違法
Ⅰ 內蒙古紙面服刑犯再曝減刑黑幕,到底是什麼回事
內蒙古監獄系統5名獄醫嚴重違反罪犯保外就醫病情鑒定規定,讓殺人犯王某“紙面服刑”多年,在獄外結婚、生子、旅遊、工作。
澎湃新聞多方核實發現,這位逍遙法外的嫌疑人,正是2001年曾轟動一時的“高校校長買兇犯罪案”中的嫌疑人王某某。他終審被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有期徒刑15年。在獄醫等相關人士“幫助”下,命犯王某某僅被羈押7年多時間即通過保外就醫的方式“出獄”。
澎湃新聞獲得的權威文書顯示,王某某減刑也有問題:一是行賄,二是通過買專利獲得立功。
多項專利曝光,殺人犯成發明家
根據上述文書顯示,王某某2008年購買專利被發現、但未被深入調查後,2009年又購買三項實用新型專利用於減刑。
澎湃新聞查詢國家專利局官網,以“王某某”為名搜索,發現申請人為“王某某”的專利多達6項。其中,2009年3月5日申請兩項專利:暖壺蓋外罩、攜帶型多功能飯盒;2009年12月7日申請“頸椎拉伸裝置”專利;2009年12月8日,申請“可調速的電動修甲裝置”。
上述4項專利,申請人地址均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內蒙古第一監獄教育科轉。該4項專利,專利權目前均已終止。
Ⅱ 紙面服刑15年案保外就醫程序違法,他為何能逍遙法外
服刑案這種荒唐可笑的案件被媒體曝光之後,被大眾所關注,也引起國家機關的重視,從而開始徹查此事。在紙面服刑案中我們可以看到最起碼有兩大因素導致巴圖孟和逍遙法外。
第三,正義的延遲,僅憑領導簽字的“手續”,就能讓殺人犯一天牢都不用坐,而且還能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這難道不是對無辜生命的惡意褻瀆,對人間正義的肆意挑釁,對法律尊嚴的任意踐。
Ⅲ 內蒙古犯人「紙面服刑」15年,他是如何逃脫坐牢的
內蒙古犯人能夠“紙面服刑”15年,逃脫坐牢的方式是開具了“保外就醫”的證明。而這個“保外就醫”的證明,是通過不正當的方式獲得的,是他的父親為他辦理的。“保外就醫”是一種讓犯人免於坐牢的方式之一,但是要達到“保外就醫”的條件,是需要犯人本身的身體狀況不允許犯人坐牢。而且“保外就醫”需要經過很多的手續才能批准下來,是一個並不容易達成的條件,在“保外就醫”之後還需要到當地的戶籍派出所去做登記。接下來我們來談一談,內蒙古犯人“紙面服刑”15年,可以“保外就醫”的三個原因。
三、內蒙古犯人,最終還是受到了,該有的懲罰在內蒙古犯人“紙面服刑”15年的事情曝光之後。當地的司法機關十分重視這個情況,並進行了調查。在調查中得知,巴圖某某的一些貪污腐敗的事情,並且有36名當地的人員進行了舉報。最終,巴圖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Ⅳ 殺人犯被指「紙面服刑」15年,他為何沒有真正的服刑
這樁舊案在數年之後被人翻起也是有原因的,以如今的角度再來看當年的案件,可以發現不少的案件瑕疵。這位犯人名為巴圖孟和,在上世紀90年代因為與人發生沖突導致被害人死亡受到起訴,很多人好奇為何他沒有真正服刑,而只是受到15年的紙面服刑。其實在細細分析案件之後便不難看出,巴圖孟和未入獄的主要原因就是當年犯案時的他還未滿18歲,並且在受到起訴後提交了腎炎的病例證明。
不過終究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因為巴圖孟和在數年後犯了貪污罪,而曾經的兇殺案也因為此事再次被翻起,目前相關部門已經開始了調查,若是當年的事件存在貓膩,那必然會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