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違法
A. 勞動法關於值班的規定
勞動法沒有關於值班的規定,員工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值班的,也應該支付工資或者安排補休的。另外,值班一般是指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它臨時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還是從事本職工作的話,就屬於加班了。
B. 黨政事業機關單位節假日期間發放值班費、加班費!請問這個違規嗎
與黨政事業機關單位形成合同關系則不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值班制度違法擴展閱讀:
關於《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的適用對象
根據《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的適用對象應當包括兩類人員,即行政機關公務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因此,《規定》第三條將行政機關公務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作為適用對象。
對於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單位,《處分規定》第三條規定,其紀律責任承擔主體是單位中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
這里所謂的直接責任人員,是指實施了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造成了損害後果的人員;所謂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是指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直接作出或者參與作出實施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決策,或者疏於管理,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負有責任的人員。
這樣規定單位違法違紀行為紀律責任的承擔主體,是因為處分是依附於自然人的一種制裁,離開了自然人這個條件,處分就不能存在。單位本身不能承擔處分的後果,因此,對單位的違法違紀行為,應當處分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
對於經費來源由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經費來源由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本規定所列行為的,參照本規定第四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違紀情節,依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處理。」
主要考慮是:第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已於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規定,對除「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外的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應當適用該規定;
第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三章規定了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其中第十九條規定了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處分,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屬於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應當給予處分;
第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關於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的規定較為原則,為便於操作,對於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給予處分時,可以參照《處分規定》第四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違紀情節。
C. 公立醫院要求兩個人輪流24小時值班是否違法
單位要求值班
這是內部管理問題
不能說單位
要求值班不合法
D. 派出所輔警一天二十四小時值班是不是違反勞動法
在正常情況下,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專行勞動者每日工屬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值班制度違法擴展閱讀:
如果有特殊情況,是可以適當的延長時間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 關於值班的規定勞動法是怎麼規定的
如果從事的不是本職工作,這樣的值班沒有加班費!
但是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一些值班費!
值班和加班是不同的!
F. 國家規定幹部值班制度允許工人值班嗎
國家的規定沒有那麼細致,只要本單位的老總無異議,認可其事的合理性就可以了,允許不允許,關鍵是本單位的老總。,他認為允許就允許,他認為不允許就不允許。
G. 公司幹部,白天上班,晚上又被公司安排值班,是否違法
廣東胡律師:
延時加班是違法的,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