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是小違法
㈠ 違法利益出自哪
違法利益和違法成本
紫 微
前些天,某縣一家企業因不達標排放污水,受到了當版地環保部權門的經濟處罰。但據知情人講,處罰的額度還不及這家企業不達標排放所獲取非法利益的百分之一。想一想,這樣的處罰和在九頭牛身上撥下一根毛有什麼區別?
這就涉及到了一個違法成本的問題。經濟類違法犯罪一般都是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直接目的,違法者首先要考慮違法成本,如果得不償失,違法者便不會再從事「賠本的經營」。因此,對於違法者,如果執法者的力度過小,使他的違法成本低於非法獲利,他的違法行為便不會自行中斷。
法制比較健全的西方國家也有經濟處罰的法律條款,而且相當嚴厲。他們的經濟處罰的標準是「使違法者喪失再次以相同的方式危害社會的能力」,說白了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要使其傾家盪產,你說這樣的違法成本高不高?比如在新加坡,空中拋物被認定為一種違法行為,空中拋物者一旦被查實,不僅有坐牢的危險,所居住的房子也會被沒收。試想在這樣的法制環境下,誰還敢空中拋物?
當然,人家的罰款無論數額多麼巨大,也要一分不少地上繳國庫,絕不會為執罰者提成或發獎金。因此,這些國家對經濟類違法行為的處罰盡管嚴厲,但由於其規范,得到了全社會的普通認可。
㈡ 小睹是多少為違法行為
什麼是賭博罪?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般來說,區分打麻將是否構成犯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從客觀看是否具有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前者雖然多次參與打麻將,但輸贏不大,或者提供場所、賭具,但行為人未從中漁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如茶水、空調費)的,不能認定為賭博罪;而後者則是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主要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且人數較多,賭資數額較大,組織者從中抽頭漁利,應認定為賭博罪。
從賭博的行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將以休閑娛樂為目的,一般都是公開進行,人數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親朋好友之間進行;而賭博罪在行為方式上,一般具有隱秘性,通常在小范圍內進行,其賭博行為一般只有組織者、參賭者和服務人員知曉,其賭博場所,通常是臨時租賃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賓館開房進行。
在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將主要為了娛樂休閑、消遣,其輸贏財物數量較小;而賭博則是以營利為目的,或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
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區別賭博中的違法行為、賭博罪與娛樂活動的關鍵
認定是否具有「以營利為目的」,要根據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和獲利的方式來判斷。賭博罪中的「以營利為目的」要求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主要是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其行為目的是為了獲取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根據「兩高」司法解釋,賭博罪中獲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種情況:(1)聚眾賭博,抽頭漁利;(2)直接參加賭博獲利;(3)開設賭場獲取非法收益;(4)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等費用。
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一般賭博行為或與賭博有關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治安行政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開展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要嚴格區分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與群眾正常文娛活動的界限,對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並只收取固定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得以賭博論處。《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的規定應進一步加強可操作性。俗話說「輸錢總為贏錢起」,實施賭博行為,不管是娛樂行為還是違法犯罪行為,參與者通常都會以營利為目標。但是,對於個別一擲千金的「土豪」,其參與賭博可能只是為了追求刺激,顯示身份等目的,是否營利並不是他們所關注的,因此,應當對「以營利為目的」的情形進一步細化,增強司法的操作性。
㈢ 每次小的違法都是行政處罰嗎
每次小的違法,不是都是要行政處罰的。
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版行政處罰的追究時效為權2年,在違法行為發生後2年內未被行政機關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如修訂後的《稅收征管法》規定,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5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還有,有的小的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口頭批評也是可以的。
㈣ 有哪些看似違法其實並不違法的事情
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一件事情就是父母有把你養大的義務啊,你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很多人在自己長大,成家立業之後放棄了老人,拋棄了他們,這就違反了法律,很多人都是通過法律程序來讓子女對自己負責任,我感覺他們把你們養大都很不容易,為什麼要這樣做?
㈤ 古語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犯罪總是從一般違法開始的。一個人一旦走上違法道路,就有
(1)①都是違法行為;②都具有社會危害性;③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2)我們要加強道德修養和增強法律意識,從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
㈥ 「大小合同」違法嗎
「大小合同」違法。
「大小合同」其實就是人們日常所說的「陰陽合同」: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對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納稅這一法定義務。
稅收收入是我國財政收入最主要的來源,是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准和程序向企業和公民徵收的,以此來解決國計民生、收入分配等問題。稅收關乎我們每一個人,所以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按時繳稅都是每個公民、企業應盡的義務。
(6)盡是小違法擴展閱讀: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翟繼光告訴記者,明星避稅由來已久,作為高收入群體,其有充分的避稅動機。常見的手段有三種:
一是現金交易,不報稅,這種方式本質上是偷稅,但由於現金交易沒有記錄,稅務機關也難以找到證據,因此,實務中難以認定其為偷稅。
二是「陰陽合同」或者「大小合同」,如果事先做好安排,稅務機關看到的是小合同,轉賬記錄也是小數額,其餘數額均通過其他方式或者其他人的銀行賬戶轉賬,稅務機關認定偷稅也很難。
三是通過設立公司,將個人收入轉入公司,由公司承擔個人與家庭的各種開支。嚴格來講,上述方式都是偷稅,都是違法行為,但由於實務中很難認定,往往作為避稅予以處理,僅要求補繳稅款和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