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拆遷通知
A. 拆除違章搭蓋物的通告怎麼寫在線等!!!
網上找找看吧
B. 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存在嚴重不當工作方式、方法問題,頒布的行政處罰決定即蒙國土資監[2008]200號、蒙國土資監[2008]201號、蒙國土資監[2008]371號堅決不執行。有法不依,公然拒不執法表示強烈不滿,不能真正行使該部門的職能作用,不切實執法辦事,不切實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保護耕地的政策是:只追求形式,不追求效果;掛羊頭賣狗肉,任違章建築肆意蔓延。打著創建和諧社會的幌子拒不執法,用創建和諧社會掩蓋違法行為。保護土地的執法人員卻成了違法破壞土地者的保護傘,創建和諧社會不是去違法,違法不是去創建和諧社會。請蒙城縣國土資源局部分工作人員醒醒吧,工作方式、方法該改改了,依法辦事有那麼難嗎?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頒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純屬廢紙,純屬擺設,反會助長違法破壞土地者的勢頭。堅決執行「二凡政策」:凡違法破壞土地者堅決保護,凡投訴信訪者能糊弄就糊弄,能拖延就拖延。在蒙城縣轄區內違法破壞土地現象隨處可見,違法破壞土地者就是得不到法律規定的應有處罰,所有保護土地政策只是一種形式。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就是口號提的響,光打雷不下雨有啥用,只會讓老百姓看到虛榮的一面,老百姓要的是實實在在的工作,依法辦事的作風和切實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的態度。有效地抑制了土地違法現象的蔓延。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的種種不良現象在執行案子中表現的淋淋盡致,其中頒布的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即蒙國土資監[2008]200號、蒙國土資監[2008]201號、蒙國土資監[2008]371號文件也純屬廢紙。
該三份已經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始終得不到落實,老百姓的權益始終得不到維護,任違章建築肆意蔓延。我多次向蒙城縣國土資源局詢問,都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釋。一位領導直接告訴我「為了創建和諧社會,違章建築無法拆除」,以這位領導的意思我問道:「創建和諧社會就是不執法嗎?」,這位領導很乾脆地回答說「就是」,還理直氣壯的讓我可以把他的話錄下來。這位保護土地者的思想就是「創建和諧社會就是不執法,就是不管不問違法者,就是讓違法破壞土地者為所欲為。」此種思想實屬荒唐,國家的悲哀。
希望蒙城縣國土資源局能夠加大整治違章建築力度,切實實行有效的耕地保護政策,拆除基本農田的違章建築,真正行使該部門的職能作用,給蒙城人民一個交代,給國家一個交代。
基本農田違章建築不及時制止拆除,違法破壞土地現象將會日益嚴重,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只能成為一句空話,致使土地管理部門帶頭擾亂土地管理法律秩序。對土地違法者的查處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是造成近年來非法佔地盛行的一大機制管理缺陷。對那些非法佔地行為,只有嚴肅法紀,毫不手軟的進行查處拆除,才能起到震懾作用,法律法規才會被人們所重視。
C. 收到拆遷辦的通知,自己拆除違章建築,否則強拆,10多年的房子了,說違章就違章,說強拆就強拆
有一個事情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說拆遷開始的話,肯定要發相應的公告,專還有這個土地必須經過審批才可屬以。
如果是對方沒有手續的話,這個肯定是有問題的,然後再說他給你下發的這個限期拆除的決定,如果他認為你是違法建築的話,肯定會給你做認定的,如果讓自行拆除也會給你下達文書。所以這個文書就非常關鍵,如果你對這個文書不服的話要及時的提起行政復議或者是行政訴訟,來阻止強制拆除的發生。
而且違法建築的認定有嚴格的法定程序,也需要綜合考量許多歷史原因並不是說要拆遷了才認定是違法建築,要求直接拆除不給補償。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救濟的。
D. 物業通知拆除違章建築通知怎麼寫委婉點
根據什麼小區業主規約,什麼什麼的,您違反了第幾條,要求恢復原樣,這個和委婉不存在任何關系,委婉了還管的下去么?
E. 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不是本人簽收有效嗎 簽收了這份通知書是不是就意味著有違章建築 可是指導
首先你要明抄確1、簽與不襲簽收違章拆除通知書不能改變該建築物是不是違章的性質,即:違章建築不是你個人認定的,有房屋土地管理相關部門認定;2、即使不簽收,在工作允許的流程時間後,依然可以通過行政或司法進行拆除;3、對執法存在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舉個簡單的例子:法院判決書下來了,你作為當事人覺得判決不合你意,於是不簽收,但你要明確,即使不簽收,該意見依然有效,就是這個理
F. 拆除違章建築通知是行政處罰,那麼屬於什麼行政處罰,
拆除違章建築通知是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6)違章拆遷通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笫八十三條規定: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有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G. 違章房在未收到拆遷通知就被拆
本身就是違章建築,沒有什麼賠償。
H. 違章建築下發幾次拆遷通知才可強制執行
一 2016年農村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最新標准 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准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補償標准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四、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農村征地補償標准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