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年度考核
① 受黨紀處分的幹部年度考核如何定等次
根據中央紀委、中組部、人部部相關文件:
《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
為了進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現對受黨紀處分的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機關工作人員和政府機關公務員確定年度考核等次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 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 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確定為不稱職;因其他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三、 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按規定條件確定等次。
四、 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五、 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六、 涉嫌違犯黨紀被立案檢查的,可以參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檢查期間不確定等次。結案後,不給予黨紀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給予黨紀處分的,按規定上述一、二、三、四、五條的規定辦理。
七、 受黨紀處分同時又受行政處分的,按受黨紀處分的情況確定其考核等次。
企業、事業單位對受黨紀處分人中確定年度考核等次,可參照本意見執行。
② 黨內嚴重警告當年不能評優,次年考核時仍在影響期,能否評優
根據警告何時生效之日起、若是時間垮年時間會影響。在年度內、不影響以後評優。
③ 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的公務員。年度考核評什麼等次
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來
根據《公務員源考核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後,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後,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3)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年度考核擴展閱讀
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5、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5、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④ 受過黨內嚴重警告處理當年考核結果如何
一、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內警告容、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1、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不得被評優秀;
2、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
3、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評為不稱職;
4、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評為不稱職,第二、第三年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5、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個人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警告處分的,確定為不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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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
(二)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
(三)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追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四)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
(五)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⑤ 黨員領導幹部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年度考核不稱職,可以平級調整嗎
黨員領導幹部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可以平級或降級調整,符合幹部調整原則。
⑥ 公務員受嚴重警告處分依據什麼規定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
公務員受嚴重警告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受警告處分的黨員任職和考核規定:受到警告處分的黨員,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職務的黨外職務
紀律處分條例,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簡稱,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這個《條例》的制定,旨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拓展資料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⑦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個人年度考核及績效工資有什麼影響呢
員工處理包括紀律處分、經濟處罰和組織處理三種方式,員工受到紀律處分的,同時進行適當的績效處罰,黨內嚴重警告屬紀律處分的一種形式,處分期1年6個月;處分期內扣除全部績效工資,如處分文件發文中明確規定扣除績效工資期限的(例如扣除6個月績效工資),按照發文中的規定執行(一般發文次月執行)。
⑧ 受到黨內嚴重警告,第二年的年度考核
按照中組部組通字1998(19)號文件及2016(60)號文件規定,嚴重警告處分隻影響當年度考版核,不影響第二年度的考權核。
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按規定條件確定等次。
(8)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年度考核擴展閱讀:
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涉嫌違犯黨紀被立案檢查的,可以參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檢查期間不確定等次。結察後,不給予黨紀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⑨ 對受黨紀處分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有哪些規定
對受黨紀處分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有以下規定。
根據《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內容:
一、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確定為不稱職;因其他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三、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按規定條件確定等次。
四、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考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五、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六、涉嫌違犯黨紀被立案檢查的,可以參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檢查期間不確定等次。結案後,不給予黨紀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給予黨紀處分的,視其所受處分種類,分別按上述一、二、三、四、五條的規定辦理。
七、受黨紀處分同時又受行政處分的,按受黨紀處分的情況確定其考核等次。
企業、事業單位對受黨紀處分人員確定年度考核等次,可參照本意見執行。
(9)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年度考核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受黨紀處分公務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規定:
為更好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年度考核制度,妥善做好受黨紀處分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公務員受嚴重警告處分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二、公務員受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時,組織上已撤降其職務,為避免重復處罰,受處分當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再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
三、公務員同時受黨紀處分和政紀處分的,按對其年度考核結果影響較重的處分確定年度考核等次。
除上述規定之外,受黨紀處分的公務員年度考核仍按照《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辦理。
⑩ 事業人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第二年年終考核怎麼辦
黨內警告是黨內處罰。考核是業務部分和黨內警告關系不大。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你問誰呢誰也不知道你是干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