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的區別
⑴ 無權代理 和 無權處分 ,怎麼區別~
無權抄處分基於物權歸屬來決定,如一襲件東西你對此不具有完全所有權或其他物權而對其擅自處分(支配),則構成物權處分。
無權代理是基於合同關系來決定,如我委託你去幫我處理什麼事情,但你對我沒有授權你的事情以我的名義進行處理,則構成無權代理或超越代理許可權。
以上兩種情況的法律效力均為待定,只有得到權利人的追認才能生效,但相對善意第三人來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⑵ 無權代理和無權處分的根本區別是什麼
無權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合同。
無權處分,是以處分人自己的名義實施行為。
⑶ 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有什麼實質區別
行為人是以自己名義作出行為還是以本人名義作出行為.自己名義為無權處分,本人名義為無權代理
⑷ 無權處分 和表見代理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的名義所實施的代理。無權代理包括狹義內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
1、狹義容的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也沒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權的客觀事實,行為人以本人名義而實施的代理。
2、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無代理權而以本人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行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事實和理由,善意相對人與行為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該民事法律行為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3、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的根本區別是:表見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賴代理人有代理權。無權代理的,第三人沒有合理理由信賴代理人有代理權。
⑸ 如何區分無權處分和無權代理
無權處分是指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並於相對人訂立轉讓財產的行為;無權代理是指非基於代理權而以本人名義實施的旨在將效果歸屬於本人的代理。
⑹ 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有什麼實質區別
無權代理是無權處分的情形之一,
但是廣義的無權代理是會包括表見代理的
⑺ 物權法中無權處分和無權代理怎麼區分無權處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嗎
看按照誰的名義。舉例,甲有一書借與乙,乙以甲之名將書賣於丙屬無權代理;乙以自己之名義將之賣於丙屬無權處分。無權處分為效力待定。
⑻ 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的區別
你的例子分析給你看下,如果他把東西賣了。一、公司本來就要賣,而他因職位的關系可使用此物品,公司不同意他賣,則是無權代理,可這比買賣合法。二、公司不賣這東西,同上,則無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