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指揮不
A. 違章指揮的嚴重危害是什麼
違章指揮是三違中危害最大的行為。一般來說,違章指揮者大多是管理人員,也有個別操作工。因此,違章指揮的危害主要有:1、可能引發事故,給操作人員和違章指揮者造成人身傷害。2、即便僥幸沒有引發事故,也會在職工中造成惡劣影響。不僅會造成操作者對管理者的反感,影響管理者的威信,也會對職工今後的違章行為,形成一種反面先例。
B. 常見的違章指揮行為有哪些
(1)不認真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本職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對安全生產不負責任、官僚主義、玩忽職守、瞎指揮。
(2)不按規定對新工人、復工工人、換崗工人、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3)不按要求及時批轉、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規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積壓、拒不執行。
(4)新建、改建、擴建、挖潛革新項目,不執行「三同時」的規定,不履行審批手續;不按有關規定要求設計施工;不經竣工驗收擅自決定投入使用。
(5)對存在安全隱患停止使用的設備、設施,在未消除隱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整改,仍強行安排生產任務。
(7)多工種、多層次同時作業,現場無人指揮和監護,不制定安全措施,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實。
(8)指令員工不按操作規程作業,強令員工冒險違章作業。
(9)在無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的情況下,安排工人拼設備、拼體力、搶時間、爭速度。
(10)發生工傷事故,不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接受教訓和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仍繼續冒險作業。
(11)設備安裝不按照技術標准和規定程序進行施工、檢查、驗收、移交;對在檢查驗收中提出的問題尚未解決就擅自投入使用。
(12)在機電設備檢修時,未將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納入檢修計劃。
(13)在有事故隱患、安全防護裝置缺少或失靈的設備上,強行安排生產任務;對特種設備不按規定製造、購置、安裝和使用,以及在使用中不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時仍安排生產。
(14)濫用職權,擅自批准不具備有關法規規定的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從事工程項目勘查設計和施工,或者委託轉包給不具有相應等級資格的單位或個人。
(15)對建築安裝工程,不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放任偷工減料、粗製濫造。
(16)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
(17)下達停產停業通知後,仍繼續組織作業。
(18)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指揮行為。
C. 什麼是違章指揮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違章指揮是指安排或指揮職工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的行為。
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發生事故的原因中,約佔60~70%。違章指揮危害最大,造成的影響和損害的程度也較為嚴重,具違章指揮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不可抗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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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是指什麼
指現場操作工人違反勞動生產崗位的安全規章和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工人安全守則、安全用電規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產通知、決定等作業行為。違章作業具體包括:不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制度,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和不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擅自動用機械、電氣設備或拆改挪用設施、設備;隨意爬腳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E. 如何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杜絕員工違章現象
這是安全生產中杜絕「三違」現象的基本要求。
不違章指揮是領導在指安排、指揮、監護專生產作業時屬,不能違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不違章操作是指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實際上說的是不違反工藝紀律和勞動紀律,包括正常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擅自離崗等。
F. 什麼是違章指揮
違章指揮主要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者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程、制度和有關規定指揮生產的行為。
違章指揮具體包括: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者未經培訓上崗,使用未經安全培訓的勞動者或無專門資質認證的人員;指揮工人在安全防護設施或設備有缺陷、隱患未解決的條件下冒險作業;發現違章不制止等。
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發生事故的原因中,約佔60~70%。違章指揮危害最大,造成的影響和損害的程度也較為嚴重,具違章指揮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不可抗拒性。
G. 什麼叫違章指揮
違章指揮主要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者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程、制度和有關規定指揮生產的行為。
違章指揮具體包括: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者未經培訓上崗,使用未經安全培訓的勞動者或無專門資質認證的人員;指揮工人在安全防護設施或設備有缺陷、隱患未解決的條件下冒險作業;發現違章不制止等。
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發生事故的原因中,約佔60~70%。違章指揮危害最大,造成的影響和損害的程度也較為嚴重,具違章指揮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不可抗拒性。
(7)違章指揮不擴展閱讀
案例:違章指揮從業人員作業被罰
市安監局執法人員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監控視頻中發現某企業有一名員工違規站在叉車貨叉上進行作業。執法人員馬上到該企業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單位負責人違反該單位制定的《叉車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安排工人站在叉車貨叉上對銹蝕的管道進行防腐油漆塗裝。
該單位違反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參照《無錫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建議給予該單位警告,對該單位處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萬元整,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處罰款人民幣叄仟元整。
違章指揮危害最大,嚴重干擾和影響著企業的安全管理,隨時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殃及一線員工的生命安全。所以,對違章指揮的危害性,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和高度的警惕,決不能等閑視之,麻木不仁。
H. 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怎麼理解
這是安全生產中杜絕「三違」現象的基本要求。不違章指揮是領導在指安排、指揮回、監護生產作業時,不能違反答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不違章操作是指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實際上說的是不違反工藝紀律和勞動紀律,包括正常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擅自離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