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違規
❶ 國有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預付卡用於業務交往 違反什麼規定
預付卡與信用卡看上去像有親戚關系,但實際是沒啥關系。
預付卡使用的介質與信用卡相同,都是由塑料卡片加磁條或晶元製成;都是貨幣支付工具;都實行實名制;都可用作消費支付等。
預付卡是儲值消費卡,這一點有點像借記卡,但單卡金額有限制又有點不像,而信用卡是銀行小額授信支付工具;
現在市場上流通的儲值大多由商業發行,而非金融,且多採用晶元卡,而目前大多使用磁條卡;
多數預付卡不能在刷卡環境中使用,需另建用卡環境。
所以預付卡與信用卡基本不搭界。
❷ 子公司發行的預付卡,在母公司及其下其它的子公司內部中使用,是否違法
不可以用,只要是跨法人支付都需要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❸ 如果商家沒有與中國人民銀行簽訂預付卡協議,而發行預付卡違法嗎
中國人民銀抄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2〕第12號)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發卡機構,發行預付卡, 要取得《 支付業務許可證 》,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等規定,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才獲准發行預付卡,但是制度並沒有規定,發卡機構必須要和中國人民銀行簽訂協議。
需要簽訂協議的是,發卡機構要和購卡人簽訂協議,發卡機構應當與特約商戶簽訂預付卡受理協議。中國人民銀行和發卡機構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不是協議能約束了的。
❹ 洗車預付卡不退違反《合同法》嗎
該行為違反了《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合同法》第14條規內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第一以商家欺詐的名義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第二以商家詐騙的名義向公安機關報案,但詐騙數額應達到立案條件。
第三由行政主管部門對商家進行查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6條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合同法》第17條規定:當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卻又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❺ 請問辦理儲值卡違反法律規定嗎
易法通解答:
你所說的儲值卡,法律名稱為商業預付卡,發行商版業預付卡的相關具體規定,權可參考《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與《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這兩部規章,其中對發行商業預付卡的資質要求、用途、程序等做了明確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二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對違反《廉政准則》的行為,應當主動檢查糾正。能夠主動檢查糾正,情節較輕的,可以不予處分或免於處分,但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不主動檢查糾正的,依照本實施辦法處理」。
❼ 我想問一下預付卡特殊情況下能不能超過1000,超過1000屬於違法嗎如果打官司能打贏嗎
規定是規定,實際是實際
❽ 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預付卡用於業務交往 違反什麼規定
預付復卡與信用卡看上去像有親戚制關系,但實際是沒啥關系。
預付卡使用的介質與信用卡相同,都是由塑料卡片加磁條或晶元製成;都是貨幣支付工具;都實行實名制;都可用作消費支付等。
預付卡是儲值消費卡,這一點有點像借記卡,但單卡金額有限制又有點不像,而信用卡是銀行小額授信支付工具;
現在市場上流通的儲值大多由商業發行,而非金融,且多採用晶元卡,而目前大多使用磁條卡;
多數預付卡不能在刷卡環境中使用,需另建用卡環境。
所以預付卡與信用卡基本不搭界。
❾ 預付費卡退卡及商家是否違法問題
1.企業預付卡銷售,不需要政府部門審核,這是預付式銷售行為,是合同行為的一種。
2.雖然企業內可以銷售預付容卡,但不能利用預付卡來侵害消費者權益,必須按照辦卡時的約定履行義務。
3.問題在於你辦卡時,沒有實體卡不要緊,關鍵有沒有合同約定,有沒有書面的權利義務約定。如果有,經營者擅自變更或者漲價,都是違背合同約定的,你可以持合同請求市場監管局查處,維護你的權益。
4.如果你沒有辦卡書面合同,舉證上就困難了。投訴後,市場監管局或者消協只能做調解處理,調解不成只能法院訴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