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性違章總結
Ⅰ 如何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
習慣性違章是誘發責任事故的土壤和溫床,能否有效地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關繫到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健康。作為一名從事6年中隊管理工作中隊長,總結多年的實踐經驗,談以下幾點體會和看法: 一、認識和辨別習慣性違章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前提條件 1、習慣性違章就是起初未意識到危險或由於不安全心理因素而冒險盲幹,並在以後工作中逐漸養成的一時不容易改變的,或毫無察覺違章更無改過之意的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一貫行為。簡單地說,就是固守舊有的違反安全工作規程的不良行為習慣。 2、習慣性違章的形成原因。其一,不熟悉或不按照作業程序和操作標准,不學習、掌握並運用安全技術,常常隨意作業。其二,多次不加分辨地模仿了他人的不良行為,而未發生傷害事故,自認為是安全的違章行為。其三,經常存在僥幸、麻痹、偷懶、心急、好奇等不安全心理中的一種或多種心理的危險作業而倖免遇難,並形成了心理和行為上的定勢。 3、習慣性違章的主要形式及具體表現。主要形式有習慣性違章操作、習慣性違章作業和習慣性違章指揮三種。習慣性違章操作是指比較具體的違反了安全規定動作和做法,如:不戴護目鏡使用榔頭,進入車輛勞保護具穿戴不齊全等;習慣性違章作業是指違反了作業的方法、程序、范圍或條件以及工藝、技術要求等規定的系列行為,如:使用有故障的設備、惡劣天氣高處作業等。習慣性違章指揮是指單位負責人(或作業負責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制度指揮他人作業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行為,如:明知有危險而強令員工冒險作業的行為;對員工隱瞞不安全因素,為採取安全措施就令員工作業的行為等。 4、習慣性違章的特性。習慣性違章可發生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時候;習慣性違章多半此時沒有彼時有,這人沒有那人有,事前沒有事後有;許多習慣性違章可在生產過程中存在幾年甚至更長時間;而某些習慣性違章不易被發現和辨認,隱藏的較深。 因此,習慣性違章有其普遍性、隨機性、持久性、隱蔽性、新生性和可防可糾性六大特點。但是,只要是違章行為,不論發生多少次,沿襲有多久,隱蔽的有多深,無論是舊有的還是新生的,都是可防可糾的。有了對習慣性違章的充分認識和了解,再結合出車前的安全會、現場監護等形式,對習慣性違章起到良好的警示和預防作用。在日常作業中,能夠對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行為是否產生危害後果有預見性,明確辨別那些屬於違章行為,明白它的形成原因,是預防新的習慣性違章形成的前提條件。 二、豐富安全知識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堅實基礎 要做到安全生產,就必須有足夠的相關的安全知識。我們需要安全知識就像需要空氣一樣。通過安全知識的積累和運用來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靠意識支配行動,使行動具有目的性、准確性和預防性。近年來,長慶固井公司把安全生產當做頭等大事來抓,通過開展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月人人講安全、個個查隱患百日安全無事故等活動,學習安全知識、《崗位安全技術標准》、《事故案例分析》等。使員工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用鮮血的教訓換來的寶貴經驗,按照規章制度作業和操作就是珍惜生命。更可貴的是,廣大員工在實際作業中,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得到增強,安全技能得到提高,絕大多數人做到了我會安全、我能安全,有效地預防了習慣性違章。 三、培養良好習慣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根本途徑 人的行為有依照習慣的傾向,有了安全、規范的良好習慣,就會很自然避開違章行為。培養良好作業習慣是增強安全意識、預防習慣性違章進而杜絕責任事故的根本途徑。中隊可利用出車前講話、周生產例會、職工大會,對全體員工進行本崗位的作業程序、動作標准進行專項訓練,促使良好習慣的形成。努力實現各項作業程序化、動作標准化、規范化。在日常作業中,員工之間能過安全觀察與溝通養成彼此監督和提醒,及時避免或終止違章行為,堅持規范的安全行為的習慣。使安全行為由生到熟,由慢到快,由有意識的控制性行為到無意識的習慣性行為,從而達到預防習慣性違章的目的。 四、做好現場監護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關鍵環節 安全管理的關鍵和重點應是對作業人員做好現場監護。即以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控制人的誤操作為現場安全管理的關鍵。 做好現場監護是預防習慣性違章最直接的方法,也是最關鍵的環節。現場作業是否發生違章,也就在這關鍵的一念之差,一步之遙。在作業現場,監護人員要能做到舉一反三抓防範,鐵面無私糾違章。要能在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行為和狀態中發現不安全的因素,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關鍵是要能夠及時發現存在不安全心理因素的人,特別是存在這種行為不會引起事故,或我小心點可避免事故等僥幸心理的人;嫌麻煩、圖方便而省略必要的操作步驟或不使用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的人;為趕時間,搶任務而冒險蠻乾的人;自以為技術好,有經驗,有把握,盲目自信冒險炫耀自己的本領的人。作業人員也應通過安全觀察與溝通彼此觀察對方情緒、了解心理、判斷行為動向,發現有不良行為的苗頭,及時通過語言交流和肢體暗示來終止不良行為的發生和延續,使多人作業不單單是動作的組合和力量的疊加,而是神與行的有機統一,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分工協作,達到有效預防習慣性違章的目的。 五、嚴格檢查考核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主要手段 習慣性違章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處罰不嚴,失之於寬。但嚴格檢查考核,並不是要將違章的一棍子打死,而是依靠行得通、用得上、鼓實勁、收實效的檢查考核制度,堅持從小事、細節上逐步規范員工行為。根據不同季節、不同時期、不同崗位,進行重點檢查、考核指定的違章行為,待這些行為規范後,再轉向其他行為。 六、改善操作環境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重要措施 人的行為不但受內因的作用,還受外因的影響。環境的好壞會刺激人的心理變化,影響人的情緒波動,甚至打擾人的正常行為;物的缺陷、設備的運行失常或布置不當,會影響人的注意力和操作,造成動作混亂或失誤。若長時間得不到改善,不良行為就會持續和鞏固,一些違章行為就習慣地錯誤地被認為安全了。 2010年長慶固井公司進行了目視管理,對一些危險區域,高壓部位都統一製作了警示牌,給員工一種提示,同時也逐漸避免了諸如在吊物下行走或穿行、在套管上行走、把安全帶掛在不牢固的物體上、看不清設備標識而誤操作等因不良環境造成的習慣性違章。總之,只要廣大員工能夠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充分認識習慣性違章,不斷豐富安全知識,作業中遵守安全制度和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運用標準的規范的作業行為培養良好的作業習慣。
Ⅱ 如何杜絕安全生產中的習慣性違章求解
安全是企業生產一個永恆的主題,是一切工作的基礎。當前一些企業安全事故不斷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習慣性違章,那麼如何杜絕習慣性違章?關鍵是狠反習慣性違章規范和控制生產人員的行為。只有加強安全管理領導,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教育,提升企業幹部職工的綜合技術素質,真正實現「我要安全」、「我會安全」,加強生產過程監督,下大力規范現場安全措施,加強對人員違章現場處理,不斷規范現場生產操作行為,狠反習慣性違章,推行標准化操作、標准化生產,將安全工作真正從事後分析轉移到過程監督中,實現安全管理關口由機關向生產一線的前移,才能杜絕習慣性違章確保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管和理是狠反習慣性違章,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保證。
要想狠反習慣性違章,杜絕習慣性違章的產生,搞好安全生產領導的管理是根本,領導在安全工作管理中既要管到底,又要理到位。管到底,就是要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入人心,要嚴抓細管,嚴格考核,絕不姑息任何違章行為。理到位就是要理出頭序,理順關系;就是要不斷完善安全工作行為准則,檢查制度和標准,考核獎懲辦法。始終堅持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不斷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以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責任制為基礎,以落實反事故措施、反違章、推行標准化工作為原則,做到組織落實、措施落實、檢查落實、考核落實,使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使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措施規范化,作業行為標准化,深入開展「三無」活動,從制度、措施、體繫上狠反習慣性違章,杜絕習慣性違章的產生。
二、以人為本、強化管理,提升人員素質是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礎。
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要素,安全管理工作應以人為本,圍繞人的行為,規范各項管理措施,採取「多層次、低重心」的管理手段,將工作的中心下移,放在生產一線的班組、生產崗位,開展從管理層到執行層多層次管理;同時採取有效手段提高人員素質。強化安全技能培訓,結合生產實際需要,通過技術比武、崗位練兵等形式,真正實現「我要安全」、「我會安全」,增強安全意識,激勵職工鑽研專業技術,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安全技能水平,才能使員工自覺擯棄習慣性違章,自覺實施標准化操作,做到安全生產。 三、安全生產的管理監督是狠反習慣性違章,堵住習慣性違章確保安全生產的關鍵。
安全工作重在管理監督到位,這是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是狠反習慣性違章,從而杜絕習慣性違章第二道同時也是最關鍵的一道防線。安全監督關鍵是對人的監督,生產是否安全關鍵是生產的第一要素人。因此,首先要及時掌握員工的思想和行為動態,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章,實現安全監督由事後監督向事前監督、過程監督的轉變,將安全隱患消滅於未萌,實現單位、班組、個人三級安全目標。其次,安全監督管理,應突出強調敢抓、敢管、敢考核。我們要十分注重「以人為本,重在教育和預防」的原則,注意發現、表彰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總結和推廣安全管理中的好做法,積極探索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激發和保護班組和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對違章生產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形成了有效的安全管理監督有效機制,從管理監督上狠反習慣性違章,堵住習慣性違章保證安全生產,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使生產安全平穩有序發展。
安全工作千頭萬緒,但只有真正做到領導重視,措施落實、強化教育,考核到位,嚴格獎懲兌現,從人的意識、行為上杜絕習慣性違章,從領導到員工人人做到狠反習慣性違章,才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生產的安全平穩運行。
Ⅲ 年終總結
2012年馬上過去,大家在盤點一年中收獲的同時,又寄希望與新的未來。不知不覺中,我在新的崗位上結束了一年的工作,現總結如下:在領導和全體同志的關懷、幫助、支持下,緊緊圍繞保安全生產為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崗位職能,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從領導、團結同志、認真學習、扎實工作」為准則,始終堅持高標准、嚴要求,始終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嚴格執行「六大禁令」,堅決杜絕習慣性違章。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我始終把學習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上下功夫。一、一年來的工作表現(一)強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質。為做好班組基礎工作,我堅持嚴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則,以誠待人,一是愛崗敬業講奉獻。我正確認識自身的工作和價值,正確處理苦與樂,得與失、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堅持甘於奉獻、誠實敬業,二是錘煉技能講提高。經過一年的學習和鍛煉,細心學習他人長處,改掉自己不足,並虛心向領導、工程師和同事請教,在不斷學習和探索中使自己在技術上有所提高。(二)嚴於律已,不斷加強作風建設。一年來我對自身嚴格要求,始終把耐得平淡、捨得付出、默默無聞作為自己的准則,始終把作風建設的重點放在嚴謹、細致、扎實、求實腳踏實地埋頭苦幹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紀律規范自己的一切言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團結同志,謙虛謹慎,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堅持做到不利於班組事不做。與班組成員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不會計較幹得多,幹得少,只希望把所有工作圓滿完成。二、工作中的不足與今後的努力方向一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管理程度還不夠嚴,學習、技術上還不夠努力,和有經驗的同事比較還有一定差距,在今後工作中,我一定認真總結經驗,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解決辦法供領導參考,確保站場的安全生產,平穩供氣。總之,一年來,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距領導和同志們的要求還有不少的差距:工作創新意識不強,創造性開展不夠。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發揚成績,克服不足,以對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腳踏實地,盡職盡責地做好各項工作。多關心同事,團結班組所有成員共同努力工作,不辜負領導和同志們對我的期望。
Ⅳ 辯論!!!杜絕習慣性違章,自律和他律哪個重要需要自律的觀點
中學生文明習慣的養成主要靠自律辯詞~
評委,各位同學,大家晚上好!
首先感謝對方辯友用精彩的言辭告訴我們他律在學校文明養成中的輔助作用,然而,我不得不對對方辯友以偏蓋全的論調深表遺憾。首先,從對方的發言及自由辯論中我們不能不為對方的哲學知識感到汗顏。下面,我來總結對方的幾個基本錯誤:
第一:指鹿為馬。把內因和外因混為一談,眾所周知,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本,外因是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內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外因是矛盾次要方面。
第二:李帶桃僵。對方用行為代替習慣,把行為和習慣等同起來,以偏蓋全。未免太荒謬了!
下面我將對我方觀點進行總結陳詞。
第一:自律是通過自我約束,自我調整,把言行控制在制度,法規,道德允許的范圍內。在文明習慣養成的過程中,雖然他律作為外因起到了輔助作用,然而,自律作為內因不斷自我約束則更為重要。外因通過內因內因起作用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本,因而自律的地位無可厚非。很難想像一個不懂得自律而依賴他律的人將怎樣步入社會,要知道沒有人會因為他律而當上將軍,但絕對要相信,最好的將軍是最自覺最自律的人。不要把他律看做萬能的上帝,世上沒有救世主,中學色懷念感要養成文明習慣關鍵還是在自律。
第二:文明行為不等於文明習慣。
他律可以促使文明行為的發生,但在文明行為轉變為文明習慣的過程中,自律是第一位的。眾所周知,習慣可以稱為行為,但行為決不能等同與習慣。您不能說一次兩次的文明行為就是一個文明習慣吧?!顯然是不和邏輯的。而既然是文明習慣,他就是理所應當的室,有沒有他律都是次要的。
第三:他律必須內化成自律之後,才能使文明行為變成文明習慣。他律可能會導致文明行為的發生,但若我們本身不接受這種規范,是不可能形成一個習慣的,以為我們會想方設法逃脫這個規范的限制。只有我們自身接受了他律,把他律內化成自律,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否則那些法律,規范,不過只一紙空文!
因此,只有充分調動我們的主觀能動性,靠自我約束,才能更順利的養成一個文明習慣。
第四:他律的滯後性和局限性是不言而喻的。若如對方辯友所說他律能夠加強文明習慣的樣成,為什麼不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規定一個規章制度來使大家養成文明習慣呢?很顯然他律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我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去制定什麼規章制度來促使大家養成文明習慣!
最後,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的,我方也多次強調,承認自律並不等於否認他律在文明習慣養成中的輔助作用,所謂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我們同樣重視他律對少數自律能力較弱的中學生的規製作用,促使他們作出文明行為進而養成文明習慣。
文明的花朵要靠自律的餓灌溉,文明的朝陽終將沖破他律的地平線,新的轉機和閃閃的星斗終將綴滿沒有遮攔的天空。
相信,在自律的天空下,我們的世界會更美好!!!
Ⅳ 習慣性違章5條如何防範最有效
習慣性違章是誘發責任事故的土壤和溫床,能否有效地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關繫到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健康。作為一名從事6年中隊管理工作中隊長,總結多年的實踐經驗,談以下幾點體會和看法:
一、認識和辨別習慣性違章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前提條件
1、習慣性違章就是起初未意識到危險或由於不安全心理因素而冒險盲幹,並在以後工作中逐漸養成的一時不容易改變的,或毫無察覺違章更無改過之意的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一貫行為。簡單地說,就是固守舊有的違反安全工作規程的不良行為習慣。
2、習慣性違章的形成原因。其一,不熟悉或不按照作業程序和操作標准,不學習、掌握並運用安全技術,常常隨意作業。其二,多次不加分辨地模仿了他人的不良行為,而未發生傷害事故,自認為是安全的違章行為。其三,經常存在僥幸、麻痹、偷懶、心急、好奇等不安全心理中的一種或多種心理的危險作業而倖免遇難,並形成了心理和行為上的定勢。
3、習慣性違章的主要形式及具體表現。主要形式有習慣性違章操作、習慣性違章作業和習慣性違章指揮三種。習慣性違章操作是指比較具體的違反了安全規定動作和做法,如:不戴護目鏡使用榔頭,進入車輛勞保護具穿戴不齊全等;習慣性違章作業是指違反了作業的方法、程序、范圍或條件以及工藝、技術要求等規定的系列行為,如:使用有故障的設備、惡劣天氣高處作業等。習慣性違章指揮是指單位負責人(或作業負責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制度指揮他人作業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行為,如:明知有危險而強令員工冒險作業的行為;對員工隱瞞不安全因素,為採取安全措施就令員工作業的行為等。
4、習慣性違章的特性。習慣性違章可發生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時候;習慣性違章多半此時沒有彼時有,這人沒有那人有,事前沒有事後有;許多習慣性違章可在生產過程中存在幾年甚至更長時間;而某些習慣性違章不易被發現和辨認,隱藏的較深。
因此,習慣性違章有其普遍性、隨機性、持久性、隱蔽性、新生性和可防可糾性六大特點。但是,只要是違章行為,不論發生多少次,沿襲有多久,隱蔽的有多深,無論是舊有的還是新生的,都是可防可糾的。有了對習慣性違章的充分認識和了解,再結合出車前的安全會、現場監護等形式,對習慣性違章起到良好的警示和預防作用。在日常作業中,能夠對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行為是否產生危害後果有預見性,明確辨別那些屬於違章行為,明白它的形成原因,是預防新的習慣性違章形成的前提條件。
二、豐富安全知識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堅實基礎
要做到安全生產,就必須有足夠的相關的安全知識。我們需要安全知識就像需要空氣一樣。通過安全知識的積累和運用來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靠意識支配行動,使行動具有目的性、准確性和預防性。近年來,長慶固井公司把安全生產當做頭等大事來抓,通過開展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月人人講安全、個個查隱患百日安全無事故等活動,學習安全知識、《崗位安全技術標准》、《事故案例分析》等。使員工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用鮮血的教訓換來的寶貴經驗,按照規章制度作業和操作就是珍惜生命。更可貴的是,廣大員工在實際作業中,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得到增強,安全技能得到提高,絕大多數人做到了我會安全、我能安全,有效地預防了習慣性違章。
三、培養良好習慣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根本途徑
人的行為有依照習慣的傾向,有了安全、規范的良好習慣,就會很自然避開違章行為。培養良好作業習慣是增強安全意識、預防習慣性違章進而杜絕責任事故的根本途徑。中隊可利用出車前講話、周生產例會、職工大會,對全體員工進行本崗位的作業程序、動作標准進行專項訓練,促使良好習慣的形成。努力實現各項作業程序化、動作標准化、規范化。在日常作業中,員工之間能過安全觀察與溝通養成彼此監督和提醒,及時避免或終止違章行為,堅持規范的安全行為的習慣。使安全行為由生到熟,由慢到快,由有意識的控制性行為到無意識的習慣性行為,從而達到預防習慣性違章的目的。
四、做好現場監護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關鍵環節
安全管理的關鍵和重點應是對作業人員做好現場監護。即以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控制人的誤操作為現場安全管理的關鍵。
做好現場監護是預防習慣性違章最直接的方法,也是最關鍵的環節。現場作業是否發生違章,也就在這關鍵的一念之差,一步之遙。在作業現場,監護人員要能做到舉一反三抓防範,鐵面無私糾違章。要能在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行為和狀態中發現不安全的因素,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關鍵是要能夠及時發現存在不安全心理因素的人,特別是存在這種行為不會引起事故,或我小心點可避免事故等僥幸心理的人;嫌麻煩、圖方便而省略必要的操作步驟或不使用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的人;為趕時間,搶任務而冒險蠻乾的人;自以為技術好,有經驗,有把握,盲目自信冒險炫耀自己的本領的人。作業人員也應通過安全觀察與溝通彼此觀察對方情緒、了解心理、判斷行為動向,發現有不良行為的苗頭,及時通過語言交流和肢體暗示來終止不良行為的發生和延續,使多人作業不單單是動作的組合和力量的疊加,而是神與行的有機統一,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分工協作,達到有效預防習慣性違章的目的。
五、嚴格檢查考核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主要手段
習慣性違章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處罰不嚴,失之於寬。但嚴格檢查考核,並不是要將違章的一棍子打死,而是依靠行得通、用得上、鼓實勁、收實效的檢查考核制度,堅持從小事、細節上逐步規范員工行為。根據不同季節、不同時期、不同崗位,進行重點檢查、考核指定的違章行為,待這些行為規范後,再轉向其他行為。
六、改善操作環境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重要措施
人的行為不但受內因的作用,還受外因的影響。環境的好壞會刺激人的心理變化,影響人的情緒波動,甚至打擾人的正常行為;物的缺陷、設備的運行失常或布置不當,會影響人的注意力和操作,造成動作混亂或失誤。若長時間得不到改善,不良行為就會持續和鞏固,一些違章行為就習慣地錯誤地被認為安全了。
2010年長慶固井公司進行了目視管理,對一些危險區域,高壓部位都統一製作了警示牌,給員工一種提示,同時也逐漸避免了諸如在吊物下行走或穿行、在套管上行走、把安全帶掛在不牢固的物體上、看不清設備標識而誤操作等因不良環境造成的習慣性違章。總之,只要廣大員工能夠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充分認識習慣性違章,不斷豐富安全知識,作業中遵守安全制度和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運用標準的規范的作業行為培養良好的作業習慣。
Ⅵ 如何杜絕電力企業習慣性違章作業
(自己答,不復制)
班前班後會的召開,沒有固定的模式和規程,不同的版企業和組織,班前班後權會的結構和內容是不同的,這里只能大致的說一說班前班後會的一些基本原則。
首先,需要明白班前班後會的作用和目的。班前會:抖擻精神,調整精神狀態,安排今天工作,提醒注意事項,表揚激勵成員。班後會:總結本班次工作,表揚和批評相關人員,展現溫情。
其次,需要明白班前班後會的基本原則。1、時間短節奏快,不能沒完沒了。2、條理清楚,不能讓組員不明白。3、內容有一定的趣味性,能活躍氣氛或體現溫情。4、有開頭和結尾和安排,如開始時唱歌、朗讀規章制度;結尾時安排一下口號等等。5、最好安排一些典型發言。組員他們會有準備的過程,能夠提起組員的歸屬感。
Ⅶ 電力違章事例
常見典型違章事例
一、作業性違章
一)防觸電類
(1)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或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人員進行帶電作業;
(2)電氣倒閘操作,不填寫操作票或不執行監護制度;
(3)倒閘操作不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位置、狀態;
(4)防誤閉鎖裝置解鎖鑰匙未按規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和電氣安全用具;
(6)裝設接地線前不驗電(不包括GIS等無法進行驗電的設備);
(7)設備檢修不辦理工作票或不執行工作監護制度,工作人員擅自擴大工作范圍;
(8)工作負責人在工作期間未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就離開工作現場;
(9)跨越安全圍欄或超越安全警戒線;
(10)使用電動工具金屬外殼不接地,不戴絕緣手套;
(11)設備檢修,約時停送電;
(12)設備檢修完畢,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就恢復設備運行;
(13)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夠或無監護;
(14)在電纜溝、隧道、夾層或金屬容器內工作,不按規定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無人監護。
(二)防高處墜落類
(1)高處作業不使用安全帶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的構件上
2)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帶;
(3)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
(4)沿繩索、腳手桿攀爬腳手架、豎井架等;
(5)在高處平台、孔洞邊緣工作或休息時倚靠欄桿或在欄桿、腳手架上坐立;
(6)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屬設施不設明顯標志並及時恢復;
(7)搭乘載貨吊籠;
(8)站在石棉瓦、油氈、葦箔等輕型、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9)藉助欄桿、腳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設施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起吊物件;
(10)使用未按定期試驗合格的登高工具;
(11)梯子架設在不穩固的支持物上進行工作;
(12)繩梯未掛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認真檢查;
(13)在雷雨、暴雨、濃霧、六級及以上大風時進行高處作業;
(14)登桿前未認真檢查爬梯、腳釘是否齊全完好;
(15)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帽;
(16)穿硬底鞋或帶鐵掌的鞋進行登高作業;
(17)冬季高處作業無防滑、防凍措施。
(三)防物體打擊與機械傷害類
(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規范;
(2)高處作業人員不用繩索傳遞工具、材料,隨手上下拋擲東西,或高處作業的工器具無防墜落措施;
(3)高處作業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
(4)吊物捆紮、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起吊未經驗收合格的預制構件;
(5)在組裝鐵構件與構架時,將手指伸入螺孔進行找正;
(6)層面板、聯系梁串吊時,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使用不合格的吊裝用具(機具、器具、索具);
(8)不執行起吊措施,設備超載運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均;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層建築物、構築物下方通過或停留;
(10)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
(11)在抓土(煤)機工作時,進入抓鬥工作范圍;
(12)不走通行道,跨越皮帶或在皮帶上站立;不走安全通道,從翻車機工作區域通行;
(13)跨越輸煤機、卷揚機等運轉設備的鋼繩;
(14)運輸機械未停穩或挪動時,人員上、下傳遞物件;
(15)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欄內;戴手套或用抹布對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進行其它工作;
(16)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
(17)啟動運輸機械,沒有進行聯系,也沒有啟動警告鈴;
(18)用吊頭、抓頭或其它載貨設備輸送人員;
(19)轉動設備停運檢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續和未採取防止誤啟動的措施;工作結束後未會同值班人員一起檢查、確認工作人員撤離現場便啟動設備;
(20)腳手架上堆物超過其承載能力;
(21)起重工作沒有統一明確的指揮信號;
(22)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設備(指專人操作的起重設備);
(23)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如使用砂輪、車床不戴護目眼鏡,使用鑽床、打大錘時戴手套等;
(24)未正確著裝,在現場穿高跟鞋、涼鞋、褲頭、背心、裙子等,女職工未將辮子或齊肩發盤在工作帽內。
(四)防火防爆類
(1)未接受爆破培訓的人員從事爆破工作;
(2)在易爆、易燃區攜帶火種、吸煙、動用明火及穿帶鐵釘的鞋;
(3)動火作業不辦理動火工作票,氫油管道動火時不按規定接地線;
(4)在氫、油區使用鐵制工具又無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
(5)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易燃物,工作結束後,未檢查清理遺留物;
(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護人,未採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在密閉容器內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工作,入口處無人監護;
(9)鍋爐水壓試驗時,無關人員在周圍逗留,人員站在焊接堵頭對面或法蘭側面。鍋爐啟動升壓過程中,在承壓部件上繼續作業;
(10)進入爐膛、汽包、油罐及其它儲存化學葯品、惰性氣體的容器前,沒有進行充分的通風;
(11)現場濾油無人看管,或無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2)未採取措施即對盛過油、酒精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施焊;
(13)未嚴格按規定要求存放炸葯、雷管,無專人保管,領退料手續不嚴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倉庫內;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檢查試驗。
二、裝置性違章
(一)防觸電類
(1)高壓開關室的門不能從內部打開;
(2)現場電氣開關設備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
(3)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4)地線、零線的連接使用纏繞法,未採用焊接、壓接或螺栓連接方法;
(5)變電站構架爬梯、刀閘操作把手抱箍、低位旋轉探照燈外殼沒有直接接地;110kV及以上鋼筋混凝土構架上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沒有採用專門敷設的接地線;
(6)電氣防誤閉鎖裝置不齊全或不具備「五防」功能;
(7)電力設備拆除後,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
(二)防高處墜落類
(1)腳手架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使用的腳手架不合格;
(2)設備、管道、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
(3)高處危險作業區下方未裝設牢靠的安全網;
(4)梯子端部無防滑裝置,人字梯無限制開度的拉繩;
(5)夜間高處作業或爐膛內作業照明不足;
(6)臨時爬梯材質不符合要求,掛靠不牢;
(7)高建築物臨空面沒有欄桿;
(8)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指示紅燈;
(9)廠房和其它生產場所吊裝口四周無固定欄桿;
(10)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試驗。
(三)防物體打擊與機械傷害類
(1)立體交叉作業無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2)高空作業、起重作業、深溝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現場四周無安全警戒線或警戒裝置;
(3)腳手架未按規定搭設;
(4)起重機械制動、限位、信號、顯示、保護裝置失靈或有缺陷;
(5)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經試驗,或存在缺陷;
(6)高處作業臨空面未設防護欄桿和擋腳板;
(7)設備、管道、孔洞無蓋板或圍欄。
(四)防火防爆類
(1)易燃易爆區、防火重點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備不全,不符合消防規程規定要求,且無警示標志;
(2)易燃易爆物品倉庫之間的距離不滿足防火規程的要求,無避雷設施;
(3)制氫站、儲氫瓶房、燃油泵房、液化氣站等易燃易爆區內未裝設防爆型電源開關及設備;
(4)氧氣瓶、乙炔瓶、氫氣瓶及其它惰性氣體、腐蝕性氣體瓶等,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未定期檢驗,未按規定進行標識;
(5)進入易燃、易爆區的車輛排氣口無防護罩;
(6)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頭滲漏油;燃油系統管道法蘭未採用牢固的金屬導體跨接;
(7)油區現場無暢通的消防通道;
(8)消防水壓力不足,未按規定設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龍帶;
(9)調度、辦公樓及其他場所消防設施不符合有關消防規定;
(10)使用中的氧氣瓶、乙炔瓶安全距離少於8米。
三、指揮性違章
(1)允許、批准未經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從事生產工作;
(2)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重大項目沒有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學習就組織從事生產工作;
(3)未辦理完工作許可手續,做完相應安全措施,就允許工作人員從事相應生產工作;
(4)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與現場實際不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能保證從事工作人員、設備的安全;
(5)強令職工違章、冒險作業;
(6)違反規程、規定,越權指揮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
(7)允許批准購置未經國家指定機構鑒定和檢測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8)設備故障或異常運行後,領導者不組織進行分析,就毫無根據的下達處理意見;
(9)領導者職責范圍不清,該指揮的不指揮,不該指揮的插手指揮,或越權指揮;
(10)對設備、設計存在的隱患不能及時指揮實施對應措施。
四、管理性違章
(1)已運行的設備沒有運行、檢修規程;
(2)沒有按規定對現場規程、制度進行復查、修訂、公布、印發;
(3)沒有按《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制定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
(4)制定規程、制度不符合實際,不具體,操作性不強,起不到指導生產管理的作用;
(5)對各類裝置性違章不及時組織消除
(6)設備變更或系統改變後,相應的規程、制度、資料沒有及時進行修改;
(6)不按照規定,自行變更設計;
(7)工程結束後,未按規定提供正確的竣工圖紙;
(8)對上級頒發的反事故措施,不能按要求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9)不能按規定組織開展季節性安全檢查;
(10)不能按規定組織開展安全性評價自查評工作,查出的問題不制定整改措施計劃,不組織消除;
(11)不能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12)不能認真落實公司《安全工作規定》中的例行工作;
(13)沒按規定及時公布或調整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人員名單;
(14)不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完善設備檢修、運行規程和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地組織落實各項制度;
(15)不按規定製定反事故措施、安全技術措施,不制定現場工作的安全措施;
(16)制定的規程、制度、措施不符合現場實際,使用中導致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處理時延誤或擴大了事故;
(17)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及信息不能及時傳達和布置,不能按時間和標准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18)不能對工作進行總結,找出薄弱環節,制定措施,改進工作;
(19)國家、行業、公司新頒發的規定和反事故措施沒有落實到工程設計中去;
(20)工程調試、試驗項目遺漏;交接驗收項目不全;
(21)進入易造成人員窒息的環境或區域內工作未採取防範措施。
習慣性違章事例
(1)
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或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人員進行帶電作業;
(2)
電氣倒閘操作,不填寫操作票或不執行監護制度;電氣倒閘操作不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位置、狀態;
(3)
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和電氣工具;
(4)
裝設接地線前不驗電(不包括GIS等無法進行驗電的設備),裝設的接地線不符合《安規》要求;
(5)
設備檢修,不按規定辦理工作票或不執行工作監護制度,工作人員擅自擴大工作范圍
(6)
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實施前允許工作人員作業或不向工作班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措施
(7)
電氣設備檢修,約時停送電;
(8)
設備檢修完畢,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就恢復設備運行;未採取可靠措施就進行試車工作;
(9)
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安全距離不夠,無監護;
(10)
在地下維護室、溝道和金屬容器內工作,使用非安全電壓照明,無人監護;
11)
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進行操作;
(12)
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不接地、不裝漏電保護器及不戴絕緣手套
(13)
高空作業不按規定扎安全帶,進入生產(施工)現場未佩戴安全帽;
(14)
高空作業搭設的腳手架不符合安全規定;
(15)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進行定期試驗
(16)
盲目決定設備帶病、超出力運行或讓職工冒險作業而沒有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17)
制定的規程、措施、制度等不健全或與實際不符,使用中導致事故發生或延誤事故處理;
(18)
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述設施不加設明顯標志並及時恢復;
(19)
憑借欄桿、腳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
(20)
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攔內,戴手套或用抹布對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進行其它工作;不按規定運行中更換碳刷;
(21)
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
(22)
不走安全通道,從翻車機工作區域通行;
(23)
搭乘載貨吊籠或用吊頭、抓頭或其它載貨設備輸送人員;
(24)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設備(指需專人操作的起重設備);
(25)
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如使用砂輪、車床不戴護目眼鏡,使用鑽床、打大錘時戴手套等;
(26)
不具備爆破資質的人員從事爆破工作;
(27)
在易爆、易燃區攜帶火種、吸煙、穿帶鐵釘的鞋等;
(28)
動火作業不辦理動火工作票,氫油管道動火時不按規定接地線;
(29)
在氫、油區使用鐵制工具又無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
(30)
未履行有關手續即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31)
在金屬容器內同時進行電焊、氣焊、氣割或進行其它工作,入口處無人監護或監護人員數量及所處位置不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規定;
(32)
鍋爐水壓試驗時,無關人員在周圍逗留,人員站在焊接堵頭對面或法蘭側面。鍋爐啟動升壓過程中,在承壓部件上繼續作業;
33)
水上工作不佩帶救生設備,沒有其它救生措施;
(34)
現場濾油無人看管、無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35)
使用資質不合格的施工隊伍;
36)
安排未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
(37)
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未按規定正確著裝;
(38)
未經批准,解除運行設備連鎖、報警、保護裝置;
(39)
進入易造成人員窒息的環境或區域內工作未採取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