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退處分
㈠ 在勞動法中,辭退,開除,勸退三者有什麼區別
勞動法中,只有解除勞動關系一說。沒有辭退、勸退的說法。開除也就是除名內,是用人單位單方面容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辭退,其實質上也等同於除名。至於勸退,應該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方式,即用人單位勸勞動者自行辭職。如果勞動者不辭職,那麼有可能是用人單位會對勞動者予以開除或者辭退。
從本意上來說,辭退和開除意義是一樣的,僅僅是說法不同。而勸退可以理解為一種協商的方式,但可能會出現兩種結果:一是勞動者自己辭職,二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予以開除(也可以說是辭退)。
㈡ 勸退到底是如何規定
退是指勸其退學(或退出)。 一般指在校期間由於嚴重違反學校紀律,且屢教不改,或參與嚴重的打架斗毆事件、違法亂紀等行為才能用。可由學校領導人發起,由各個主任通過而給與學生的處分。勸退是實際上也是要求學生退學,但是語氣較緩和,是比強制退學(開除)略輕一級的處分。目前有些省市已經禁止學校勸退學生。 目前,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除重大違紀情況外(如違反國家法律、危害民族利益等行為)是不允許勸退的。而高中三年,由於目前並不屬於國家義務教育規定范圍內,所以學校是有權利對學生進行勸退的,一般情況下,校方會根據學生一學期或一年的違紀情況對其進行適當處理,超過一定的底線會對學生進行勸退。某些市縣的高中管理嚴格會進行資金抵押,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再行處理。勸退後,一般會被要求寫檢討書,在家進行反省,反省期間不允許返校。經過家長、班主任、組內主任、學校主任確定其確實已經進行深刻反省以後,可以考慮准許回校學習。
㈢ 勸退與開除的差別
它們有以下三種區別:
1、類別、審批時效不同
開除是屬於行政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 辭退屬於行政處理,不屬行政處分之列。
2、適用對象及其條件不同
開除處分適用於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 違紀辭退則適用於指那些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職工,他們所犯錯誤程序既夠不上開除。
3、實施程序不同
開除處分,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應由廠長(經理)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違紀辭退,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由車間、科室提出職工違紀的證據和處理意見,在聽取工會意見後,由廠長(經理)決定予以辭退。
(3)勸退處分擴展閱讀:
辭退職工條件: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㈣ 什麼樣的黨員可勸其退黨勸退算不算處分
按照黨章規定,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
是否確實不符合黨章的規定,實事求是地作出決定,努力做到本人心服口服,不傷感情。對於那些過去一貫表現好,後來因為年老體弱而參加黨的活動較少的老黨員,或者因為家庭負擔過重,一段時間難以積極參加黨的活動的黨員,不要簡單地視為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而加以勸退,應當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勸黨員退黨,是對那些已不符合黨員條件,經教育沒有轉變的黨員的一種組織處理,所以勸退不是黨紀處分。
㈤ 勸退處分是什麼意思
勸退是指勸其退學(或退出)。
一般指在校期間由於嚴重違反學校紀律,且屢教不改,或參與嚴重的打架斗毆事件、違法亂紀等行為才能用。
可由學校領導人發起,由各個主任通過而給與學生的處分。勸退是實際上也是要求學生退學,但是語氣較緩和,是比強制退學(開除)略輕一級的處分。目前有些省市已經禁止學校勸退學生。
㈥ 公司勸退和開除的區別是什麼
1、辭退,很明確,是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通常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作出的處理。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開除,也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主要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也就是勞動者嚴重違法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在給予開除處分的同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的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還要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3、勸退,字面意義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的含義,協商的目的是請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規避經濟補償金的支付。
㈦ 勒令退學、勸退、開除分別是什麼含義
勒令退學是由於在校違規,被學校強令退學,相當於開除。勒令退學是高級的紀律處分。勸退情節相對輕微,屬於主動退學,學籍上不會記過處理。可以提出休學回家改正再來。開除是學校單方的決定,必須離開學校。
1. 勸退和開除意思差不多,不過程度上還是稍微有區別的。開出的話檔案里肯定會明明寫著,XXX因XXX被XXX學校開除。
2. 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下列之一處分: 1 、警告; 2 、嚴重警告 3 記過 4 、記大過; 5 、留校察看; 6 、勒令退學 ; 7 、開除學籍。(留校察看期為一年,畢業班學生一般不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留校察看者加重一級處分,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3. 學校沒有權利無故全退學生的,如果有可以去教育局進行投訴;其次,對於勸退基本上和必須要退學沒什麼區別吧!只不過勸退更加的書面話而已!
4. 因為勸退是學校為學生可以選擇別的學校的所保留希望的方法,一般不會已書面的形式出來,與情節較勒令退學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