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章扣分新規
① 機動車違章罰款標准
1988年3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已經廢止,其調整內容已被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於2004年4月30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代替。
第九章 處罰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外,均按本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外,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的。
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也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學習駕駛員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駛或者單獨駕駛車輛的;
不按規定超車或讓車的;
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並處弔扣四個月以下駕駛證:
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仍駕駛車輛的;
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的;
駕車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的。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並處弔扣三個月以下駕駛證:
逆向行駛的;
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的;
駕駛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第七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弔扣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行經交叉路口、鐵道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弔扣一個月以下駕駛證:
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或掉頭的;
貨運汽車不按規定載人的;
實習駕駛員不按規定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的;
駕駛雜訊和排放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的;
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的;
不按規定駕駛履帶式車輛的。
第八十條
可以並處弔扣一個月以下駕駛證:
違反交通信號、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違反車速或裝載規定的;
不按規定使用警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令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的;
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
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的;
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的;
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過標準的;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1)車輛違章扣分新規擴展閱讀: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則
第八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九十條
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辦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九十一條
上道路行駛的專門從事運輸和既從事農田作業又從事運輸的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員考核、核發全國統一的道路行駛牌證等項工作,公安機關可以委託農業(農機)部門負責,並有權進行監督、檢查。
軍隊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車輛的檢驗、駕駛員考核及核發牌證,由軍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負責。
第九十二條
本條例由公安部負責解釋。
第九十三條
本條例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1955年公布的《城市交通規則》同時廢止。
② 車輛違章扣分周期怎麼算
駕駛證記分周期分為12個月,從初次領取日期開始計算。例如:您如果領取的駕駛證是在2014年12月11日,那麼到2015年12月12月10日24小時止為駕駛證的一個記分周期。
駕駛證記分周期是怎麼記錄扣分情況的。駕駛人造成交通違章後如果駕駛證需要扣分,則是從0開始將違法行為產生的分值記入您的駕駛證中,而不是從12分開始扣分的,從您初次領證之日起,駕駛證記分均為0分,在平時查詢駕駛證扣分記錄的時候,分數越低越好,如果您的駕駛證記錄扣了12分,則您需要到車輛管理所接受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同時需要參加相關考試,合格後,記分清零。
車主有扣分記錄,如果在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處理交通違章罰款繳費的,則駕駛證扣分會轉入到下一個記分周期內,如果繳納了交通違章罰款的,記分予以清除。駕照違章扣分查詢網提醒車主,違法後請盡快繳納罰款,逾期不處理會產生每天3%的滯納金產生,同時相關的駕駛證換證、車輛年審等業務都不能辦理。
③ 是不是從3月1日起,車違章扣分有新規定
你好從3月1日起,車違章扣分是有新規定實施的
但是很多人都是看到之前網傳消息"3月1日起2018駕駛證銷分實施新政"的內容後,認為窗口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的違章,也必須提前面簽,所有說想趕在新政實施之前提前處理違章,
對於網上傳播的"3月1日起實行駕駛證銷分新規",公安部回應,為更方便群眾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範"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這樣有效減少了群眾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是對窗口辦理相關業務的有效補充,而在交警服務窗口處理交通違法,仍按照原來程序處理,不需要綁定。
④ 2018汽車扣分新規
【1】新交規扣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營運客車超載20%以上(首次加入校車)
營運車輛包括:計程車、長途客運車輛(不含公交車),校車(新加入)。
2、嚴重超速(首次加入校車)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3、故意遮擋號牌(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2018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一律會被一次性扣除12分。
新規對於牌照架也更新了規定,對於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牌照架會受到200元並扣6分的處罰。
4、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5、未按照規定休息(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將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處罰。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
校車准駕駕駛資格:
(1)駕齡3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最近連續3個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
(4)無飲酒或者醉酒後駕駛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5)無犯罪記錄,無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到拘留處罰的記錄;
(6)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7、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酒後駕車:扣除12分,扣押駕照6個月,並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現金處罰。
醉酒駕車:吊銷駕駛證,給予相應刑事責任的處罰,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
8、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車輛
將會受到12分的處罰,交警還有權利給予200-2000元和扣車等處罰。
9、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者將會受到12分的處罰;
如果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偽造、更改號牌和證件
使用偽造、擅自更改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等行為將會一次性扣除12分。
1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2】新交規扣6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由扣3分調整為扣6分)
這一條主要說的是由於僥幸心理導致的闖紅燈行為,過去是扣除3分,從2018年開始升級為扣除6分。
2、貨車超載(由扣3分調整為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額定載重量30%以上的車輛,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車輛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3、營運車輛超載未超過20%(由扣2分調整為扣6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車輛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將受到此處罰。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
7、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
在惡劣天氣中,應該做到:
(1)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霧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
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如果沒有做到以上三條,將受到6分的處罰。
8、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10、佔用應急車道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給予扣除6分的處罰。
11、運載特殊物品不掛相應警告標志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者,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12、運輸危險品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將受到此處罰。
13、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駕駛證沒有丟失,擅自以欺騙方式補領也將受到6分的處罰。
【3】新交規扣3分的違章行為
1、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從2018年開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車道將受到扣除3分的處罰。
2、超速20%以下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
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4、駕駛營運客車超載未達2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5、駕駛貨車載物超載未達3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6、駕駛機動車低於高速公路規定最低時速
7、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即年檢)|
【4】新交規扣2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4、未系安全帶
5、「加塞」行為扣2分
6、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
7、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
8、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
9、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10、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11、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5】新交規扣1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開車燈、不正確使用遠光燈、不正確使用霧燈等嚴重影響自己和其他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為。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
會車時,必須注意保持足夠的安全側向間距。
一般情況下的會車,須遵守下列規則:空車讓重車,單車讓拖掛貨車,大車讓小車,貨車讓客車,教練車讓其他車輛,普通車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下坡車讓上坡車。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⑤ 教練車違章扣分新規定
教練車違章,同樣和私家車一樣接受處罰,主要追究教練員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規定,學員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過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⑥ 駕照扣分新規實行了,如果一車輛違章超過36分,怎麼辦,比如50分,三個駕駛本扣完還剩14分沒扣呢
按照駕照扣分新規,根據所描訴的情況,假如一輛車違章三個駕照都扣不完,就沒必要浪費另外兩個駕駛本了,直接用自己一個駕照扣分就行。
然後按照新交規規定,扣這么多分的話是要扣證的,並且你被扣這么多分的話,需要重新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通過了之後繳清罰款,才能拿回駕駛證繼續上路。因為扣分新規如下:
扣12分以上24分以下的,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和考試;扣24分以上,需要再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都合格了,繳清罰款,所扣的分才會清零,才能領回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