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加建
⑴ 違法加建,擴建有什麼樣的處罰
不會坐牢,只要你把後面的手續補辦齊全就可以了,罰款的話看你當地的情況怎麼樣,說點好話,把手續補全應該也不會罰款。其實一般農村裡面是不會監管的太過嚴格,你可以看情況定。
望採納!
⑵ 違章建房已處罰還能再加層嗎
不能,始終是違法建築,不因為處罰了就改變其違法的性質。建議依法申請審批,按照審批來辦事。
⑶ 在自家房子上面加層算違章建築嗎
肯定是違法嘛
您這是違章建築啊,國家沒人性,才不管你塌不塌呢
!!(注意:幫我個忙,刷一下點擊率,就參考資料那個)
違章建築的概念
建築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於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一)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二)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三)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四)擅自將臨時建築設成為永久性建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9條和四0條)
二、違章建築的特徵
違章建築,是指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築物及構築物,通常表現為擅自搭建的棚房、攤位、簡易樓宇等。
違章建築最主要的特徵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違章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由於其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所以原則上不賦予當事人所有權,不能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5條和第二三條)。但是,違章建築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種,在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認定要求拆除之前,違章建築建造者仍然對物享有某些物權法上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包括:
一、有權處分建築材料。雖然建造人對該建築物不享有所有權,因此亦不享有處分權,但違章建築物建造人對違章建築物的構築材料享有所有權,對構築材料當然享有處分權。
二、有權佔有建築物。佔有是一種事實而非一種權利,是一種人對物的控制與支配狀態。佔有可因享有所有權、他物權或者其他權利而發生,也可因某種缺乏權利依據的行為以及單純的自然事實而發生。違章建築物盡管不能取得所有權,但因為建造人對該違章建築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可以成立佔有。這種佔有的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
三、有權使用建築物。佔有的目的並不僅僅是據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違章建築之上的使用權是一種臨時性使用權。一旦建築物被拆除,使用權隨即消滅;或者違章建築取得合法性之後,該種違章建築之上的使用權也就消滅,轉化為合法建築的使用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理》第三二條和第三5條)。
四、有權對違章建築收益。違章建築的所有人對違章建築的佔有是有權佔有,所以其當然有權收益,只是這種收益權應當受到法律的限制,佔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築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⑷ 違章建築和違法建設有什麼區別
違法建築與違章建築的區別是范圍不同和違反法律法規不同。
區別:
范圍不同
1、違法建築的范圍窄,僅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
2、違章建築的范圍較寬,指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使用了「違法建築」,顯然將違法建築認定為狹義的違章建築。
違反法律法規不同
1、違章建築: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2、違法建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
(4)違章加建擴展閱讀
違章建築主要是以下情況: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違法建築一般存在以下情況:
1、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
2、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
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
5、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
6、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
7、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
8、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⑸ 違章建築與違法建築的區別是什麼
違法建築與違章建築的區別:1.違法建築與違章建築的區別主要是范圍不同。2.違反法律法規不同。
說明:
范圍不同:
1.違法建築的范圍窄,僅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
2.違章建築的范圍較寬,指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使用了「違法建築」,顯然將違法建築認定為狹義的違章建築。
違反法律法規不同:
違章建築: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違法建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待。
(5)違章加建擴展閱讀:
違法建築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⑹ 違法加建向哪個部門投訴
屋頂違建築種說太籠統所謂屋頂指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區域外情況同投訴部門差異簡單說物業區域內應向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物業區域外應向城市建設規劃部門投訴按照《房屋使用安全條例》進行處罰
⑺ 現在房子違章加建40平,賣了能轉不動產證嗎
小產權的確不了權,換不了的,小產權房是不受國家保護的
⑻ 房子加建一層違章建築可以補辦手續嗎
樓主您好!需要到當地建房辦審批看看,符合規定的可以補辦,如下;1、申請人帶著戶口版本、身權份證、宅基地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申請,填寫宅基地審批表;村委會受理後審批,批准後到鄉鎮建房辦公室申報;2、鄉鎮建房辦公室受理後,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符合規劃的批准,報縣(市)土管部門審批;3、縣(市)土管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對符合縣(市)整體土地建設規劃等要求的發給宅基地使用許可證;4、有了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後,帶著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到村委會填表審批、鄉鎮建房辦審批、縣(市)規劃部門審核,批准後發給建房許可證。——樓 盤 網整理提供
⑼ 違章搭建的定義
違章搭來建的定義是:
是指在城源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指未經政府規劃部門的批准與認可,在規劃審定的圖紙之外的建築物、構築物:自行搭建的地下室、車庫、陽光屋、游泳池、加層及自建的有頂走廊。
第一條,為了有利於對本市違章搭建和違章建築進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據《上海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規劃條例》)和《上海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房條例》)等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⑽ 作為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如何處理業主違規加建這樣的事件
裝修押金怎麼說呢·,其實就只是約束業主裝修期間違規施工最小化的一種方式,說起來·你想讓每個業主按物業的想法正常施工,那是不可能的(總有那麼些我是業主,我想怎麼樣你管不著的大神存在)處理的方式其實只能看違規事件是否影響房屋或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多個方面考慮,看事件的違規范圍,簡單點的比如安裝封閉陽台,拆除室內隔間牆(不包含承重牆,減力牆),在物業允許的范圍內放寬限制,但前提條件是物業要有統一口徑(比喻說:你可以跟業主說你做我們不管,但是你需要簽《裝修整改通知書》出現問題業主自行負責。潛在意思就是我沒答應你這樣做,你裝了我要求你整改,你沒整改出現問題你自行負責)
像樓主說的違規(是指頂樓加建房間,露台.陽台封閉成房間嗎?)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已經屬於嚴重的違規搭建了,類似的亂搭亂建是可以向城管部門反映的。但是物業的工作還是需要做的。你需要跟業主溝通對吧(估計這些你們也有做了,就不多說了)找當地的城管部門反映此問題,他們是會上門的.至於他們怎麼管 呵呵……你懂得!
物業怎麼說呢!其實他只是屬於服務行業,設計到的很多方面物業都沒有那個權力去執行,比喻簡單一點業主違規施工了你關電關水,那都是違法的,其實業主有權力去告我們。(私底下怎麼弄就不說了)所以說 相應 的事件解決不了 只能找 相關的部門來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