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頂替上大學違法
① 冒名頂替上大學這種事件該如何處理
針對網上熱傳的「大名縣一男子疑被女生冒名頂替上學」一事,日晚,河北省邯鄲市大名縣縣委宣傳部回應中新網記者稱,該縣對此事高度重視,已成立聯合核查組,並凍結了被舉報人「王宏偉」的戶籍,將對此事一查到底。
22日晚,大名縣成立了由縣紀委牽頭,公安、教育、人事、衛生等部門為成員的聯合核查組全面開展核查工作。目前縣紀委已立案,正在調查中,調查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23日上午,大名縣公安局已對被舉報人「王宏偉」的戶籍進行了凍結,待調查清楚後,再進行相應處理。
經查,「冒名頂替」事件發生於1993年,由於當時戶籍信息還未聯網,都是紙質檔案,且涉及人員大多已不在工作崗位(有些人員已去世),受條件限制,部分原始檔案已不便查找。目前,警方正全力進行調查取證。
大名縣官方回應稱,大名縣將就此事一查到底,如網上反映情況屬實,將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但願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和悲劇成為歷史,離每一個人都越來越遠!
② 如何看待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寫入刑法的規定呢
對於莘莘學子來說,通過自己得努力,考入自己心儀得大學,這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但是,社會上卻有著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冒名頂替上大學。這種事件也被曝光了許多,這在社會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對此,近日我國將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寫入刑法。對於這件事小編是十分贊同的,下面小編來給大傢具體分析一下。
總之,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寫入刑法之後,會讓那些冒名頂替者和幫凶付出沉重的代價,這件事絕對是讓那些努力奮斗的學子感到高興的事情。
③ 為何在中國冒名頂替上大學累禁不止,為何對違法者處理如此輕淡
首先在中國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不是累禁不止,而是今年大規模的曝出來這些事回,當地藏不住了,以前答都是把事情壓住隱瞞,所以這類事件才會屢屢出現。而現在由於沒有完善的法律來嚴懲,所以只能按照現行法律中的處罰,就會比較不痛不癢。不過最近國家已經商議出台了針對這種事情的嚴懲法律措施,而且已經通過了。
④ 冒名頂替入學將受到法律制裁和約束,此前有過哪些受害者案例
高考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是人生中至關重要的一件事情。最近“陳春秀、苟晶瑩先後被冒名或被頂替上大學”的事件引爆輿論,目前,苟晶事件的調查結果已經出來,處理了15名有關人員,陳春秀被頂替上大學的調查結果尚未揭曉。高考頂替者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二、刑事責任
1 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冒名頂替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使用被頂替者的姓名和身份,由此其往往可能需要偽造、變造身份證等能夠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可能觸犯刑法規定的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偽造國家公文和證件罪
冒名頂替者為達到頂替的目的,可能偽造、篡改錄取通知書或其他國家公文或證件的,該行為可能觸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從而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的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賄罪
冒名頂替者在實施冒名頂替行為時往往需要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協助,如果在此過程中,其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供財物以達到謀求頂替目的,其將因此行為觸犯行賄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9條的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4 受賄罪
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在冒名頂替事件中向頂替者索要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財物,其行為將因此觸犯受賄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5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⑤ 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認定為犯罪,為什麼現在有些人上大學還是那麼難
上大學並不難,關鍵是上一所好大學,是需要有成績作為基礎的。在成績不合格的情況下,只能去二流大學、專科之類的院校。對於哪些有錢有勢的人來說,根本不希望自己孩子去二流大學。我們可以發現,被頂替的人,基本上都是一流大學或者被特殊錄用的人。至於普通大學的冒名頂替,基本都是幾十年前。在幾十年前,高中都算是高等學歷,更何況是普通大學。
3、編制工作現在學歷逐漸變得不值錢,頂替上大學的事件並不多。可是編制工作就不同了,成千上萬人當中,只能有一兩個入選。於是很多人開始考慮冒名頂替,給自己孩子安排工作。這條法律,更多是針對公務員錄用資格和就業安置待遇等問題,避免再出現冒名頂替的事件。
⑥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 構成什麼犯罪
犯了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被頂替上大學違法擴展閱讀
在這樣一個幾乎公開透明的場景下,要想截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並非易事,至少需要考生所在高中的有關工作人員的配合,還需要編造謊言或者採取其他方法,阻礙被冒名者不去招辦或所報考院校查詢是否被錄取,並且不選擇復讀。
之後,冒名者還需要獲取被冒名者的學籍檔案,到戶籍管理部門更改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才能辦理冒名入學。
這一系列高難度的輾轉騰挪和詭異操作,必然涉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默認乃至直接幫助。這一作惡行為,既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更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盜竊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盜用身份證件罪,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等多個罪名。如果涉事工作人員存在收受賄賂等行為的,還涉嫌受賄罪。
必須嚴懲這一黑色鏈條上的每一個作惡者,讓其為惡行付出代價,讓被冒名者得以慰藉。從長遠看,應通過信息化技術手段堵上可能存在漏洞的所有環節,有效維護高考公平秩序,讓每個努力奔跑者都能真正主宰自己的命運。
⑦ 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工作要開除嗎
當然。
這事違法的。冒名頂替本身就是一件違法的事情。
你侵佔了別人上學的名額,取而代之。
這不是你的,那麼你的學歷也存在問題。
工作更加了,如果是跟學歷息息相關,那麼不符合要求。
如果不是息息相關,那麼你的品質也不適合這份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