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泄露
㈠ 公司規定不準泄露男朋友,泄露了就罰款,是不是屬於違法
這樣奇葩的法律
公司規定怎麼能在你公司出現呢?
這是個人的隱私
說泄露了,可能是違反規章制度
說要說出來,他還管的了嗎?
這無非是公司領導,有點變態
領導要變態,規定也就變態
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㈡ 為什麼不準公務員違規泄露幹部選拔任用消息
《廉政准則》規定:不準私自泄露民主推薦
㈢ 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屬於犯罪嗎
1、擅來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源息一般屬於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3、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㈣ 在別人不知情情況下私自泄露他人信息違法嗎
按相關法律規定,泄露別人的身份證信息違法。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㈤ 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可否屬於犯罪
1、擅自泄來露他人身份信息一般源屬於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3、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㈥ 任意泄露他人的隱私是違法行為嗎像媒體曝光違法行為什麼的算嗎
泄露他人隱私當然時違法行為。但是媒體曝光違法行為不是侵犯隱私權的表現,是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常與新聞媒體聯系在一起,但其本身並不能直接與新聞媒體劃等號,因為新聞不一定是輿論,新聞媒體只是傳播意見進而形成輿論的工具,總之,新聞媒體的監督只是輿論監督的一種,而非全部,輿論只是藉助於傳播工具實現其監督的目的。
在中國現行法律中,《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講民事權益范圍中包括了隱私權,根據中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及將它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之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之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隱私是自然人的個人事務,個人信息和個人領域。個人事務,是相對於公共事務、群體事務、單位事務而言,是以具體的、有形的形式表現於外界的隱私,且以特定個人為活動的主體,如朋友往來、夫妻生活、婚外性行為等。
(6)違規泄露擴展閱讀:
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40條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141條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
㈦ 銀行人員違規泄露機密怎麼辦
您好,
違法,會抄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商業銀行法》第53條規定:「 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儲蓄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銀行應當為儲戶保密。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可能知悉本行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並應負有為本行或客戶保密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