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違法搭建
① 租下無報建的違章建築,無法申請營業執照,應如何辦理
你好,你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你們的損失。如果對回復滿意的話,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如果還有問題,請按「點此咨詢發布一對一咨詢,謝謝你的關注與支持。
② 違章建築的界定與處理
違章建築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
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築建築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佔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
違章建築,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笫二十九條笫一款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相對人的違章建築,是顯而易見,不可能存在二年期間的最後一日才被行政機關發現,假若如此,行政機關已經嚴重失職了,應當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如果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違章建築「限期拆除」決定的「登記立案」日期為二年期間的最後一日,行政相對人對於行政機關將「登記立案」日期往前推,登記在「二年之內」產生的懷疑,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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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的性質
有人認為,違章建築是指:「未按法定報批手續,或有報批手續,但未按規定在指定地點擅自搭建的房屋、攤位等建築物。」也有人認為,違章建築是指:「未經城市規劃部門的批准,而擅自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也有人認為,違章建築是指:「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筆者認為,違章建築並不是簡單的所謂未經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而動工興建的建築物,其本質上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設施。
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物。
因為對違章建築的性質問題,即違章建築的建造人對違章建築有什麼權利的問題的認識模糊,法院在處理違章建築損害索賠案件時,對於受到損害的違章建築人有無起訴權、有無勝訴權問題有極為不同的看法:關於起訴權。
一種意見認為,違章建築人沒有證明其合法民事權益的產權憑證,即無財產權利存在的依據,所以沒有起訴權。另一種意見認為,如果原告舉證的材料已經明確被損害標的屬違章建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涉案損害標的是否屬於違章建築尚未被認定,法院應予受理,審理中發現屬違章建築的,則不涉及訴權,只關繫到能否勝訴問題。還有一種意見認為,無論被損害標的是否屬違章建築,法院均應受理。
我們認為,只要這類起訴符合中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有關起訴與立案的規定,法院均應受理。因為違章建築的侵害也屬於法律調整的范圍,司法應當給予當事人選擇訴訟解決的救濟途徑,至於救濟能否在實體上得到支持,無關訴權。
③ 違章搭建 無房產證門面辦了營業執照 這樣合法嗎
個人開餐飲店辦理營業執照,必須提供場地證明,比如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否則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的。
④ 未經過規劃局批準的擅自搭建和違法搭建意思一樣嗎
未經過規劃局批準的擅自搭建和違法搭建意思一樣。未經過規劃局批準的擅自搭建,是違法搭建的表現形式之一。
違法建設是指未經國土、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審批,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主要包括:
1、擅自佔用樓頂平台、退層平台、公共綠地、房屋底層周邊空間、停車場地等公共空間搭建的閣樓、陽光房、彩鋼棚房、遮蔽式圍牆、柵欄等建築物、構築物及戶外廣告牌和其他設施。
2、在室內裝飾裝修時擅自搭建的建築物、構築物,改變建築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的門窗,擅自開挖地下空間建設的地下室、酒窖等影響周圍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的建設行為。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設、臨時建設和超過許可期限未拆除的臨時建設。
(4)無違法搭建擴展閱讀:
對違法搭建業主的處罰:
若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恢復原狀,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若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建、佔用物業共用部分,損壞或者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當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申請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強制拆除。
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暫扣施工工具、材料;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代為改正,代為改正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附有違法建築並結構相連的房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轉移、抵押登記。
這里的處罰分為兩種:一種是行政處罰:罰款;另一種是行政強制:強制拆除、限制房地產轉移和抵押登記。
⑤ 如果是違章搭建。沒有產權證可以作為商鋪使用嗎
不可以,因為沒有得到房管部門的認可,作為商鋪存在裝修和房屋租賃等方面的投資風險。
⑥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違法建築的認定和處理屬於哪個機關管轄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市建設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政府對違法建築進行管制的主要依據,違法建築的認定和處罰程序主要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一)查明事實階段
違章建築的前提必須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個關鍵。因此行政機關首先要做的就是查清所涉嫌違章建築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經群眾舉報或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相關行政執法機關發現違章建築的存在後,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違章建築進行調查取證。
(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行政機關經調查取證,確認建築物違章後,對違章搭建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建設行為。
(三)行政處罰權力告知階段
搭建人拒不拆除違章建築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依法向其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擬處罰結果和被處罰人陳述、申辯等權利。法律設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處罰公開,保護當事人陳述權、申辯權的充分行使。
當事人不行使陳述權、申辯權或者行政機關在對當事人的申辯進行復核後,認為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不成立的,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搭建人限期拆除違章建築,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可並處罰款。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也可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行政處罰階段
被處罰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既不履行也不提起復議和訴訟,行政處罰決定即發生法律效力,行政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五)強制執行階段
第六十八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對違章建築、違法建設的設施、違法設立的標示牌等需要強制拆除的,必須遵守下列程序:
1)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由當事人自行拆除;
2)當事人無能力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委託沒有利害關系的其他組織代履行;
3)當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行政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⑦ 在未徵用的土地上搭建屬違法嗎
百分百違法,雖未徵用,但是需要取得可以搭建的證書
⑧ 最近有無禁止違章搭建的文件出台 如有,請告知文件的具體內容。
如果、物業前去要求拆除時、就立即拆除無什麼處
罰。
如果、您不拆除他們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建議;事先同物業聯系好、在動工。
否則、 您自己去想。換屆與這事本身無關,。
⑨ 不擾民,不影響市容,無違章搭建.城管為什麼要罰款
城管執法有嚴格的規定和程序,你不違規,他們不會亂來的,罰款單上有處罰理由,你不服可到城管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