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峰輝違法違紀
A. 房洪輝貪污受賄多少錢
沒有具體數目的,其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
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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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峰輝的相關情況:
1、黨中央嚴肅查處房峰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是全面徹底肅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有力舉措,深得黨心、軍心、民心。
2、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軍的堅定決心,充分證明了我們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強大能力,充分說明了黨紀國法面前一律平等、黨內決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
3、要牢記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不斷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堅決反對和抵制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自覺做到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
B. 2009閱兵式上的總指揮叫什麼名字啊
2009閱兵式上的總指揮是房峰輝。
房峰輝生於1951年,陝西彬縣人,1968年入伍,國防大學國防研究系戰略指揮專業畢業,上將軍銜。
在房峰輝的基層經歷中,大部分時間都在干參謀工作。1968年入伍後,長期在新疆地區服役。1998年,房峰輝晉升少將軍銜,1999年成為第21集團軍軍長。2003年12月,房峰輝又擔任廣州軍區參謀長,成為大軍區的副職將領。2005年,房峰輝晉升中將軍銜。
兩年後,56歲的房峰輝升任北京軍區司令員,成為當時七大軍區司令員中最年輕的一位。2010年7月,房峰輝晉升上將軍銜,2012年出任解放軍總參謀長,並成為中央軍委委員。
房峰輝被大眾熟知,主要始於2009年,他擔任國慶60周年閱兵總指揮。當時他任北京軍區司令員,前後多次大慶的閱兵,總指揮都由北京軍區司令擔任,已經形成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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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軍委對中央軍委原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
經查,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
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軍籍處分,取消其上將軍銜。
C. 《黨紀處分條例》規定,黨員犯罪在什麼情形下應當給予開出黨籍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二十七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二條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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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共中央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 將房峰輝涉嫌嚴重違法犯罪案移送審查起訴
北京10月16日電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軍委對中央軍委原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
經查,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
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D. 房峰暉被撒職查辦是什麼原因
2018年1月,經黨中央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房峰輝(中共中央軍事版委員會原委員、中央軍委權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因涉嫌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軍委對中央軍委原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
經查,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
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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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被開除軍籍,取消其上將軍銜。
2018年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房峰輝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房峰輝的代表資格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