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晚歸處分
⑴ 晚歸寢是什麼處分
顯然不會,最多找談話寫個檢討,記得下次不能再遲。我今天還晚歸的,叫醒宿管開門,啥事都莫有
⑵ 大學晚歸一般怎麼處罰要通告,當時抓我們的老師還拍了我們的照,好像犯罪現場一樣,還污衊我們態度不好
沒什麼的,頂多警告而已,處分估計都不會有
⑶ 每學期晚歸達多少次,經勸告或批評教育後仍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每學期晚歸達(5)次,經勸告或批評教育後仍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⑷ 處分撤銷申請書
尊敬的校領導、班主任老師:
我是xx屆物xxx專業的學生,名字叫xxx。本人曾在xx年xx月份因為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違反學校校規校紀,給予我留校查看一年處分。
經過這1年來的深刻反思,我為自己當時一時貪玩的不理智行為深深感到內疚、追悔莫及,並對自己思想上的錯誤根源進行深挖細找,認清了違紀造成的嚴重後果。之所以發生違紀事件,是本人平時學習不夠、要求不嚴、思想覺悟不高。就算是有認識,也沒能在行動上真正實行起來。沒有紀律觀念和集體觀念,但是這個處分給我敲響了警鍾,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犯了錯誤就要受到處罰,所以處分下達以後,我沒有怨天尤人,而是潛心從自己身上找錯誤,查不足。所以這1年來,我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在校紀和學習上都比以前更加改善,現在我較之以前已經有了很大改變,現在的我,有較強的紀律觀念,也懂得了身為一名學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極力爭取做到讓人無可挑剔。但人無完人,我在一些學習和生活的細節中可能還存在有一定不足,不過我會努力把壞習慣全都改掉,成為一名優秀的學生的。「吃一塹、長一智」,今後保證不再出現類似違反校紀校規的情況。
以上是我在這幾個月來的主要表現,希望領導老師審查。並懇請學校領導老師准予取消處分。我非常感謝老師和學生會幹部對我所犯錯誤的及時指正,我保證今後不會再有類似行為發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在今後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幫助我,幫助我克服我的缺點,改正我的錯誤。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錯誤根源,我在此進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檢討。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夠得到改正的機會。請老師和同學們多多監督我。
相信老師看到我這個態度也可以知道我對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過態度,相信我的悔過之心,我的行為不是向老師的紀律進行挑戰,是自己的一時失足,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
由於本人今後人生的道路還很長,「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在此特申請學校撤銷本人的嚴重警告處分,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特此申請,望早日批准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x
2010年12月18日
⑸ 因為晚歸,學校有可能要處分,之後輔導員叫寫檢討,現在又叫寫群眾說明,說大概說明下晚歸的理由之類的
就寫說明情況.說清楚了就行了
⑹ 晚歸處分 會有什麼影響嗎
問題不大,不記大過就行
⑺ 如何杜絕晚歸,酗酒,抽煙,違規用電
為保證同學們在校生命財產安全,嚴格校風校紀,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參照《西南科技大學學生手冊》規定,特製定本辦法,望全體同學遵照執行。
1、對學生晚歸、不歸寢室等違反宿舍管理有關規定的,視情節給予以下處分:
(1)學院加強對在校住讀學生的住宿管理,對晚歸、不歸違紀學生的處理堅持「教育為主,批評從嚴,處理及時」的原則。
(2)學院集中安排符合條件的學生在學生宿舍統一住宿,嚴禁學生晚歸、不歸。未經批准,23:00至次日早晨6:00期間進入本人宿舍者,為晚歸;未經批准,23:00至次日早晨6:00期間未回本人宿舍者,為不歸。辦理了校外住宿手續的學生除外。
(3)如因學校或學院組織活動導致晚歸或不歸者,必須經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批准,並要出具書面假條備案。
(4)學生若有特殊情況,導致晚歸或不歸,必須事先向輔導員請假,准假後,輔導員老師應及時向學辦主任匯報。
(5)家住本市或周邊縣市周未需要回家居住者,必須到各學辦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並且在返校後及時向輔導員銷假。
(6)法定節日自動要求不在學生公寓住宿者,必須填寫法定節假日集體假條,並保證填寫信息完整、准確。報輔導員批准備案。法定節假日結束後及時返校並向輔導員銷假。
(7)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對自己的安全負完全責任。
(8)未經批准,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學生視為不歸。
(9)學院對於應在校住宿的學生,由於非正當理由晚歸、不歸者經查實確認後採用一周清查一次原則,一周之內有晚歸、未歸者將會收到學生工作辦公室下發的「文藝學院學生晚歸、未歸預警通知單」。下達該通知單滿兩次者將給予通報批評,三次以上(含三次)給予警告處分,五次以上(含五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七次以上(含七次)給予記過處分,十次以上(含十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10) 晚歸學生進入公寓必須主動出示本人有效證件並登記。登記時必須寫清本人姓名、院(系)、班級、宿舍號、學號、聯系方式、輔導員姓名信息。
(11)晚歸或晚出者凡強行進出或無理取鬧者及翻越校門、圍牆進入校內者,一經查實,直接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重一級處分。
(12)學生幹部、學生黨員、寢室長負有監督管理學生晚歸和不歸的責任和義務,對本班、本寢室同學晚歸或不歸應及時報告,知情不報者,將影響本學年度評優、評獎資格。
(13)如系學生幹部或中共黨員違反上述規定,除按照上述辦法處分外,還將對學生幹部給予撤職處分,預備黨員暫緩轉正,正式黨員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4)未經批准晚歸、不歸者或擅自在外租房居住者在晚歸、不歸期間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5)凡受到學院晚歸、不歸通報批評者取消其該年度各級各項評優評獎入黨資格(含各級各類獎助學金申報)。
(16)對晚歸、不歸現象嚴重的班級、寢室將取消「先進班集體」、「文明寢室」等集體獎項的評比資格。
(17)凡在公寓亂倒垃圾、臟水、剩湯剩飯,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的,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故意在公寓亂扔亂砸、弄臟牆壁、焚燒物品的,除承擔相應責任外,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8)對在寢室內點蠟燭的,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不改正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除承擔相應責任外,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9)在公寓私接電源、違章用電的,給予警告處分;若因此造成不良後果的,除承擔相應責任外,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2、對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凡酗酒滋事的,給予院級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若因此造成不良後果的,除承擔相應責任外,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對打架斗毆的策劃、滋事、參與、作偽證及提供凶器的,分別給予下列處分:
(1)對策劃他人打架並造成後果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2)對挑逗滋事造成打架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
⑻ 兩次晚歸被教務處記了警告處分 會入檔案嗎
警告處分一般不會跟檔案的,到你畢業前應該會從檔案中取出
⑼ 重慶廣達晚歸算什麼處分
晚上10點後生活區只進不出,超過11點進入生活區就算晚歸,晚歸不會有處分只是系統會發郵件給你們主管,主管會口頭教育,但是不會有處分什麼的
⑽ 大學生因感恩晚歸學校4分鍾並且已提前向班主任進行報備是否應受處分
我覺得可以爭取,畢竟不是故意的。而且事出有因,也事先報備。所以不算。按理說輔導員會安排的,這個你可以爭取的。
牛牛仔。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