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坐不違法
① 他人不走法律解決,到我家靜坐多次違法嗎
沒走進你家則不違法,走進你家可以報警。
② 靜坐不能的什麼叫『靜坐不能』
這種錐外副反應的表現,並不是簡單的『走來走去』。有的病家認為患者沒有內目的地走來走去,就是靜坐不能容。錯了!這是精神分裂症本身的症狀表現。如果是葯物的副反應,患者有自知,他會主訴自己焦慮不安,站也不好、坐也不好,心裡似乎有『十八個吊桶、七上八下』,橫也不好、豎也不對。有時,站在那裡,像『踏步踏』那樣,左腳、右腳,輪流不停。有時訴說『心裡癢』、『骨頭癢』。或者躺在那裡,翻來翻去,總不能安心。最關鍵的是患者自己有自知,會訴述,那才是葯物的『靜坐不能』副反應,不是沒有目的的『走來走去』
③ 別人欠我錢,我在她家門口靜坐犯法嗎
不違法的,
你去住在對方的家裡面也可以的
畢竟對方是欠你錢,
不還。你還是需要生活呢,
④ 在企業門口靜坐討公道是否違法
對公共秩序沒有影響的靜坐不違法。
⑤ 城管,管理范圍出了人命案,城管不受理,我到局長辦公室靜坐不走,犯法嗎
到局長辦公室靜坐不走
屬於擾亂國家機關辦公秩序的行為
情節輕微的給予治安拘留處罰
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⑥ 凡是靜坐示威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對嗎
不對的,經過許可的是合法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第七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依照本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 下列活動不需申請:
(一)國家舉行或者根據國家決定舉行的慶祝、紀念等活動;
(二)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依照法律,組織章程舉行的集會。
第八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有負責人。 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
申請書中應當載明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車輛數、使用音響設備的種類與數量、起止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線和負責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第九條 主管機關接到集會、遊行、示威申請書後,應當在申請舉行日期的二日前,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書通知其負責人。不許可的,應當說明理由。
逾期不通知的,視為許可。 確因突然發生的事件臨時要求舉行集體、遊行、示威的,必須立即報告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審查決定許可或者不許可。
(6)靜坐不違法擴展閱讀:
未獲得許可示威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第二十八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不聽制止的。
⑦ 在企業門口靜坐討公道是否違法
不違法。
但是本人並不建議你採取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你可以先試試用自回己的方法來嘗試解決問題,答但不要有什麼過激的舉動,最好咨詢下當地律師,看看能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曾經我就有一個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他去工廠里討薪,在單位耍無賴不給時,他一氣之下點燃了單位的生產材料,最後被以縱火罪的罪名被刑拘。後來他家裡人才找到我為他提供法律幫助,但為時已晚。所以在此提示各位維權者,維權是好的,但需要採取正確的方式。以防止毀了自己。
⑧ 去正府門口靜坐犯法嗎,不鬧事,只幾十個人去拉橫幅靜坐
可能涉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領頭者,骨幹輕則治安處罰,重則追究刑事專責任屬。
舉辦此類活動需向縣級公安機關申請許可,另外若是環保局不作為,可向人民政府,上級環保部門申訴,也可向檢察機關控告,要求提起公益訴訟。
⑨ 靜坐算不算變相體罰
這個問題難度很大,就看你怎麼定義體罰了。如果沒有傷害到幼兒的身體和心理,我覺得不算。
⑩ 在欠錢人家門口拿著標語靜坐違法嗎
這樣做是不妥當的,拿著標語這是不好的行為,這會引起更大的矛盾,如果別人借你的錢,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去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