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後的主要表現
Ⅰ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區別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
一、概念定義解釋:
1、行政強制措施的概念: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2、行政處罰的概念:
行政處罰是指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為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而尚未構成犯罪給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為。
二、區別:
1、性質不同。
行政處罰是對行政違法行為的事後制裁,是一種最終的處理結果,非經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變。而行政強制措施是行政執法過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終的處理行為,也不是制裁,適用過程中只要達到行政目的,行政強制措施即可解除。
2、對象不同。
行政處罰針對的是違法行為,針對的對象是違法者;而行政強制措施則不一定,它有可能針對違法行為,但這個行為僅僅是被懷疑違法,尚未確定其違法性,其行為者類似於刑罰中的犯罪嫌疑人。還有一些強制措施針對的根本不是違法行為。
3、目的不同。
行政處罰的目的是制止違法行為,制裁違法是為了制止違法,即制裁是手段,制止是目的。行政強制措施的目的在於預防、制止危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的情形發生。
4、法律後果不同。
行政處罰是為最終制裁相對方的違法行為,因而在處罰內容上主要表現為課以或增加相對方的義務。行政強制措施的適用是為了保障行政執法的目的得以實現,其本身不給相對方課以或增加義務。
5、訴訟結果不完全相同。
行政強制措施是羈束的行政行為,訴訟中對違法或適用不當的,人民法院只能判決撤消。部分行政處罰行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為,對其中顯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
6、適用的頻率不同。
行政處罰適用一事不再罰的原則,即一事一罰或一次性處罰,不能對同一事多次進行處罰。行政強制措施可以適用一次,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對同一相對方持續適用,直至達到行政目的。
7、形式不同。
行政處罰表現為限制或者剝奪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拘留等。而行政強制通常分為人身強制、物品強制和場所強制,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扣押、查封、凍結、拆除違章建築、強制搬出、扣留、盤問等。
(1)處分後的主要表現擴展閱讀
一、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強制。
Ⅱ 政治紀律主要違紀行為昰哪些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規定: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是指
1、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遊行、示威等活動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幹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或者以提供信息、資料、財物、場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動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2、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或者反對改革開放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改革開放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3、從國(境)外攜帶反動書刊、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等入境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4、組織、領導旨在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敵視政府或者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法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幹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5、組織、領導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幹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6、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決定,或者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決定相違背決定的,對直接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7、在黨內以組織秘密集團等方式進行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參加秘密集團或者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8、參加國(境)外情報組織或者向國(境)外機構、組織、人員非法提供情報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9、投敵叛變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2)處分後的主要表現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二條
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
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
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准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三條
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准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Ⅲ 寫學生撤銷處分呈批表中的學生主要表現怎麼寫啊
寫的中肯點的比較好
Ⅳ 處分期間主要表現
處分期間主要表現那就是一定要努力表現。不要犯錯我改掉以前的毛病。
Ⅳ 民事訴訟當事人對自己訴訟權力的處分主要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訴訟當事人對自己訴訟權利的處分,基本上包括: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參與和解、調解,提出反訴、上訴,依法委託代理人等等方面。
Ⅵ 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表現主要有幾條
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有:
第六十條 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採取弄虛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者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六十一條 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二條 下級黨組織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的,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三條 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四條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Ⅶ 民事訴訟當事人對自己訴訟權利的處分主要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民事訴訟當事人對自己訴訟權利的處分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決定是否起訴和是否撤訴。原告有權在自己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決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立案後,原告也有權決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但具體是否受理原告訴訟請求或者准許原告撤訴,則要由人民法院決定。
2、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有權決定變更訴訟請求、反駁原告訴訟請求或提起反訴、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等。
3、案件審理終結後,當事人有權決定是否申請強制執行以及在執行過程中和解等。當事人對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處理必須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7)處分後的主要表現擴展閱讀
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應當履行的義務:
1、當事人必須遵守訴訟秩序和法庭紀律,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收集或者提交證據的義務,並有運用該證據證明主張的案件事實成立或者有利於自己的責任,否則將承擔其主張不能成立的不利後果。
3、當事人應當尊重對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訴訟權利。
4、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5、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當事人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可依法對其予以訓誡、罰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責任。
Ⅷ 學生撤銷處分申請表主要表現怎麼寫
主要寫寫自己被處分之後好的方面的表現,比如都按時上學、放學、認真學習什麼的,主要就是表明你的學習態度很好了,之後也會一直保持下去所以申請撤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