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處級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復處分條例有制關規定
第六條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第七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
第八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九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❷ 正科級幹部受處分後能進副處級調嗎
正科級幹部受處分後,不能提干,要等三年以後再說。
❸ 官員降級是什麼樣的處分
官員降級是常規的處分。
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認定的事實以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處分決定機關不得因公務員申辯而加重處分。
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3)副處級處分擴展閱讀:
梯次性降級或成為常規處分。
一些「有問題」的官員被查處後,因為上不夠追究法律責任,下不夠「雙開」的。就來一個降級使用,這既能對當事人進行懲處,又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更能彰顯我們的官員能上能下的一種良好作風。
因此,不管是網路還是社會對這種做法都是贊賞的。而對當事人來說,辛辛苦苦多年奮斗才得來的副省級,一夜之間又降到了處級甚至科級,這樣一種感受無疑是刻骨銘心的。但是現在看來真是大錯特錯了。
可怕的是現在的降職作為一種處分的情況不少,原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被降為副處級。原江西省委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被降為科員,連降7級。
原黑龍江省副省長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被降為正局級。把降級落到實處,規規矩矩的使用,也能成為一個教訓。而像這種「吃空餉」一樣的降級,不僅不會成為教訓,更會促漲官員的驕傲情緒,更會損害社會的公平公正。
❹ 副處級撤職後可降到什麼職級
行政撤職是撤消其全部領導職務(包括降低一級)。
給予國家公務員行政撤職處分,在撤銷原職務的同時降低級別和職務工資。撤職後按降低一級以上職務另行確定職務。根據新任職務確定相應的級別和職務工資檔次。
❺ 提撥為副縣級幹部在試用期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是否影響試用期按期轉正
不可以轉正,試用期間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將免去副縣級試用職務。視處分情況繼續擔任原職務、降職或者撤銷黨內職務,情況嚴重的還將受到刑罰。
一、《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十二條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第十條至十三條規定:
1.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2.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3.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4.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5)副處級處分擴展閱讀:
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條,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2.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3.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4.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5.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二、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銷黨內職務;
4.留黨察看;
5.開除黨籍。
參考資料:網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網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❻ 正科級幹部提拔副處級幹部後卻發現任正科級期間有違紀行為該由哪級紀委處理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處級以上幹部的違紀查處有地市級監委管轄,所以你應該向市監委或者當地的監委舉報,當地監委會向上級監委提交舉報線索。
❼ 副縣級幹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對行政職務有影響嗎
嚴重警告處分的審批程序與警告處分一樣,一般必須經過黨組織討論決專定,並按照處分黨員的批屬准許可權,逐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在黨內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因為犯了錯誤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般也不影響其擔任原來的職務,如果由於某種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原來的職務而被黨組織免職或被調動工作,這是正常的幹部任免或調動,不含有對受嚴重警告處分黨員附加懲處的意思,不能視為紀律處分。
當然依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❽ 副處級是什麼級別
副處級就是比正處級低一級,比鄉科級大一級的級別。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除國家級以外,其他四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常見的股所級(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職級,是一種習慣的稱呼,屬於地方行政級別。
副處級:
在縣(市、區)(副省級城市下轄縣市區除外),縣幾大班子(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副職均為副處(副縣)級,其中,縣委有副書記、常委,縣人大副主任(常務或第一副主任除外),縣政府為副縣長,縣政協為副主席。
另外,副縣級幹部在縣(市、區)層面還有人武部部長、政委,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黨校黨委書記,公安局長,及其他享受副縣級待遇的部門負責人。
(8)副處級處分擴展閱讀:
職務與級別:
(一)國家主席:一級;
(二)國務院總理:一級;
(三)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四至二級;
(四)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八至四級;
(五)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十至六級;
(六)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十三至八級;
(七)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十五至十級;
(八)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八至十二級;
(九)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二十至十四級;
(十)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二十二至十六級;
(十一)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二十四至十七級;
(十二)科員:二十六至十八級;
(十三)辦事員:二十七至十九級。
❾ 副處級包括哪些職位
副處級,即縣處級副職,包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
中共縣、縣級市、區委副書記、常委、紀委書記,縣、縣級市、區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的副職;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副職,副縣級企業正職;
正處級學校副職、副處級學校正職。
❿ 事業單位副處級幹部退休時考核不合格應受什麼處分
你順序弄反了,應該是先有了什麼處分,然後根據處分定考核的,考核不合格不會有什麼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