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處分獎金
A. 公務員在受到記大過處分期間對年終的評崗以及績效獎的發放有什麼影響
《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沒有說包含年終崗位及績效獎。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的工資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質物,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的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年終獎屬於工資,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不能以是否收到處分為依據。工資和受處分沒有直接的關系。
《公務員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B. 公務員受處分期間能否不得晉升級別和享受年終獎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四條,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職級版和級別,其中受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年終獎金包含在工資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四條,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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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4年7月,中央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江西省委委員、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從副省級連降七級為科員。
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連降四級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兩人被稱為遭遇「斷崖式」降級,雖然保住了公職身份,但半生奮斗來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一夜盡失。
C.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後工資獎金津貼怎樣發放
根據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受處分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5號)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期間,工資按照待遇按以下辦法辦理:
1、公務員受警告處分的,不降低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津貼補貼。受處分期間符合正常晉升級別條件的,如次年1月1日仍在處分期,從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次月起晉升級別。受處分期間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2、公務員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不降低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津貼補貼。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當年,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
3、公務員受降級處分的,從受處分的次月起,降低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後級別相應的工資檔次,相應降低按級別確定標準的津貼補貼。受處分前的級別為本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降低一個級別工資檔次,級別工資為本級別最低檔的,按本級別的一個工資檔差降低級別工資,級別工資為二十七級1檔的,可給予記大過處分。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當年,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解除降級處分,不視為恢復處分前的級別和工資待遇。
4、公務員受撤職處分的,從受處分的次月起,職務工資按新任職務確定,級別按每降低一個職務層次相應降低兩個級別確定,最低降為二十七級,級別工資逐級就低套入降低後級別相應的工資檔次,津貼補貼按新任職務和級別確定。未明確新任職務的,暫按本人原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之和的70%計發臨時工資。明確新任職務後,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當年,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解除撤職處分,不視為恢復處分前的職務、級別和工資待遇。
5、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6、公務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工資待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被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工資予以扣發。
D. 公務員在受到記大過處分期間對年終的評崗以及績效獎的發放有何影響績效獎還能有嗎還是一分錢都沒有
《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專受記過,屬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沒有說包含年終崗位及績效獎。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的工資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質物,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的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年終獎屬於工資,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不能以是否收到處分為依據。工資和受處分沒有直接的關系。
《公務員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E. 公務員受行政降級處分可享受績效獎嗎
可以享用績效獎的。
(1)撤職與降級處分嚴重程度不同,一般被撤職版者職位相對較高,所降權級別較多。
《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從處罰力度上講,撤職比降級要重,僅次於開除。
(2)降級是單純的降低級別,而撤職本身包含降級。
《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3)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受處分者不能直接恢復原級別和原職務,應與同級別其他人員一起,重新爭取晉升資格。
《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機關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F. 行政單位公務員受行政警告處分影響年終獎嗎
影響復年終獎。
受警告處分的制國家公務員,對其進行考核,但在受處分的當年,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國家公務員,對其進行考核,但在受處分期間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其處分的當年及以後,按正常情況對待。
G. 我是公務員,2016年12月受黨紀警告處分,聽說當年的績效獎金不得了,這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嗎
這要看你們單位的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了,如果考核辦法中沒有明確說明受黨紀處分扣除全額工資,那麼就不合規。因為黨內警告處分對考核的影響只是當年內不能評為優秀,如果評為稱職,那你是可以拿到績效工資的!
H. 公務員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扣發年度獎金
這個沒寫進勞動法里,都是各單位自己規定的,不違法也不違規,這一件事兒,想找回來只能往大了鬧,鬧到網路電視上鬧得誰都捂不住了,這個錢就能拿上了,但是相應的你的工作也完蛋了,你自己去做衡量,
I. 公務員行政記大過處分處分期能享受年終獎勵工資嗎
公務員法58條第一款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版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權不得晉升工資檔次。沒有說包含年終崗位及績效獎。
公務員法74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的工資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質物,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的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年終獎屬於工資,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不能以是否收到處分為依據。工資和受處分沒有直接的關系,58條的只是工資檔次而已。
J. 請問公務員受記過處分,處分期內可以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嗎(或者叫一次性工資)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公務員受記過處分,處分期內可以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嗎…專…?這個問題的回答屬是,公務員法58條第一款規定,公務員在處分期內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能晉升工資檔次。對於年終一次性獎金沒有明文規定,可以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完全沒問題,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