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酒違法
① 有沒有哪一條規定勸酒犯法
勸酒者負不負刑事責任要視情況而定。
根據刑法第十六條規定,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勸酒者對喝酒人如果應當知道對方有不能喝酒的疾病,比如有高血壓等疾病,但仍拚命勸對方喝酒,那就屬於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社會危險性,但由於疏忽大意而實施了,是過失犯罪,其行為就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並不知道對方不能喝酒,而勸他人喝酒,致人死亡,他的行為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而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構成犯罪。但他應該對對方的死亡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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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酒導致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
第一,是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製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第二,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第三,是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第四,未勸阻酒後駕車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② 勸人喝酒是違法行為嗎
不是違法行為
不強人所難
對駕駛車輛的人要禁止勸酒
不傷感情的酒還是根據個人意願較好
③ 慫恿未成年人喝酒犯法嗎,需要負什麼責任
一般情況下,僅慫恿未成年人喝酒不犯法,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④ 勸人喝酒,出了事故,違法嗎
中山大學法學院聶立澤副教授認為,中國有朋友聚會喝點酒的傳統,在席間勸酒更是不可缺少的「熱情」。如果不勸一下,還擔心怠慢了客人。但醉駕入刑後,這種「熱情」則要注意了。「實際上,在刑法理論上嚴格來講,勸酒的人就是教唆犯,同樣他也構成了犯罪,需要受到刑罰懲罰。」聶立澤說。
那麼,這種「教唆」要達到什麼程度或造成怎樣的後果才算犯罪呢?對此,專家們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如果勸酒的情節比較嚴重,比如強迫人家喝酒等,則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如果只是友好地勸一下,不喝就算了,那不能算是教唆行為。反對方:打擊面不能太大
也有部分法律界人士認為,不宜將「勸酒」行為納入刑罰處罰的范圍之內。
廣東海際明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富傑認為,目前醉駕入刑的相關規定和條例細則還沒有出台,還不能認定只要勸酒就構成教唆。而且醉駕最關鍵的問題還是醉駕者本人,其他人勸酒只是一個誘因而已,不能將打擊面擴得太大。「現在慢慢形成共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有代駕,也可以打車,把人勸醉了,想不觸犯法律的解決辦法也有很多,只要處置得當,對方沒有『醉駕』就不會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就算對方『醉駕』,只要與勸酒者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或者勸酒者已盡到相關的義務,也不應該受到懲罰……」
⑤ 請人喝酒讓人開車是否犯法
這肯定屬於共同犯法了。
⑥ 酒後駕車出事,勸酒人應付什麼責任
新交通法並無勸酒人責任
有一個案列可以證明
小穆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單位破格提拔,他一高興邀了五位「鐵哥們」喝酒。酒席上,大家觥籌交錯相互勸酒。酒宴中途,小陸因飲酒過量,提前離席回家。當時,他走路有些不穩當,小穆等雖叮囑他路上小心,但並沒有護送其回家。不幸的是,小陸在回家的路上跌到一個池塘內淹死了。小陸的妻子認為小穆等人對小陸的死應負責任,就把他們五人告上法庭,要求5萬多元的死亡損失費。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中無侵權行為存在。小穆等人邀小陸一道喝酒,酒席間相互勸酒,作為關系很「鐵」的朋友是非常正常的行為,既不違法也不違反社會道德;小穆等人在小陸飲酒過量提前離席回家時,沒有護送其回家的行為也非違法行為。盡管小陸的確死了,但他的死並非小穆等人的違法行為所致。小陸的死責在其自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小陸對自己的酒量應當很清楚,但他自己過量飲酒,責任應當自己承擔。而且,他在自己回家的路上也應當小心行事,注意避免傷害事故的發生,但由於其未盡注意義務,從而導致死亡事故的發生。顯然,該死亡事故的發生與小穆等人的行為並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判決駁回小陸妻子的訴訟請求。
俗話說,車禍猛於虎,因道路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數,遠遠高於因礦難、地震等災難所造成的死亡人數。據報道,近年來,我國因道路交通死亡人數每年近10萬人,平均每天死亡近300人,而其中因酒後駕車致人死亡的,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1/3(3萬人左右)。
為防止駕駛員酒後駕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04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不得醉酒駕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第七章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也對酒後駕車行為做出了嚴肅的處理規定。
此外,全國不少城市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制定了更加嚴密的防酒後駕車措施和嚴肅的處理規定。如北京市要求飯店懸掛「嚴禁酒後駕車」的標志。對於酒後駕車人員進行「兩查」 :一查在哪裡喝酒,發現酒店沒有懸掛「嚴禁酒後駕車」的標志的,將追究酒店責任,查清單位後,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行政責任。二查是哪個單位的,發現是公務員的,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可能被開除。
眾所周知,喝酒過多,思想容易麻痹,行為容易沖動、失控,大腦反應比正常情況下要遲鈍,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後果。今年5月11日晚上,我國著名笑星牛振華也是因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據說牛平時很少酒後駕車,當晚因一起喝酒的人勸酒,喝多了酒才導致了重大交通事故。筆者對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進行查閱,都沒有找到追究與駕駛員一起喝酒、勸酒人責任的規定。
筆者以為,要防止駕駛員酒後駕車,一個有效的辦法就是追究與駕駛員一起喝酒人的責任。既然是在一起喝酒,那麼同一起喝酒的人就要對開車人的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其酒後不開車),發生酒後駕車行為,一起喝酒的人也應當分擔責任(出了事故應當分擔賠償責任)。因為他們明知駕駛員喝了酒,還讓其駕車,這就是一種「不作為」行為,是對安全隱患的放任。同時,駕駛員喝多酒,主要還是一起喝酒人的「勸酒」所致。如果出台政策追究一起喝酒人的責任(包括賠償),那些一起喝酒的人就得考慮一下,要不要勸駕車者喝酒,怎麼防止駕車者喝酒後還要駕車。我想這比追究飯店責任、領導責任的效果要強得多。也許有人會說這是「連坐」,有些不合適,但筆者以為,這是增強大家的責任心,提高大家對交通事故的重視,對別人的心意不是讓別人喝酒越多越好,也應當從別人的實際出發。
⑦ 勸酒是屬於違法嗎
一般的勸酒並不違法。但是如果因勸酒造成事故就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了。比版如明知被勸酒人酒量小權勸酒後造成酒精中毒或更嚴重的後果;比如明知對方開車還要勸酒至酒後開車肇事的,勸酒人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所以勸酒本好意,也要注意一定的場合和方式。
⑧ 勸酒為什麼會被認為觸犯法律
因為從本質上來講,飲酒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的,而是否飲酒是要看個人意願,任何人沒有權利違背他人的意願,飲酒是自願行為,因此可以說勸酒是違法的。下面幾種行為都是不妥的,屬於違法的行為。
酒駕、醉駕都是比較危險的行為,在明知對方酒後駕車而不加以勸阻的情況下,一旦出事,勸酒者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而對方不聽勸阻的情況下,則不用承擔責任。
甚至同桌吃飯時,自己喝飲料,別人飲酒致死,如果你沒有有效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未曾參與勸酒,那很大程度也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宴請喝酒最好不要勸酒。
適當飲酒有益,但過量飲酒造成的傷害是很大的;很多人明知過量飲酒的危害,卻還強性勸酒,這跟「前面有個坑、叫你直接跳坑裡」有啥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