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規定
Ⅰ 請問《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職工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是什麼
更正下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
此規定的福對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居然如下:
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
第六條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二)記過;
(三)記大過;(四)撤職;
(五)留用察看;(六)開除。
第七條受撤職處分的,應當降低一個以上(含一個)的職級以及相關待遇,但必須明確撤至的職級。擔任兩個以上職務(不含黨內職務)的,在給予其撤職處分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
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應當受到撤職處分,在決定給予其撤職處分時,本人已調任其他職務的,應當撤銷其現任職務;已被免職又未任新職務的,給予其撤銷原任職務的處分。
對於應當受到撤職處分,但是本人沒有職務可撤的,應當給予其記大過處分,降低相應職級及相關待遇。
給國家、集團公司資產造成損失或者對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負有責任,受到撤職以上處分的,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第八條受留用察看處分的管理人員,其所擔任的一切職務自然撤銷。
留用察看期一般為一年或者二年。因違法犯罪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留用察看期最長可至五年。
留用察看期內停發工資(薪酬),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發給適當的勞動報酬。留用察看期滿以後,表現好的,重新確定崗位和工資(薪酬)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第十條對受開除處分的管理人員,用人單位應當解除其勞動合同,五年內不得重新錄用。
第十一條有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管理人員,在處分決定作出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根據本規定應當給予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企業給予的待遇。
管理人員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可以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
第十二條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違規的,對為首者,從重處分,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違規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對於經濟方面共同違紀違規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對其他共同違紀違規的為首者,情節嚴重的,按照共同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第十三條單位違紀違規的,對違紀違規責任的承擔者,應當給予相應的處分。
領導班子作出違紀違規決定或者實施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共同違紀違規處理,但是在違紀違規行為決定或者實施過程中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領導班子成員除外。
第十四條一人有本規定分則中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處分的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合並處理,按其數種違紀違規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受到開除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五條一個違紀違規行為同時觸犯本規定兩個以上(含兩個)條款的,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中,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1)中石油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規定擴展閱讀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本人違紀違規問題的;
(二)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的違紀違規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三)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
(四)主動上交違紀違規所得或者賠償損失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第十七條有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受到警告、記過處分,但是具有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規定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可以給予組織處理,免予處分。對違紀違規管理人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
(二)強迫、唆使他人違紀違規的;
(三)拒不退還違紀違規所得或者拒絕賠償損失的;
(四)本規定另有規定的。
Ⅱ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職工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是什麼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職工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是中國石化第一部綜合性政紀處分制度,對職工各種違紀違規行為及其處分量紀標准作出明確規定,是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的重要依據。
Ⅲ 中國石油加油站員工幫別人打油票算是違法違紀嗎
我干過 數額別打太大就沒事 票額大了稅務局會查 那時候你就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