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事故後果
① 交通事故的危害有哪些
第一,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傷情,甚至因此而死亡。
第二,版受害無法得到相應賠償,權進而有損法律的權威性。
第三,嚴重損壞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易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造成一種潛在的威脅。
② 交通事故有哪些危害
一是後果的嚴重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輕則損物受傷,重則殘廢、家破人亡,甚至數十人一起遭殃,會對親人帶來撕心裂肺的痛苦,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損失,故有「交通事故猛於虎」、「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之說。從一定角度講,除了戰爭,道路交通事故對人類生命財產的危害最大。
二是行為的違法性。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絕大多數都是由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的,諸如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駕駛、超載、超限、超員行駛、違法超車,還有不按規定會車、避讓、佔道、搶道等都是發生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
三是事發的突然性。道路交通事故往往發生在一剎那間——在極短的1秒鍾甚至0.1秒鍾內發生,在事主認為不會發生的時候發生了,讓人猝不及防。
(2)交通違規事故後果擴展閱讀:
出了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報警後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③ 交通事故承擔全責有什麼處罰,對我有什麼壞處么
出了交通事故承擔全責就是承擔所有因事故而產生的損失,由此連帶的就是專扣分和行政處罰。
交通法規規定的屬全責情況有:
(一)追尾前車的;
(二)倒車尾撞後車的;
(三)溜車的;
(四)不按規定開關車門的;
(五)逆向行駛的;
(六)闖單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駛的;
(七)變更車道未讓本車道車的;
(八)支路車未讓幹路車的;
(九)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十)不按規定超車的;
(十一)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二)不按規定會車的。
④ 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是什麼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來道路上自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台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⑤ 交通事故全責怎麼後果
出了交通事故承擔全責就是承擔所有因事故而產生的損失,由此連帶的就是扣分和行政處專罰。
交通法規規定屬的全責情況有:
(一)追尾前車的;
(二)倒車尾撞後車的;
(三)溜車的;
(四)不按規定開關車門的;
(五)逆向行駛的;
(六)闖單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駛的;
(七)變更車道未讓本車道車的;
(八)支路車未讓幹路車的;
(九)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十)不按規定超車的;
(十一)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二)不按規定會車的。
⑥ 交通事故不結案會有什麼後果
交通事故不結案,會造成車輛無法駕駛上路和年審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交通事故拖著不結案,受害人可以憑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訴訟,上法院進行民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並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九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並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⑦ 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
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是:勞命傷財
1、肇事者要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2、對受害者:致傷後的家庭危害、致殘後的家庭危害、死亡後的家庭危害;
3、對社會的危害:各類物質和設施的危害、對社會資源造成浪費、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影響。
⑧ 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
中國每年交通事故50萬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均超過10萬人,相當於一個小型縣,回居世界第一。答 據統計數據表明,每5分鍾就有一人喪身車輪,每1分鍾都會有一人因為交通事故而傷殘。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數百億元。
近年來,全國的交通安全形勢日益嚴峻,交通事故頻繁發生,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慘重,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占各種事故的90%以上,對人類的危害已遠遠超過了地震、洪水、火災這些可怕的災難。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入,該縣經濟快速發展,機動車輛迅猛增加,交通條件與交通流量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盡管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於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防範能力較差,道路交通安全現狀仍不容客觀,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很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