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考驗期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內四)降級;(五)撤職;容(六)開除。
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
第八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貳』 黨紀處分影響期分別是多長時間
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 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2)處分考驗期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條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一)改組;
(二)解散。
第九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第十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
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叄』 黨紀處分是否規定時限
有規定期限。
具體為:
黨紀處分的執行及期限:
1、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人員,一般不影響擔任原職務,對不適合擔任原職務的,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調整。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人員,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的黨外職務。
2、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重新確定職務,在受處分後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3、受留黨察看處分的人員,黨內職務自然撤消,留黨察看期間不得擔任黨內任何職務,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消其黨外職務。恢復黨員權利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4、受開除黨籍處分的人員,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肆』 黨內警告處分有時間期限嗎
黨內警告處分的影響期間在1年到1年半。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4)處分考驗期擴展閱讀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一)警告;(二)嚴重警告;(三)撤銷黨內職務;(四)留黨察看;(五)開除黨籍。
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針對不同的違紀行為,條例都給出了具體的處分規定及細則。
資料來源: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_共產黨員網
『伍』 黨紀處分的影響期有多長
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根據程度輕重分別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不同處分的影響期和對幹部造成的影響程度也不盡相同。
警告處分的影響期是一年,嚴重警告處分的影響期是一年半。也就是說,黨員在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兩年。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黨紀最嚴厲的處分是開除黨籍,一旦被開除出黨,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陸』 黨紀處分期限怎樣計算
黨紀處分的執行及期限: 1、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人員,一般不影響擔任原職務,對不適合擔任原職務的,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調整。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人員,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的黨外職務。 2、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重新確定職務,在受處分後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3、受留黨察看處分的人員,黨內職務自然撤消,留黨察看期間不得擔任黨內任何職務,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消其黨外職務。恢復黨員權利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4、受開除黨籍處分的人員,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柒』 記過的處分期是多少
《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初次之外,還要看公務員所在具體身份的省政府具體行政規定或者實施細則。
『捌』 公務員受處分的時間是多久
警告的處分期間為六個月;記過為十二個月;記大過為十八個月;降級、撤職為二十四個月。詳情請如下:
1、警告。警告適用於輕微違紀行為,違紀後果影響較小的情形。時間為6個月。
2、記過。記過是一種將公務員過錯記錄在案,使其承擔一定的不利後果的處分形式。時間為12個月。
3、記大過。記大過是一種比記過更嚴重的行政處分。時間為18個月。
4、降級。降級是降低公務員現任職務級別,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質利益損失和精神壓力的處分形式。時間為24個月。
5、撤職。撤職即解除公務員現任職務的一種處分形式,適用於違紀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公務員。時間也是24個月。
(8)處分考驗期擴展閱讀
公務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任何機關不得重新錄用其為公務員。受到開除處分的人員,其違紀的性質,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以及本人的素質、表現都不適宜再留在黨政機關,也不宜再重新錄用為公務員。
否則,不僅不利於對公務員的教育,不利於維護公務員的形象,更不能保證機關的正常運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也都規定,受到開除處分的,不能再錄用為法官、檢察官和人民警察。
『玖』 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如何確定處分影響期
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考慮到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施行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的問題因違紀行為的情況較為復雜,實踐中應區分不同情況辦理。
1.如果被審查人的違紀行為全部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因對相關違紀行為的認定是依據2003年《黨紀處分條例》,則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適用2003年《黨紀處分條例》第12條的規定,即影響期為一年。
2.如果被審查人的違紀行為,有的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有的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後,經合並處理後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的,因部分違紀行為發生在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實施後,為體現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應適用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第9條的規定,確定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影響期為一年半。
3.如果被審查人的違紀行為全部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後,因對相關違紀行為的認定依據的是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則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適用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第9條的規定,即影響期為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