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掛件違章
發布時間: 2021-01-24 07:49:33
① 掛車內掛件被扣分,是真的嗎
妨礙安全來駕駛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源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② 從12月1起車裡面有掛件的會不會處罰和扣分
車內後視抄鏡掛飾品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可以處以20-50元的罰款。
交通違章代碼:10490
違法行為: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原違章代碼7032)。
扣分/記分:0。
罰款:20-50元。
交通違法代碼又稱「交通違法行為代碼」、「交通違章代碼」,是公安部對機動車、行人通行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制定的一種編碼規定。通過新交通違章代碼查詢,可以快速的查出駕駛員具體的違章情況,加快了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速度。
交警表示,在車內後視鏡懸掛飾品確屬違法,「目前以教育勸導為主,尚未進行處罰。」民警同時提醒市民,盡量不要在車內放置或懸掛各種飾品,以免造成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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