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違規舉債擔保
1. 財政部為什麼追責地方政府違規舉債
財政部為什麼追責地方政府違規舉債,2017年2月23日財政部網站發布的《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查處部分市縣政府和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答記者問》一、問:近日,一些媒體報道財政部請部分省級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依法問責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請問是否屬實?如果屬實,開展這項工作的背景是什麼?
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事關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防範,事關總體國家安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一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籌措,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要求,「修明渠、堵暗道,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許可權,加快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同時,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在預算之外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違法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金融機構等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
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要求,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不斷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此同時,個別市縣政府仍存在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一些金融機構仍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或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擔保承諾,與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的精神不符。2016年,審計署對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中反映,截至2015年底有的地區仍違規或變相舉債,要求強化問責和公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繼續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通過問責促進消化債務存量、嚴控增量。
為切實落實審計整改意見,2016年我部專門印發通知,組織財政部駐相關地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審計報告反映的違規或變相舉債問題進行了專項核查,並對涉及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市縣政府、金融機構,依法提出處理建議。
2. 為何說地方違規舉債將終身問責
財政部日前在《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中透露,將研究出台地方債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制度,堅決查處問責違法違規行為。
財政部在報告中表示,要堅決打消地方政府認為中央政府會「買單」的幻覺,堅決打消金融機構認為政府會兜底的幻覺。
財政部還表示,將開好地方政府規范舉債融資的「前門」,適度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規與社會資本合作,支持市場化融資和擔保。穩步推動融資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政府債務立法,強化法律保障。
3. 財政部通報哪些有關市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等問題
財政部29日對外通報,四川省巴中市、成都市新都區查實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江西省豐城市存在違規使用置換債券資金相關問題。除責令限期整改,還依法依規對多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給予行政撤職、行政降級、行政記過等不同程度處分。
經查實,2013年至2015年,成都市新都區政府批准同意通過區屬國有公司以銀行貸款、信託產品或發行私募債等形式融資,區財政局將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等國有公司通過信託、私募債、銀行貸款等方式融資的資金劃撥給街道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公司,用於征地拆遷和道路建設等支出,2013年至2015年共涉及金額23.22億元,其中2015年新預演算法實施後繼續劃撥22億元。
截至目前,新都區通過財政資金安排、借款人償還等措施,已將違規融資全部整改完畢。
經查實,江西省豐城市置換債券資金使用和管理過程中,存在違規使用置換債券資金、個人違法代持國有股份、私設賬外賬挪用財政資金等問題。
對豐城市存在的違規問題,江西省政府建立了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逐項整改落實。截至目前,已全額收繳違規使用的置換債券資金10861萬元,並按程序扣減了豐城市2017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億元。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必須要嚴抓。
4. 什麼是ppp模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我國相關法律規章的政策口徑、PPP項目中政府按績效付費的硬性約束、以及相關資產負債的界定來看,我國PPP項目政府支付責任並不等同於政府債務,除法律規定外的相關政府舉債或擔保等。
第一,我國《預演算法》及相關規章對於政府債務及舉債程序等均有明確規定,以防借PPP名義舉借政府債務。
第三,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中所反映的政府資產,都不應視為政府債務。
第二,規范的可行性缺口補貼或政府付費PPP項目中,政府基於公共服務的績效向項目公司按期支付相應費用,由行業主管部門將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PPP項目支出責任按照相關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列入支出預算。這也是PPP項目與BT、固定回報等變相融資項目的主要區別
5. 財政部通報哪些有關市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等問題
財政部17日晚連發4份通報,公布雲南、廣西、安徽、寧波等地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責案例。相關地方政-府及時問責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對防範地方債務風險具有積極意義。
涉及雲南省的通報點名保山市、昆明市宜良縣、楚雄州祿豐縣、普洱市景東縣等4個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以昆明市宜良縣為例,2016年8月,宜良縣金匯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與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信託融資協議,計劃融資金額5億元。宜良縣人大常-委會出具決議,承諾將該筆融資資金列入縣本級財政公共預算,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宜良縣人民政-府簽訂了關於「財產信託標的債權」的《債券債務確認協議》,承擔無條件和不可撤銷的標的債權支付義務;宜良縣財政局出具將相關償付「財產權信託標的債權」列入財政預算和中期財政預算的函。截至2017年2月底,該筆融資到位4.24億元。整改期間,相關承諾函被撤回。
涉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通報點名來賓市、賀州市兩起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案例。注意到,上述兩地均以市政道路、防洪堤、排洪河橋等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進行融資。整改期間,來賓市和賀州市政-府都經協商有關方面後按程序撤回相關函件,分別將已到賬的7億元和6億元資金退回有關方面。
通報顯示,除撤回承諾函、終止相關協議,上述地方還對多名負責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記大過等處分。部分地市被要求向省級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並被全省通報。
相關地方政-府表示,將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嚴格規范政-府舉債行為,積極穩妥處置隱性債務風險,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通報後的後續呢。
消息來自央廣網。
6. 2017年多少批違法違規舉債的案例
截止到2017年末,我國政府債務余額為29.95萬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國債余額13.48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6.47萬億元。我國政府負債率也就是用債務余額除以GDP所得出的比例是36.2%。這個比例比2016年的36.7%有所下降。按照這樣一個比例,我國政府的負債率是低於國際社會通用的所謂60%的警戒線,也低於其他主要經濟體和一些新興市場國家的負債水平。我們預計,未來幾年我國政府的債務風險指標水平與2017年相比,也就是我剛才跟大家通報的數據相比,不會發生明顯的變化。
在「堵後門」方面,主要是嚴格執行預演算法和擔保法,從嚴整治無序舉債亂象。堅持誰舉債、誰負責,用我們通俗的話講就是「誰家的孩子誰抱」,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債務人和債權人依法合理分擔風險。同時,將加大督查問責的力度,做到終身問責、倒查責任。我們相信,通過這些措施,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完全能夠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7. 地方政府可以向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舉債嗎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中國保監會、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持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支持保險機構更加安全高效服務實體經濟,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而不是達到盈利目的的。
8. 財政部如何堵地方政府違規舉債
圍繞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財政部日前專門就國有金融企業投融資行為發文,為國有金融企業行為劃定「紅線」。
在這份名為《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財政部明確表示,除購買地方政府債券外,國有金融企業不得直接或通過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間接渠道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資;不得違規新增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或承擔償債責任;不得提供債務性資金作為地方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基金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本金。
通知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即在配合整改的同時,國有金融企業「不得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範存量債務資金鏈斷裂風險」。此外,通知還提出了「其他金融企業參照執行」。
長期研究地方債課題的業內人士認為,財政部此前多次發文「開前門、堵後門」,此次一系列「不得」體現出政策制定者靶向精準且注意拿捏力度,在著力避免對國有金融企業正常運營造成過大沖擊的同時,防範存量債務資金鏈斷裂,繼而形成「處置風險的風險」,落實成效令人期待。
9. 融資租賃是違規舉債嗎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容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緩解融資難融資貴,拉動企業設備投資,帶動產業升級。
10. 法國、比利時怎麼樣防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
一是嚴格執行預演算法和國務院文件要求,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專,依法設定地方政府舉債規模屬的「天花板」,規范政府債務收支管理,自覺接受監督。
二是依法界定地方政府債務邊界,指導省級政府妥善化解融資平台公司等其他債務風險,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
三是加強跨部門聯合監管,防範地方政府變相舉債和違法擔保,引導金融機構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依法合規提供融資,規範金融創新行為,避免金融風險與財政風險交叉傳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