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消防法規定
A. 《消防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有哪幾種
修訂後的《消防法》在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上作出較大修訂,加大了消防行政處罰力度,補充完善了消防行政處罰制度。
對於行政處罰的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除原設定的警告、罰款、拘留、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沒收違法所得外,增加了責令停止執業(吊銷相應資質、資格),對一些嚴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特別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增設了拘留處罰,增強了法律的威懾力。
B.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給予怎樣的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回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答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條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應當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的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決定。
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應當在整改後向作出決定的部門或者機構報告,經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部門或者機構強制執行。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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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對謊報火警者處罰規定是什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處拘留或者罰款。
依據《消防法》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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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京山一男子謊報火警 拘留五日
119火警電話是消防部門的「千里眼」和「順風耳」,也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然而,有人竟把火警電話當成兒戲、隨意撥打,惡意騷擾,嚴重影響了消防部門正常的執勤備戰工作。2月22日,春節假期剛過,荊門市京山縣消防大隊京山中隊就遭遇了一次假火警。
2月22日上午,京山大隊的全體官兵正在參加支隊組織的春節安保戰評會,中隊值班室接到一起「火警」。報警人稱,京山縣玉豐國際大酒店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京山中隊調集城東城西兩個消防中隊六台消防車全警出動火速趕往現場。
途中,消防指揮員試圖與報警人取得聯系進一步了解現場情況,卻無論如何也聯系不上。事後,京山消防大隊第一時間向縣公安局反應了此次情況,目前,謊報火警的嚴某已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D. 對違反消防法規定的處罰,由誰來裁決
對違反消防法規定的處罰,由公安消防機構裁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條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應當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的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決定。
(4)違法消防法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E. 消防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有幾種
《消防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有三種,即警告、罰款和拘留,而拘留是由公安機關來負責的。
根據《消防法》第六十一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
第七十條 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其中拘留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5)違法消防法規定擴展閱讀:
《消防法》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建設工程、場所准予審核合格、消防驗收合格、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
(二)無故拖延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安全檢查,不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審批職責的;
(三)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整改的;
(四)利用職務為用戶、建設單位指定或者變相指定消防產品的品牌、銷售單位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的;
(五)將消防車、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用於與消防和應急救援無關的事項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建設、產品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F. 對違反《消防法》規定行為應給予拘留的處罰,由公安機關依照什麼的規定裁決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
第七十條 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其中拘留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應當在整改後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意見,並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等部門實施。
(6)違法消防法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G. 消防法規定,破壞消防設施屬於什麼行為求答案
破壞消防設施屬於違法行為,根據犯罪行為性質情節造成後果判定,可能涉嫌罪名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盜竊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不構成犯罪可以依消防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7)違法消防法規定擴展閱讀: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H.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 )
《消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有違反本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回責任。
違反《中華答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有兩種情況
1、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2、縱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8)違法消防法規定擴展閱讀: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還會受到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案:在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需要實施處罰的;群眾舉報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需要實施處罰的;其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移送的需要實施處罰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存在消防違法行為、火災隱患或消防安全條件未達到消防技術標准要求,被責令限期改正,經復查逾期不改正的。
消防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五)行政拘留。
I.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對謊報火警者處罰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明確規定,謊報火警屬於違法行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謊報者將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謊報警情」主要指編造火警、治安警情等虛假警情,與謊報險情、疫情一樣,容易造成社會恐慌,是一種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指故意向行政執法機關舉報、投訴並不存在或者未發生的違法事實,是一種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