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業單位處分
⑴ 因酒駕判緩刑的事業單位應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員工,酒後駕車應根據情節處理。酒後(或醉酒)駕車是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的是可以開除公職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令第18號)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公共突發事件中,不服從指揮、調遣或者消極對抗的;
(二)破壞正常工作秩序,給國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
(三)違章指揮、違規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發生重大事故、災害、事件,擅離職守或者不按規定報告、不採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
(五)在項目評估評審、產品認證、設備檢測檢驗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
(六)泄露國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內幕信息,造成不良後果的;
(八)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崗位,或者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的;
(九)其他違反工作紀律失職瀆職的行為。
有前款第(六)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⑵ 如何處理事業單位人員醉駕
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對於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醉酒駕駛,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同時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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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 第18號公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該《規定》分總則、處分的種類和適用、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序、處分的解除、復核和申訴、附則7章48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序
第二十三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以下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決定。其中,由事業單位決定的,應當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二)開除處分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對中央和地方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本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決定;其中,由本單位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初步調查後,需要進一步查證的,應當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經事業單位負責人批准或者有關部門同意後立案;
(二)對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作進一步調查,收集、查證有關證據材料,並形成書面調查報告;
(三)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聽取其陳述和申辯,並對其所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記錄在案。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予採信;
(四)按照處分決定許可權,作出對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免予處分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五)處分決定單位印發處分決定;
(六)將處分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和有關單位,並在一定范圍內宣布;
(七)將處分決定存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
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⑶ 事業單位酒駕怎麼處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內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容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就不會開除公職。
⑷ 事業編酒駕,被碰方沒事『會被開除公職嗎
分情況抄,1.非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2.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⑸ 事業單位員工,酒後駕車,應該怎麼處理能讓其開除公職
事業單位員工,酒後駕車應根據情節處理。酒後(或醉酒)駕車是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的,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被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業單位會對醉駕的職工作出直接開除公職的決定以示懲罰與警醒。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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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貴州銅仁規定公務員醉駕一律開除公職
4月18日,銅仁地區召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該區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定出台的「四個一律」制度。從5月1日起,凡在該區道路上醉酒駕駛、無證駕駛、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行為的,按「四個一律」規定從嚴懲處。
重典:「四個一律」劍指交通違法
第一、醉酒駕駛一律判刑。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各級公路上行駛,被公安機關以酒精血樣測試儀測試或血樣化驗,每100毫升血樣中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的,為醉酒駕車,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為五種實刑之一,最高判處期限為6個月。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小於80毫克的,為飲酒駕車,處以行政拘留。
第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醉酒駕駛一律開除公職。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將處拘役,並處罰金。同時,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這里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指國家公務員及國家機關任命到企事業單位從事領導職務的人員。
第三,無證駕駛一律行政拘留。
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人在未獲取、准駕不符、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偽造、變造駕駛證的,以及其他可視為無證駕駛機動車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十五日行政拘留。
第四,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律判處實刑。
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⑹ 事業單位人員酒駕是否要受黨紀政紀處分
上班期間會受黨政紀處分
⑺ 2012年8月事業單位公職人員酒駕被判刑後如何處置
分情況,1.非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內分;2.行政機關任命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