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的危害
① 交通違章違紀會帶來什麼樣的危害
七類交通違法行為中超速位列首位,是「馬路第一殺手」。
酒駕危害:飲酒後駕車,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駕駛人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超載危害:超載行駛會使輪胎發生變形,加大摩擦,導致輪胎壽命縮短,極易發生爆胎事故。同時,超載後轉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汽車操縱性能,制動距離延長,主要表現為爆胎翻車、制動失靈撞車等。
超速危害:超速也容易引發翻車事故。車速如果過快,轉彎時離心力會增加,車速增為兩倍,離心力增為四倍。遇有情況急打方向盤,車輛易發生側滑,嚴重時會導致翻車。從近三年的統計數據看,全國發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客運車輛超速導致的事故高達3成以上。
毒駕危害:據交警介紹,毒駕時反應比正常慢21%。吸食毒品人員吸毒後,在駕駛車輛時,所產生的精神極端亢奮甚至妄想、幻覺等症狀,會導致駕駛人脫離現實場景、判斷力低下,甚至完全喪失判斷力,致使一些重大事故發生。據統計,目前全國登記在冊的吸毒駕駛人達62萬余名。近年來,吸毒後駕駛車輛已成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問題。
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危害:無論是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的闖紅燈行為都會增加路口交通沖突,增加事故發生幾率,危害極大。斑馬線是行人安全通過道路的生命線,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權,應當受到禮讓和保護。不禮讓斑馬線易造成人車碰撞事故。據統計,2013年以來,全國闖紅燈違法行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2951起,造成600人死亡、3675人受傷。
佔用應急車道危害:延誤緊急救援,加劇道路擁堵,極易造成二次事故。
② 交通違法行為有什麼危害
輕微的會造成小的交通事故,影響交通通暢!嚴重的會害人害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
③ 交通事故危害
1、交通事故對受害人家庭的危害
(1)對致傷人員家庭的危害
交通事故致人損傷後,傷者在醫治過程中,喪失了工作、學習的機會,打亂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分散了家人的精力和時間,甚至會延誤其升學、升職、就業等機會。最終的賠償也只是對傷者直接損失的補償,無法彌補其他方面的間接危害。
(2)對致殘人員家庭的危害
交通事故致人殘疾後,隨著危害程度的加重,受害人變殘,個人的美好前景得以喪失,直至喪失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嚴重者導致死亡。交通事故在給受害人個體帶來痛苦的同時,也給其家人帶來麻煩與痛苦,使家庭醫療費用支出額外增加、家庭日常開支增大,使受害人的家庭失去勞動力、失去經濟收入來源,使受害人家庭變得殘缺不全等。
(3)對死亡人員家庭的危害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後,使得原本完整的家庭瞬間殘缺,失去父母的孩子從此得不到應有的愛護,失去親人的痛苦和陰影,將伴隨著他們一起成長,難以癒合的創傷有可能影響或改變他們的將來。
2、交通事故對社會的危害
無論是引起人的傷亡還是物的損壞,都將會對社會資源造成浪費。對於在事故中受傷的及死亡的人員和受到損壞的財產而言,如果不發生交通事故,就不會引起人的傷亡和財產損失,這些在事故中受傷及死亡的人員受到損壞的財產,就可以繼續為社會發揮效益;與此同時,交通通警察趕赴事故現場處理事故,醫院組織醫務力量搶救傷者,消防參與救援等等需要增加社會成本,事故現場導致交通受阻或中斷也會對國民的生產和生活產生影響。
(3)交通違法的危害擴展閱讀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④ 交通違法行為對道路交通秩序帶來哪些危害
1、逆向行駛:交警在違法記錄中發現,有逆向行駛被抓拍的行為基本都是在等候信號燈或者剛開始放行,有些司機沒有等候前方車輛起步,就直接壓在中心線上或超越中心雙實線,駛上左側車道超車;而有些司機為了一時的方便,直接在非機動車道上或者機動車道邊逆向行駛,最終就會導致過往車輛紛紛避讓,這樣就非常容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亂了。
2、違規變道:在信號燈路段一般都會有直行車道、左轉彎車道和右轉彎車道,司機駕車進入到相應的車道後就不能隨意變道了,而有的司機駕車的時候發現開錯車道了就馬上變更或者在路內轉彎,這就造成違章。
3、闖紅燈:駕駛人普遍闖紅燈的原因主要有思想不集中、猶豫不決、僥幸心理加速或者強行通過,還有就是一些司機在遇到黃燈的時候就加速通過,而按照規定,黃燈亮的時候如果車輛已經越過停止線則可以繼續通行,如果沒有越過停止線的禁止通行。
4、超速行駛:交通部門限速行駛是為了綜合考慮車流量、道路設計等因素,一般會設置在環境較好、彎道或者事故多發路段,司機在駕車的時候發現有限速標志時就應控制好車速了,否則非常容易造成超速違章了。
5、違章停車:在主城區內亂停亂放,特別是在路口、人行橫道線等路段停車,那麼電子眼就會隨時抓拍到您的違章行為了。司機平時一定要注意了,在停車的時候要充分考慮是否可以停車,寧願多走幾步路,也要將車停在允許停車的停車場或停車泊位上,千萬不要僥幸。
⑤ 交通違法原因及危害怎麼寫
違章就是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一般有以下幾種:
1、違停。許多司機因為圖方便到某個地方辦版些事情權,沒有按照指定地點停車,會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2、酒駕。飲酒、醉酒後開車上路會導致無法集中注意力,給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帶來隱患;
3、逆行。逆行是駕駛人主動上對向車道(道路左側)行駛,也是不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當回事;
4、闖紅燈。許多司機和行人因為著急辦事(如:上學、上班)就採取這種方法,會付出生命的代價。
5、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未禮讓行人通行會對行人的安全帶來威脅。
6、機動車駕駛人未系安全帶。沒有系安全帶在急剎車時頭會撞擋風玻璃,導致受傷。
⑥ 違反交通安全法的危害性有哪些
違反交通安全法主要有以下十項:
一、涉牌涉證違法行為的危害
涉牌涉證違法行為主要有: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偽造、變造號牌,套用其它車輛號牌,無證無牌。
一是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駕駛人使用無牌、套牌、假牌或故意遮擋、污損號牌大多為了超速行駛,極易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是加大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搶劫、盜竊、搶奪等案件的難度。由於車輛無牌、套牌、假牌或號牌被遮擋,車輛一旦肇事逃逸,目擊證人、電子監控、電子警察都無法記下肇事車輛的號牌,極大增加了案件偵破難度。
三是引發其它交通違法行為。此項違法行為可視為其他違法行為預備,駕駛人可能更多出現肆意違法行為危及交通安全引發交通事故。
四是擾亂正常的牌證管理。此類違法行為不及時加強有效嚴厲地打擊制止,很容易產生效仿效應,削弱公民的守法意識,使號牌失去意義,機動車管理陷入混亂。
五是給辦理正常業務的車主帶來諸多不便。套牌、假牌車輛使用的車牌號大多是和辦理正常手續的合法車輛相同,增加了違法信息錄入難度的同時,影響了原車的注冊、登記、年檢等辦理合法手續的進程。
二、超速行駛的危害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車危害性由此可見一斑。超速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有六大危害:
第一,超速行車影響駕駛人視覺。測試表明,時速40公里時,駕駛人可觀察到90度至100度視野度范圍內的物體;時速為105公里時,只能觀察到40度范圍內的物體。時速為40公里時,一般駕駛人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內的物體;時速為100公里時,只能看清160米以內的物體。超速行車,使駕駛人視野變窄,視力減弱,對前方突然出現的險情,難以及時、准確、妥善處臵,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第二,超速行車使制動非安全期延長。車輛制動距離主要受車速制約,因慣性作用,車速越快,制動距離和制動非安全期越長。測試表明,同等條件下,時速分別為40公里和60公里時,同在離物體25米處採取緊急制動措施,制動安全距離分別為21.6米和39.1米。也就是說,前者在距物體3.4米處安全停車,而後者將直接撞上物體。超速行車的制動非安全期延長,也就增大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幾率。
第三,超速行車影響車輛操作穩定性。超速行車的操作穩定性惡化,特別是在彎道處行駛,因離心力作用,易使車輛側滑或傾斜。測算顯示,同等條件下,車速提高一倍,其離心力就會增大三倍。過大的離心力使車輛變得極難駕馭甚至失控,此時如果在路面附著系數較小的道路行駛,就可能測滑、撞車或撞岩;如果在路面附著系數較大的道路行駛,就可能造成翻傾等交通事故。
第四,超速行車增加道路交織點和沖突點,因為超速行車造成超車機會增多,每次超車都必須提高車速,被超者則需減速讓行,這就增加了道路交織點和沖突點,從而增加了事故幾率。
第五,超速行車會造成心理緊張,措施失當,駕駛人超速行車時,如遇意外就會極度心理緊張,無暇冷靜思考、准確判斷,採取的緊急措施常常顧此失彼、欲避卻趨,交通事故往往就在此時發生了。
第六,超速行駛車輛發生機械故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容易造成車輛與零部件的損壞,發生爆胎、制動失效等機械故障。
三、客車超員的危害
車輛在超員狀態下,載運質量增大,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害性也相應增加。如果嚴重超員,則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狀況,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客車超員是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罪惡根源,每年的重特大事故多與超員載客有關。超員客車在客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所佔總量在七成以上。
四、酒後駕駛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出現視覺障礙。飲酒後不易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燈、標志和標線。視野也變窄,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大腦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飲酒後,人的血液中酒精濃度會增高,從而出現中樞神經被麻痹,理性、自製力降低,視力下降、視野變窄、注意力不集中、身體平衡感減弱等狀況。易導致駕駛人操縱制動、加速、離合器踏板時反應遲鈍、行動遲緩等現象。從而引發因轉彎角度不夠飛出路外或撞到建築物上、無視過路行人、交通信號燈或不注意交叉路口而迎面相撞等事故。因此,世界各國法律均規定,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
五、疲勞駕駛的危害
1、感知機能弱化。駕駛人一般經過2-4個小時連續駕駛機動車後,他的中樞神經就會產生疲勞,開始出現視覺、聽覺、觸覺遲鈍,敏感性減弱。其辨認和識別交通標志的能力大幅度下降,甚至還會引起錯覺,極易發生追尾、碰撞燈事故。
2、駕駛動作失調。長時間駕駛機動車,使駕駛人肌肉的收縮調節機能降低,致使操作動作節律失調,動作的自動化程度降低,准確性下降,有時發生反常反應。表現在遇到緊急情況下,把油門當剎車使用等,嚴重威脅到行車安全。
3、注意力、記憶力下降。隨著疲勞的產生,駕駛人的思維能力明顯降低,注意力渙散,注意范圍縮小,注意力的分配和轉移發生困難,有時忘記操作規程,並經常丟失重要的交通信息,甚至走錯路線。
4、判斷和駕駛錯誤增多。產生疲勞以後,駕駛人的判斷和駕駛失誤都遠比平時增多。主要表現為對道路的通暢情況、潛在事故的可能性及處理方法考慮不周等。駕駛錯誤多表現為掌握方向盤、剎車、換檔不當等行為。嚴重疲勞者甚至發生手臂發抖、肌肉痙攣、動作失調,駕駛員甚至進入睡眠狀態,發生事故就再所難免。
六、非客運車輛載人的危害
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原農用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從設計製造初衷上講,是為了滿足農村地區載貨需求,並不適合載人。這類車在速度較快的情況下轉向、掉頭易發生側翻等事故,而且車體結構安全防護性差,發生事故後很可能造成乘車者嚴重受傷。加之這些車輛長年行駛在路況較差的鄉村道路上,機件磨損較大,缺乏相應的維護和保養,易在行駛中發生故障,引發交通事故。
七、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危害
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中,因顱腦損傷導致死亡的在交通事故死亡中佔有相當高的比例。從生理學、人體解剖學的角度來說:頭部是人的生命神經中樞所在部位,人的頭部是生命裸露在外面的要害部位,對頭部的保護就是對生命的保護,駕駛和乘座摩托車戴安全頭盔就是在發生交通意外時對頭部的重點保護,防止頭部受到嚴重傷害。一般摩托車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由於速度慣性,人體往往是頭部先向前撞擊和跌落,而頭部是生命的要害部位,又極其脆弱。如果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戴上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傷和死亡的機率相對於採取安全防範措施要高得多。
八、超載的危害
1、嚴重毀壞道路設施,減少道路通行年限。
2、降低車輛性能指標,容易誘發交通事故。
3、影響正常的交通運輸秩序。
4、影響道路通行能力,導致交通堵塞。
5、流失大量路橋通行費和養路費,給國家和集體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九、開車拔打接聽手持電話的危害
1、開車打電話極易分散司機注意力,使其反應速度明顯減低,打手機和開車的「一心二用」,影響了駕車人對前方事物和情況的判斷分析,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很難在第一時間內迅速做出反應和處理。
2、開車接打手機時,駕駛人只有一隻手在扶方向盤,在換檔時,還可能出現兩只手都離開方向盤的情況,此時萬一遇到情況,駕車人來不及打方向,或是忙中出錯,打錯方向,誤把油門當成剎車踩,都很容易釀成事故。
十、闖紅燈的危害
1、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且自己承擔事故責任和損失。
2、造成城市交通秩序混亂。
3、影響路口其它車輛及行人通行。
4、有損城市文明形象。
⑦ 交通違法行為對道路交通秩序有哪些危害
通常交通事故都是有一方違章造成的,交通違法會對公共安全有危害。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⑧ 談一下交通違法的危害性
一、超速行駛的危害
據研究,每超過限速5公里,交通事故危害性將上升近200%。超速行駛時,駕駛人精神緊張,心理和生理能量消耗大,視力降低、視野變窄、判斷能力變差,直接影響駕駛人的操作穩定性,如遇緊急情況,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車等交通事故。同時,超速行駛車輛發生機械故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容易造成爆胎、制動失效等機械故障。大量交通事故證明,行車速度接近交通流平均速度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性最低,而行車速度比交通流速度高得多或低得多的車輛,其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會增加。
二、客車超員的危害
車輛在超員狀態下,載質量增大,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害性也相應增加。如果嚴重超員,則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酒後駕駛的危害
飲酒後,人的血液中酒精濃度會增高,從而出現中樞神經被麻痹,理性、自製力降低,視力下降、視野變窄,注意力不集中、身體平衡感減弱等狀況,導致駕駛人操縱制動、加速、離合器踏板時反應遲鈍、行動遲緩等現象,易引發因轉彎不夠飛出路外或撞到建築物上、無視過路行人、無視交通信號或不注意交叉路口而迎面相撞等事故。因此世界各國法律均規定,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
四、疲勞駕駛的危害
長時間連續駕駛時,駕駛人易產生疲勞,疲勞導致駕駛人的判斷能力下降、反應遲鈍,增加操作失誤的可能性,有時甚至出現短時間睡眠現象,失去對車輛的控制能力,如果仍勉強駕駛車輛,則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因此駕駛人感到疲勞時應及時駛離道路,停到安全地帶休息,減輕疲勞後再繼續駕駛車輛。
五、無牌無證的危害
1、機動車未辦理牌證,公安交巡警部門就無法掌握機動車信息和車主情況,對駕駛人無法進行有效管理,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2、由於無牌無證機動車沒有經過公安部門檢驗,長期使用導致車輛技術狀況差,無證駕駛人沒有經過正式培訓,大部分駕駛技能差、法制意識淡薄,易發生交通事故。
3、無牌無證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由於駕駛人駕駛的系無牌無證車輛,機動車又沒有購買保險,發生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處罰或者無力賠償交通事故損失等原因,多在肇事後產生逃逸行為。
六、高速公路違停上下客的危害
高速公路車速較快,發現情況採取措施的安全距離延長,在高速公路違停上下客,往往造成其他車輛躲避不及,極易引發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七、非客運車輛載人的危害
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原農用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從設計製造初衷上講,是為了滿足農村地區載貨需求,並不適合載人。這類車在速度較快的情況下轉向、掉頭易發生側翻等事故,而且車體結構安全防護性差,發生事故後很可能造成乘車者嚴重受傷。加之這些車輛長年行駛在路況較差的鄉村道路上,機件磨損較大,缺乏相應的維護和保養,易在行駛中發生故障,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