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的故事
㈠ 關於青少年違法的故事
1,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6歲,湖北省仙桃人),2005年10月20日凌晨2時許,夥同夏某、陳某、黃某等人經過事先預謀,由陳某攜帶一把西瓜刀,四人竄至廈門湖裡某處的路面,尋找作案目標,准備實施搶劫時,被治安巡邏隊發現,而被抓獲。
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認為劉某夥同他預謀搶劫,並准備了作案工具,著手尋找作案目標,但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具體犯罪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22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搶劫罪(預備),考慮其作案時屬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對其以無逮捕必要,作出不捕決定,並聯合相關單位及劉某家屬對劉某實施幫教。
2,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
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
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1)違法的故事擴展閱讀:
類型
編輯
1、從屬性犯罪。青少年由於思維尚不成熟及社會經驗的不豐富,容易成 為成人犯罪時控制的對象,並且青少年由於對好壞的識別能力差,在作案時處於一種死心塌地的從屬地位。例如17歲的駱某在與成年人李某所進行的盜竊活動中,一次又一次的充當「放風」的角色,
事後未得任何贓物,但仍心於情願地去做,僅因為李某平時給他買兩碗面條,在他不順心時說兩句安慰的話。為了這個簡單的原因,駱某甚至兩三個月回家,與李某吃住在一起,連續做案十餘次。
2、團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徵如地域、性格、年齡、同學等形式一個個的團伙,經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礙於情面不好推辭共同作案。團伙犯罪的一大特徵就是「一個老鼠壞一鍋湯」,一個人帶壞一群人。
例如徐某等四人合夥搶劫一案,除徐某外其餘三人都是在校學生。先是由徐某提出去打某某,在打人過程中又由徐某提議發生了搶劫他人財物的行為。三名學生被捕入獄後,很是後悔,認識到不該和徐某這樣的人混在一起。
3、報復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後,或因處理不及時,或因對處理結果不能理解,就採取同樣的手段去對付別人,從而走上犯罪道路。例如在校生雷某在自己和同學遭到社會流氓毆打,並被搶走錢物,自己 學校、,派出所報告又未得到及時處理後,
出於一種報復心理,去打別人,搶奪別人財物和,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毀了自己的前程。再例如17歲的盧某上學時被校警毆打,雖然學校及時進行了處理,但盧某認為處理不當,輟學後,攜帶木棍,到校將校警打傷。
4、沖動型犯罪。青少年由於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緒,遇事不夠冷靜,往往做出一些事後自己也感到後悔的事,例如17歲的殺人犯趙某,由於騎車與他相撞,在遭到毆打和辱罵後,失去理智,掏出隨身所帶的水果刀,連砍數刀,致人死亡。
被判無期後,深感後悔,希望用自己的例子教育別人。
5、無知型犯罪。這一類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識,甚至入獄後,對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例如搶劫犯胡某騎車與他人相撞,要求賠償未得逞後,就強行搶走他人錢物,並始終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當行為,
再例如搶劫犯李某認為找別人要點東西,不給打兩拳沒什麼大不了的,甚至認為自己是正大光明的找人要,又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偷,怎能算犯罪。
此外還有一部分青少年由於對性生理方面的知識不了解,出於對性神秘的嚮往而走上犯罪道路,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㈡ 寫小說,把真實發生過的故事寫成文,算不算違法徵求當事人的意見也不可能了,已經去世多年。
關鍵是當事人和你之間的關系吧。當事人雖然去世,但是在世的親人知道後就會提出控訴了。
㈢ 在論壇發布自己的故事違法嗎
要看發布的內容,是否違法;比如涉黃 涉爆 涉反動一類。
㈣ 智斗違法犯罪行為的故事
的姐智斗「拖鞋劫匪」
8月30日和9月1日上午,瀘州城郊甜蜜公園連續發生了兩起搶劫女計程車司機的案件,被搶兩的姐對其中一個搶匪的描述出奇一致。就在警方全力偵破案件時,倒流河景區9月3日下午又發生一起搶劫案:兩劫匪搶走的姐胡某一部小靈通、一部手機和180餘元現金後逃之夭夭。不料冤家路窄,6日,「拖鞋劫匪」又坐上了胡某的車……
的姐街頭攬客———遇搶匪
9月6日,胡女士駕計程車在市內攬客。上午11時,車行至回龍灣時,一男子招停。「去倒流河。」胡女士一聽這聲音好熟,她用餘光瞟了一眼那個男乘客,一種莫名的緊張襲上她心頭———上次搶走自己手機的人難道就是他?!
為核實男乘客是否是搶匪,胡女士試探:「你去倒流河玩嗎?那兒最近有點亂,三天前我就被一個穿拖鞋的人搶走了手機和小靈通,你可要小心點喲!」男乘客臉色一變,馬上故作鎮靜地向胡女士打探起案情:「你報案了嗎?警方抓到人沒有?」胡女士立刻斷定:就是他,絕不能讓他跑了!就在胡女士盤算著如何報警時,男乘客坐不住了:「喂,我臨時有點急事,就在前面的市交通局下車。」胡女士急中生智:「對不起,那兒不能停車,交警要罰款。」
「摩的」合圍男子———哪兒跑
當計程車駛至長江大橋南二級路口時,男乘客不由分說叫胡女士停車,甩出11元車費後強行下車,並故作鎮靜地朝納溪方向走去。胡女士急忙下車,一邊撥打110報警,一邊求助停在路口的一群摩托車司機:「那人是專搶計程車的壞蛋,別讓他跑了。」眾人一聽,立即騎車將正欲逃跑的男子團團圍住。就在雙方僵持之時,一輛警車從此路過,眾人合力將該男子扭送至江陽區藍田派出所。被搶「的姐」指認———就是他
在派出所,男乘客一問三不知,並聲稱自己冤枉。藍田派出所值班民警打電話到江南刑警中隊通報相關情況。中隊長孔曉東意識到這人很可能與幾天前甜蜜公園的兩起搶劫案有關。隨後,中隊民警一行數人趕至藍田派出所,並迅速組織受害人進行辨認。結果,前兩名被搶的姐一致指認:搶匪就是他。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袁國朝低下了頭。
經查,49歲的袁國朝系瀘州市納溪區龍灘鄉沙坪村人,綽號喬子、南霸王,曾因盜竊被兩度判刑。實施搶劫前10餘天,袁在藍田鎮上壩兩里村某茶館打牌時認識了另一嫌疑人張三。為搞錢,二人合謀並實施了專搶的姐的計劃。辦案民警順藤摸瓜,將張三緝拿歸案。21日,袁、張被檢方批捕。駱瑤周裕青本報記者楊元祿
㈤ 抄襲別人的品牌故事違法嗎
現在講究偽原創。
沒必要全盤照搬別人的。
㈥ 違規 違紀距離違法只有一步之遙 為主題的作文 以故事為主
也是新源里的吧
網路還是比較有愛的,讓我們找到了校友
1.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6歲,湖北省仙桃人),2005年10月20日凌晨時許,夥同夏某、陳某、黃某等人經過事先預謀,由陳某攜帶一把西瓜刀,四人竄至廈門湖裡某處的路面,尋找作案目標,准備實施搶劫時,被治安巡邏隊發現,而被抓獲。
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認為劉某夥同他預謀搶劫,並准備了作案工具,著手尋找作案目標,但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具體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22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搶劫罪(預備),考慮其作案時屬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對其以無逮捕必要,作出不捕決定,並聯合相關單位及劉某家屬對劉某實施幫教。
2.犯罪嫌疑人楊某(男,17歲,福建省平和縣人),其在2005年3月,在湖裡馬壠某網吧上網時發現該網吧服務器的漏洞,並多次利用該網吧伺服器漏洞,修改網吧電腦網路伺服器系統中上網卡帳戶數據,為其同學徐某、陳某、韋某等人在該網吧增加上網帳號上的金額數據,以達到不向該網吧繳費而上網的目的,其至被該網吧發現時先後共盜用網吧上網費計人民幣4373.6元。
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認為楊某盜用他人上網費用,數額已達到較大起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但由於考慮楊某作案時屬未成年人,且其情節較輕,主觀惡性較小,決定對其作出不捕決定,並聯合相關單位及楊某家屬對楊某實施幫教。
3.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4.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5 中學生小建喜歡與同伴玩撲克,一天,他們為了確定讓誰請客吃冰淇淋,議定以錢作為賭注。小建的牌技好,很快便將其他同學的錢贏來,並用贏來的錢買來冰淇淋分給同學吃。後來,大家覺得很刺激,就開始用錢作賭注來玩撲克。小建因對賭錢發生了興趣,並開始嘗試其他玩法。後來因為參加賭博被警察抓住。
[評析]:賭博和變相賭博是我國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賭博就象吸毒一樣,容易上癮,一旦陷進去就難以自拔不僅荒廢了學業,而且青少年沒有經濟來源,為了有錢繼續賭博,只有去偷去搶,最終走上犯罪道路。變相賭博包括一些游戲廳、網吧經營的帶有賭博性質的游戲,以及家庭成員之間、同學之間"帶彩"的麻將、撲克等。變相賭博雖然較賭博更為隱蔽,但其本質是一樣的
6.某中學一高中生課余時間迷戀上了游戲機,家長給的錢有限,只夠他玩上幾次。他沒錢玩又禁不住誘惑,於是,搶錢的念頭在他腦海中一閃而過。一個周末的傍晚,胡某來到一處居民樓守侯,見一名女青年上樓,他迎上去持刀威脅,搶走了女青年身上僅有的300元錢。事後,他很害怕,整天心神不寧,於是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
[結果]
這起搶劫案由當地法院少年法庭審理,胡某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胡某持刀搶劫財物,構成搶劫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1款規定應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應他未滿18周歲,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在加上他悔罪誠懇,投案自首,對受害人身體沒造成傷害。綜合以上原因,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評析]由不良行為到違法再到犯罪往往就相差一步之遙,莫以惡小而為之,認識到這一步之差的危險性、危害性,才能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
7.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㈦ 違法自然規律的小故事(砍伐樹木)快急急急!
村莊的毀滅
面對著村莊的資金短缺,村長急暈了頭。在一幫人的勸告下,村長決定帶著村民去砍樹買錢。村長和村民們經不起錢的誘惑,大家都同意去砍樹賣些錢。於是一大幫人個個手持斧頭"嘿咻、嘿咻!」便上了山,開始砍伐樹木。村長邊看邊笑著說:「伙計們快砍啊!等我們砍好樹,掙了錢就回家蓋房子、娶媳婦!」村民們聽了,渾身上上下下像被注射了興奮劑了是的,越砍越有勁。所有人都樂不可支,卻不知道危險在一步一步逼近,更不知道村莊的毀滅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樹木一株一株地倒下,山上沒幾天便光禿禿的,於是這座山砍完,便上另一座山砍。不知過了多久,村民們的錢包越來越鼓,臉上笑開了花。正當大家坐在一起吃喜酒慶祝這次砍樹掙錢的計劃成功時可怕的災難——沙塵暴終於來臨了。頓時這個村的所有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現在只有一個辦法——逃命啊!於是他們又從螞蟻變成了無頭蒼蠅沒命了似的逃。的確他們是快沒命了!沙塵暴吞噬了正慌亂著想盡一切辦法逃命的人們,掩埋了這個帶有罪惡靈魂的村子。人們絕望了!在這個性命關頭,他們才意識到自己的濫砍濫伐吸引了沙塵暴,是自己那雙骯臟的手造就了全村人的死亡和這個村子的滅絕。
這就是濫砍樹木的結果,大家應該一起保護環境,共建美好家園!
㈧ 神話故事做宣傳犯法嗎
神話故事做宣傳犯法嗎?神話故事做宣傳不犯法,神話只是一個神話
㈨ 搬運別人的勵志故事違法嗎
不違法,在視頻簡介和結尾寫上搬運地址,並且不要用做事業用途,
㈩ 行人交通違規小品,故事簡短(4至5人)
有個是句號,還有2位不知道的演員演的小品,是關於交通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