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違法舉報
12336。
「12336」是全國統一的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號碼。群眾在發現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時,可第一時間撥打「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與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對違法用地、非法采礦、違反國土資源管理等行為進行舉報監督。
同時隨著12336舉報電話的開通,國土資源部同時開通12336微信平台。群眾發現國土資源違法線索後,可以在第一時間通過關注「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微信公眾服務號或點擊微信城市服務中「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輸入相關信息,提交違法線索。
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及時開展接收、判定、核查、處理等工作。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及時了解掌握本轄區12336微信平台工作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和督促檢查。
《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
5.1違法線索發現渠道
(1)舉報發現。通過12336舉報電話、舉報信件、網路舉報等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線索。
(2)巡查發現。按照巡查工作計劃確定的時間、路線、頻率,巡查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線索。
(3)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發現。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或者土地變更調查成果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線索。
(4)媒體反映。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線索。
(5)上級交辦、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督辦或者其他部門移送、轉辦的國土資源違法線索。
(6)其他渠道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線索。
(1)土地違法舉報擴展閱讀:
撥打「12336」違法舉報電話的注意事項:
1、依據「屬地管理」原則,請與所在地職能管轄區域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舉報違法行為;
2、舉報時,請務必向工作人員說明被舉報方的姓名和詳實的事發地,並告知工作人員具體的申訴請求、事實和理由,盡可能地提供真實有效的違法案件線索,以便工作人員進一步核查。
3、撥打電話時請使用文明用語,忌使用謾罵、侮辱他人的語言,不能捏造事實誹謗、攻擊他人或機關。
4、如反映問題屬於緊急救助的,此類問題應直接及時向110等專門緊急救助系統求助。
⑵ 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管用嗎
二、12336的受理范圍
1.非法批地、違法佔地;
2.違法轉讓土地使用權;
3.破壞耕地;
4.非法勘查、開采、非法批准探礦權、采礦權、非法轉讓礦業權;
5.其他土地、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三、12336的舉報方式
國土資源部「12336」平台形成了電話、信件、電子郵件、領導批辦、下級上報、媒體反映、其他等七大違法線索受理渠道。
四、12336的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節假日除外。
五、如何查詢12336的受理結果
反映土地違法,受理的話會在60日內給出書面回復。如果不受理,也會給書面不受理告知書,告知不受理理由及其他救濟渠道。是否受理,法律規定必須在七日內做出決定。如果受理的話,因案件復雜,60日內無法給出回復,受理機關必須書面或用其他可靠方式通知信訪人,要求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30日,且最多隻能延長1次。如果再次超期,信訪人可以到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六、12336的注意事項
1、依據「屬地管理」原則,請您與所在地職能管轄區域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舉報違法行為;
2、舉報時,務必向工作人員說明被舉報方的姓名和詳實的事發地,並告知工作人員具體的申訴請求、事實和理由,盡可能地提供真實有效的違法案件線索,以便工作人員進一步核查;
3、撥打電話時使用文明用語,忌使用謾罵、侮辱他人的語言,不能捏造事實誹謗、攻擊他人或機關。
4、12336不受理的情形:
(1)依法應當通過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仲裁等途徑解決或者已經進入上述程序的;
(2)檢舉揭發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
(3)土地權屬糾紛、征地補償費分配或者拖欠,依法應由地方政府或者其他部門處理的;
(4)用地用礦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
(5)不屬於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職責范圍的。
⑶ 如何舉報非法佔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6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2條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受大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處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佔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超過批準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8條規定,無權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准佔用、徵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無效,對非法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准徵用、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監督檢查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佔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佔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十八條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應當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
第六十九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就土地違法行為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並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絕與阻礙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七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自己無權處理的,應當向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的行政監察機關提出行政處分建議書,有關行政監察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第七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土地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十二條 依照本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並給予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負責人行政處分。
⑷ 國土違法怎麼舉報
國土局全抄國統一舉報電襲話12336。
12336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開通的違法舉報電話號碼,亦在對社會各界對違法用地情況、違反土地資源管理的情況進行舉報監督。
舉報時請遵守以下事項:
1、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嚴禁造謠、誹謗、攻擊他人。
3、請勿發表與國土資源違法舉報無關的任何內容。
4、真實、准確地填寫聯系方式,以便盡快處理並與您聯系,我們將依法保護您的隱私權,保守您的聯系方式等信息秘密。
5、為了提高運行效率,不要重復提交相同的舉報事項,如需舉報其他問題,可以另行提交。
⑸ 如果想舉報農村土地違法使用情況,舉報電話是多少
舉報農村土地違法使用情況,國土資源舉報電話:12336
一般而言,如果是違建違法佔地可以去國土部門舉報,如果是土地使用權的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違法用地行為經常能看見,包括以他人名義審批進行宅基地建設,超面積建設房屋等,這些行為對農村的發展都有很大的影響,但是很多農民對此並沒有很清晰的認為導致農村土地違法用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法律意識淡薄。農村群眾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依法用地的政策普遍知之甚少。許多人對違法佔地觸犯法律的後果認識不足,心存僥幸,認為大家都違建就法不責眾,只要既成事實就可以過關。
農民的客觀需求被忽視。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提高,更好的居住條件成為農民的重要追求,但許多地方農村建設規劃和宅基地審批管理嚴重滯後,不能適應農民住房審批管理要求。
土地執法沒有完全到位。有些執法主體對初始違法建築沒有採取果斷措施,只停留在表面制止或發制止通知書上,導致更多違法建築形成。還有一些地方政策執行偏差,讓不少人在違建征地拆遷中「發了財」,導致建設項目征地中違法搶搭搶建成風。
此外,對違法行為的打擊缺乏統一尺度和長效機制,農村建房還沒能做到「兩證一書」齊全,什麼樣的建築違法、什麼樣的建築不違法,在現實操作中仍然存在較大的彈性。
國土部門缺乏強制拆除權。對違法用地,國土部門沒有強制拆除權,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到成套程序走完違法建築早已形成或已使用,造成後續執法難上加難。
(5)土地違法舉報擴展閱讀: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簡稱為農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農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的形式對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問題作出規定,必將進一步穩定黨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對於保障億萬農民的根本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具有深遠意義。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⑹ 土地違法如何舉報
如果來是違建違法佔地可源以去國土部門舉報,如果是土地使用權的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
土地違法行為是指單位和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規定的義務或濫用權利與職權,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主要有10種:
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
②、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
③、非法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
④、 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違法行為;
⑤、非法批准用地的違法行為;
⑥、非法侵佔挪用征地補償費的違法行為;
⑦、拒不交還土地的違法行為
⑺ 怎樣舉報違法用地
發現違法用地可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佔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佔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十八條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應當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
第六十九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就土地違法行為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並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絕與阻礙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七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自己無權處理的,應當向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的行政監察機關提出行政處分建議書,有關行政監察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第七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土地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十二條 依照本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並給予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負責人行政處分
(7)土地違法舉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繳納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可以處以罰款。
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
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七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 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無效,
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准徵用、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十條 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第八十一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八十二條 不依照本法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
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第八十四條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⑻ 怎樣舉報土地違法
如果是違建違法佔地可以去國土部門舉報,如果是土地使用權的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專
土地違法行屬為是指單位和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規定的義務或濫用權利與職權,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主要有10種:
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
②、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
③、非法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
④、 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違法行為;
⑤、非法批准用地的違法行為;
⑥、非法侵佔挪用征地補償費的違法行為;
⑦、拒不交還土地的違法行為;[1]
⑼ 如何舉報土地違法情況
如果土地方面的違法,可以通過撥打全國統一的土地違法舉報電話12336進行舉報。
12336是電話號碼。
⑽ 農村土地違規怎樣舉報
農村土地違規可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根據《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10)土地違法舉報擴展閱讀:
根據《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三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