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違法佔地
① 村支書私自佔用耕地開發商品房,違法嗎觸犯那一條法律
刑法第三來百四十二條的規定,非法源佔用耕地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2)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② 中牟縣村支書非法佔地建邪廟是真的么有沒有人知道 給詳細的敘述一下 多謝了!
十年前,因為張庄鎮呂坡村的邪廟大搞迷信活動損害人命被推倒,十年後的今天,隨著時代的進步,這迷信事件本該早已煙消雲散,可居然卷土重來,重建邪廟,更為變本加利的是當地村支部書記還將偉人毛主席像搬入邪廟看護邪廟,這簡直愚昧到讓人無語,邪廟事件經網友評論牽出問題多:
@當地政府知不知情,政府是如何監管,是否經過政府部門默許?
@違法佔地十幾畝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為何不聞不問?
試問一下:作為地方的文化監管宣傳組織,為何對此視而不見?難道你們不知道進行迷信活動是違法的嗎?我們可以容忍地方的傳統文化,但是不能容忍這種封建陋習在現代社會大行其道,中牟縣監管部門難道分不清哪個是迷信哪個是傳統風俗嗎?
修建神廟需要佔用土地,這土地是誰給批的?國家三令五申不允許違法佔地,而修建神廟需要佔地十幾畝,我們群眾修房子批宅基地都很難,現在大搞迷信活動的廟卻明晃晃地佔用大好土地,土地部門的領導真到了不問蒼生問鬼神的地步?
據知情人透露,中牟縣張庄鎮呂坡村修建神廟耗資上千萬,請問這資金從何而來?一個談不上太富有的村子, 卻拿出上千萬來修建迷信場所,這種愚昧程度讓人不寒而慄。有當地網友說村支書挪用南水北調款修廟,這種傳言是不是真的呢?當地政府紀檢是否介入調查?
③ 費縣通太庄村大文盲書記非法賣掉集體土地50多畝,高速公路佔地補償款不了了知
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版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權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④ 村幹部佔用村土地違建怎麼處理
首先村幹部違法建設觸犯了法律法規,被舉報、查處的話肯定會依法辦理。這方面要看違法建設是在自己土地內,還是佔用公家土地,或者霸佔村民土地。
另外,村幹部如果是黨員身份,還會受到黨紀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