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院內違章
㈠ 一層並非違章的院子要被拆,是否應該有補償
有批文證明是合法的嗎?如果沒有,現在政府現在按違章拆除,也無可厚非了
㈡ 物業公司有權強行拆除院內違章建築嗎
小區院內內業主搭建的違章建築,物業不能自己拆除,可以告知業主自行拆除;
到期後業主不自行拆除的,物業可以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讓他們來拆除違章建築。
㈢ 拆除違章建築是不是行政處罰
是,拆除違章建築通知是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笫八十三條規定: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有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拆院內違章擴展閱讀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㈣ 我家在院子內加蓋了房子 已經幾年了 今年拆遷是否算違章房請求幫助 來自 宿遷宿豫
那 要看看你家是什麼地方了
如果是農村的一般不算
城市裡肯定算
㈤ 常熟古里新橋去年亂拆院內小房,是屬違法嗎
如果沒有法律許可,亂拆民房的話,是屬於違法行為的
㈥ 小區里違章建築誰來拆除
小區內的違章建築的認定是由住建部門和市政管理部門(城管)負責的。
依據《城市規劃法》的規定,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進行建設影響城市規劃的建築。
在這里要說明的是:違章建築是一個專有名詞,有著特定的內涵,它不是違章與建築兩詞的簡單組合,不能完全根據違章的涵義來推斷違章建築的涵義。
一些地方法規和規章也對違章建築作了相應的規定,故法律意義上的違章建築可作兩種理解:一是狹義上的違章建築,即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二是廣義上的違章建築,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違法建築的概念。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
對於未取得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城市建築物,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情合理地確定產權界限,而不能一概地認定為違章建築。並且,只要房屋建築正規,結構合理,經過一定的申報審批程序,給予批評教育或適當罰款之後,可以補辦手續,確認其所有權發給產權證件。
㈦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業主委員會的職能是什麼,他們有拆小區內違章建築的權利嗎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專圾、排放污染物或屬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從此條可以看出,業主委員會有可以代表業主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侵權之訴的權利,但並不代表可以自行拆除小區內違章建築,首先違章建築的認定不是私人或者其他團體可以任意認定,其次即使涉及侵權,自行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自力救濟手段必須要在合理范圍內行使,因此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首先要求侵權人自行拆除,如果不成則可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向法院提出侵權之訴,或向房屋土地行政部門申請強制拆除。
㈧ 物業公司能否強行拆除院內違章建築
張先生來電:我們買了套房在一樓,我在我們家房後圈了個專小院,現在物業把小院屬強行拆除了,其實我也知道這屬於違章建築,但我就是想問問物業是否有這個執法權?我認為物業是服務行業,沒有權力強行拆除違章建築。
鄭州高新區法院法官李文濤回答:按照《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這樣看來,小區里即便有違章建築需要拆除,也應通過業主大會討論決定,物業不可隨意拆除。
㈨ 違章建築分院內和院外嗎
我只知道好像是有一個違規建築的,拆除的一個部門的,但是具體分不分另外月你可以去問問相關的人員?
㈩ 關於強制拆除違章
(轉帖) 拆除違法建築的一般執法程序是:1、執法回部門下達書面的整改通知答書或限期拆除通知書或行政處罰文書,在文書上會告知違法的事實、處罰的依據、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時間、對處罰不服的訴訟或復議申請時間和部門等內容,而且文書上要有執法單位的公章,執法人員在送達文書時必須是兩人以上,而且必須將文書送達給當事人或其直系親屬;2、強制拆除的部門,既可以是執法部門,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罰款的話,則必須由法院執行。具體依據的法規是《行政處罰法》和《城鄉規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