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積分兌換違規
㈠ 車險送積分違法嗎
1、銀保監會下發的一則處罰函再次直指車險變相返佣。被處罰的並非險企內,而是作為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容銀行。該行被罰的原因之一就是聯合險企向投保人贈送能可抵扣的積分。
2、多家險企因為向車險投保人贈送可兌換加油卡的各類積分被銀保監會處罰。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除上述銀行之外,年內有5家險企因此被罰,其中4家為上市險企或上市險企旗下公司。
3、險企、兼業代理機構為何因此屢屢被罰?在券商研究員及業內人士看來,商業車險費改之後,保費市場競爭更為激烈,短期內財產險公司普遍加大費用投入以維持市佔率,部分險企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將賠付節省的費用轉投銷售環節。
4、多家險企因「送積分」被罰,變相返佣、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外利益依舊屢禁不止。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除1家銀行之外,還有5家財險公司由於「買車險送積分」被銀保監會處罰,其中4家為大型財險公司。
㈡ 違規獲得積分的懲罰是什麼
如果是沒有通過正當的手段獲得的積分,一經伊衫風尚發現,相應的積分將會被扣除掉,兌換成的禮品也將會被收回,情況更嚴重的將會被封號。
㈢ 積分兌換糾紛
1、該公司公布的信息具體明確,有明確的積分和實物,屬於合同法上的要約專邀請行屬為。而你下單,的行為屬於合同法上的要約,公司扣了你0.37積分,為承諾行為。三個行為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約履行,給付你的手錶。
2、公司應該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而不應該把這個過錯轉嫁到購買者身上。所以,如果公司不同意給付手錶,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當然,這個需要趁早及時鞏固網路的電子證據,可以申請公證處做網路證據保全等,否則口說無憑,證明不了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㈣ 員工私自積分兌換禮品被查要求照價賠償合理嗎
員工私自積分退換禮品被查,要求照價賠償和原公司是積分兌換禮品特產要求照價賠償合理的
㈤ 違法積分是什麼意思已經交了罰款,違章記錄怎麼還能查詢到
違法積分是指車輛違背交通法規扣去的分數。
已經交了罰款,違章記錄還能查到的版可能原因:
1、內部處理延權遲,還未把處理後結果上傳到資料庫。
2、處理人員的疏忽,沒有及時撤銷記錄。
㈥ 保險公司違規如何處理
是保險業務員違規 扣除保險業務員的積分 並賠償保險責任。 是保險公司違規保險會下發通告批評!並賠償保險責任!
㈦ 保險公司員工用積分兌換現金,屬於違法嗎
2007年下半年,湖南、遼寧、廈門等一些保監局先後下發了規范性文件,在轄區內大力推行銀行轉賬等非現金收付費方式。正式規范是保監會在2008年11月17日下發的《關於加強人身保險收付費相關環節風險管理的通知》中指出,2009年3月1日起,保險代理機構、保險代理業務人員和保險營銷員不得接受投保人委託代繳保險費、代領退保金,不得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委託代領保險金。此前,由於保險公司內部管理不嚴等原因,經常出現保險代理人侵吞投保人保費的情況。《通知》規定,人身保險收付費可以分為現金收付費和非現金收付費兩種方式。現金收付費主要限定在以下情況:一是在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的營業場所內收付費;二是對於保險公司員工、保險營銷員上門向投保人收取保費的,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1000元。在其他情況下,人身保險公司均應當採用銀行轉賬等非現金收付費方式。文件的精神是:1.保險公司櫃面要提倡零現金業務,保證中途客戶資金安全,提倡轉賬收付款.2.代理人不能替客戶領取各類給付金(現金)。代轉賬業務也要有限額。3.保險公司為了響應文件要求,規定業務員不能為客戶交納保險費(現金),不能上門收取保險費,收展員或者有移動POS機的業務員可以為客戶上門刷卡。4.如果採用現金方式交易的,消費者最好本人到保險公司營業網點的櫃台。對於保險公司員工、保險營銷員、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上門向投保人收取保費的,要注意查驗對方的證件、核實對方的身份,注意現金金額不要超過1000元,並要及時向對方索取正式的收據或發票,必要時可以撥打保險公司統一客服電話或到保險公司營業網點查詢有關資金情況。你看看是不是符合上述規定,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採納,祝萬事如意!
㈧ 積分兌換保險是否合法
具體情況,建議你可以咨詢投保的保險公司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