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陪唱違法嗎
① 誘騙未成年人從事陪唱算不算違法
不犯法。
陪唱本身就不是違法行為。
如果伴有賣淫等行為,則屬於違法。
此外,未成年人出於自願去工作,也並不一定都是違法的。
② ktv陪酒的違法嗎
ktv陪酒違法。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1、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3、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4、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5、賭博;
6、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7、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2)當陪唱違法嗎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或者在娛樂場所內從業:
1、曾犯有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強奸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賭博罪,洗錢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4、因賣淫、嫖娼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③ 在歌廳當陪唱違法嗎不出台那種,那客人也違法嗎
喜歡唱歌的人在一起唱唱歌不違法。
陪別人唱歌也是不違法的。
法律沒有規定不能陪別人唱歌跳舞,
所以就是合法的。
違法的是許多人以唱歌跳舞為媒介,干一些非法的事。
如果一旦越界,就違法了。
④ KTV收費陪唱違法嗎
KTV收費陪唱不違法的行為,但是KTV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則屬於違法的行為。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4)當陪唱違法嗎擴展閱讀: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照明設施、包廂、包間的設置以及門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
(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或者中斷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留存監控錄像資料或者刪改監控錄像資料的;
(四)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或者未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保安人員的。
⑤ 陪唱 違法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回不得為進入娛答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二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註:對顧客一般不應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