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查人隱私
⑴ 刑警有權利隨便查別人隱私嗎
不可以,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第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1)違法查人隱私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
《民法通則》第120 條的規定:侵害隱私利益的民事責任方式,應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財產損失的,應按照全部賠償原則,予以全部賠償。
侵害他人隱私,致他人精神損害,並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
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根據侵害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侵害人的得利情況,侵害人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受訴法院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予以酌定。
⑵ 國家工作人員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查詢個人隱私會受何種處罰
取證難。泄露他人隱私(機關單位管理漏洞)
⑶ 有人私自查詢我的個人信息是否違法
有人私自查詢個人信息有證據證明私自調取,就可以證明是違法的。侵犯其隱私權。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3)違法查人隱私擴展閱讀:
根據隱私權的特徵,就國內外學者的通說,隱私權有以下四項權利:
(1)隱私隱瞞權。隱私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進行隱瞞,不為人所知的權利。
(2)隱私利用權。隱私利用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的隱私權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精神,物質等方面需要的權利。
(3)隱私維護權。隱私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權所享有是維護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時可以尋求公力與私力救濟。
(4)隱私支配權。隱私支配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隱私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支配。
⑷ 一個人可以隨便到公安局查別人的隱私嗎
警察不可以隨便查別人的個人信息。警察要查別人的個人信息情況,除內非是辦案需容要,並且還經要公安局的相關部門開具相關手續,否則就是違法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十二)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⑸ 刑警可以隨便查別人的隱私嗎
警察不可以隨便查別人的個人信息。警察要查別人的個人信息情況,除非是辦案需要,並且還回經要公答安局的相關部門開具相關手續,否則就是違法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十二)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⑹ 不在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查別人隱私是不是違法行為人是公安局的
因為法律明確規定,作為國家公民,每個人都有隱私權,是不可侵犯的。
但是,如果公安局出於破案需要,並持有相關證件,查別人的隱私的行為,只能說是「破案手段」,不能視為違法行為。
⑺ 請問警察能隨便查個人隱私嗎
警察是不能隨便查個人隱私的,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因為這,造成了對你生活上有影響,那就注意收集證據,直接去公安局報案,也可以請個律師,那會更專業一些!
⑻ 調查個人隱私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嗎
個人隱私,無關他人權益。調查他人個人隱私是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內犯罪。
侵權責容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其他相關規定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7]10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11號)等。
⑼ 如果別人用軟體查我的隱私權怎麼辦
如你所述,你發現有人用軟體查你的隱私權,如果有證據顯示,你的隱私正在受到版傷害或者受到威脅權,那麼建議你馬上報警,讓有專業的警察幫你,這樣才能避免受到更大的傷害。再有就是我們平時要有保護隱私的習慣,不要上一些不好的網站,避免那些釣魚網站,平時養成經常清理手機軟體,殺殺毒。最後,祝你一切順利吧!
⑽ 警察能隨便查人隱私嗎
警察不可以隨便查別人的個人信息。警察要查別人的個人信息情況專,除非是辦案需要,屬並且還經要公安局的相關部門開具相關手續,否則就是違法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十二)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