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違法
⑴ 作為一名校長可不可以在外私自開辦培訓機構
作為一名老師不可以私自補課,校長也是老師所以更不可能私自在外面開培訓機構,這一個是違法的事要做出處分
⑵ 培訓機構先營業後辦理許可證違法嗎
這個抄問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襲析,如果是有特殊情況,比如說相關辦理機關也知情的情況下,就不是故意違法行為。
既然孩子在那邊學習,何必去鬧到這樣的地步,有什麼問題可以溝通協商的,大家都不容易的,建議理智謹慎對待問題。aqui te amo。
⑶ 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五年屬違法嗎
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按上級部門規定
在合理合法的情況進行收取
如果對收費有疑問,可向管理部門反饋意見
⑷ 非法開辦培訓機構該怎麼舉報
可以抄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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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⑸ 培訓機構法人違法被抓學生的課程如何解決
個人覺得,如果機構正規,應該正常培訓,如果不能正常培訓,需要協商退款!
⑹ 教育培訓無證經營怎麼處罰
無證辦輔導班的後果是撤銷並沒收違法所得。
根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辦教育機構應該:
1.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
2.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
3.是辦理稅務登記。而最後還要注冊資金,一般都是十萬左右。
拓展內容: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在做出處罰決定前,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發出《教育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其他權利。
當事人在收到《教育行政處罰告知書》後七日內,有權向教育行政部門以書面方式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以及相應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採納。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的申辯而加重處罰。
⑺ 民辦培訓機構校長 兼法人犯法 應該歸哪個部門管理
無論是誰觸犯法律都應該歸公安部門先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