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

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

發布時間: 2021-01-13 07:57:55

① 事業單位人員受到處分會有哪些後果

後果如下:

  1.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警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版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在作出處權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

  2.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按照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有關規定確定其工資待遇;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受處分後所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的任命、考核、工資待遇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參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執行;

  5.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終止其與事業單位的人事關系;

  6.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參加本專業(技術、技能)領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員技術等級考試(評審)。應當取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職業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② 學校對受處分教師進行日常教育和管理情況說明

學校對涉處分的教師進行了教育和管理情況是需要進行在案登記的,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對教師進行教育

③ 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如何日常監督管理受處分黨員

受處分黨員所在的單位應該日常加強對這黨員的教育管理。

④ 如何加強受處分黨員幹部後續教育管理及使用

近年來,隨著反腐工作力度的加大,各地每年都有一些黨員幹部不遵紀守法受到紀律處分。有的黨員幹部在受處分後能夠改正自己的錯誤,但也有一部分人不能深刻檢討自己,不排除有部分幹部黨員破罐子破摔的不良傾向,就如何加強對這部分人的教育管理,是當前我們要著力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受處分幹部的不良表現及成因1、無心作為。這部分人大多曾在單位中任過負責人擔任過領導職務,在單位里風光一時。受到處分後,個人名譽受到損害,開始覺得政治前途黯淡無光,一時間難以適應,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無心作為,缺乏上進心。整天無所事事,精神空虛,百無聊賴,沉迷於麻將、賭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得過且過。 2、牢騷滿腹。一些黨員幹部受處分後對組織不滿,隔三差五找領導申訴,糾纏不休,甚至無理取鬧,條件得不到滿足就到處散布不利於工作的言行,甚至與黨的方針政策唱反調。 3、作風懶散。由於受處分的幹部多曾為單位領導、負責人,受處分後,一些單位的繼任領導或現任領導礙於面子或原來的關系,對他們的工作未作具體安排,有的即使安排了也只是打打雜,導致這些人成了單位的特殊人員,單位的各種工作責任機制和制度對他們缺乏制約,上班自由,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4、稱病賦閑。還有一部分受處分黨員幹部乾脆就請病假休息,工資、獎金、福利照拿不誤。 5、另謀「他」途。一些幹部受處分後,覺得自己政治上反正已沒有奔頭,就利用原來的關系,廣拓門路多賺錢。有的停薪留職,遠走他鄉;有的「身在曹營心在漢」,拿著工資忙第二職業;還有的乾脆自當老闆或合股參與辦酒店、辦商店、辦茶樓等。 受處分幹部的種種不良表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單位來看,主要是好人主義作祟,這些人所以能夠「躺」得住,與所在單位有直接關系。從社會來看,主要還是管理存在漏洞,執紀不嚴,跟蹤教育管理不到位。從受處分的人來看,主要是思想上存在誤區,不能正確面對自己所犯的錯誤。如果不加強教育管理,必然會帶來負面影響。首先,對其受處分的人成長不利。一些幹部受到處分特別是重處分後,認為前途渺茫,因此思想消沉,不思進取。其實,這些幹部如果能及時從中汲取教訓,努力工作,前途仍然光明;但若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影響荒度一生。其次,起不到警示作用。有些受處分後,不幹工作卻照拿工資、獎金、福利;個別地方對部分受處分幹部的監督約束力量不夠,甚至相對其他幹部還要弱些,使得這些受處分幹部比起其他人顯得更「瀟灑」、更「自由」,對他們的處分沒有起到應有的教育、警示效果。 第三,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少數幹部受處分後,怪話連篇,牢騷滿腹,到處散布一些偏激的言辭。有的挖苦、嘲諷其他同志,有的在單位和公共場合指桑罵槐,有的甚至詆毀組織,挑當今黨的方針政策的「刺」在社會上產生了很不好的影響。 二、強化對受處分幹部教育管理的建議1、加強教育,促進受處分幹部的思想轉化。一是推行教育談話制。在組織出面宣布處分決定以及處分期間,有關單位應找其認真談話。通過談話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作風等現實表現,對症下葯,提出希望和要求,教育他們正視自己的錯誤,甩掉思想包袱。二是推行集中教育培訓制。紀檢、組織、人事等部門可聯合舉辦受處分幹部集中教育培訓班,集中時間對他們進行黨性黨紀、政策法規教育,幫助他們切實增強政策法紀觀念。充分運用受處分幹部現實表現的正反典型,激發他們的勇氣和鬥志。三是推行自我教育定期匯報制。確定專人聽取受處分幹部的思想、工作情況等匯報,肯定其閃光點,指出不足。同時,加大對其家屬教育力度,讓家屬積極配合,幫助自己的親人提高認識,正確對待處分。 2、加強管理,明確對受處分幹部的要求。一應分配適當的工作。根據受處分幹部的個人專長,分配適當的工作,讓他們有事可干,也讓他們感覺到組織上沒有歧視他們,從而自覺地把份內的工作做好。二要嚴格考勤和請假制度。三要禁止其違規經商辦企業活動。四要嚴格監督。通過行政監督、黨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多種手段,對受處分幹部的現實表現進行監督,使這批特殊的幹部一改自由懶散的作風,腳踏實地地開展工作。 3、加強交流,改善受處分幹部的工作環境。適度的交流,可以為受處分幹部消除心理上的陰影,調動工作的積極性,重新激發他們的鬥志。在實際操作中,一是要突出交流的對象。根據受處分幹部的特長,交流到適合的單位、適當的崗位。二是要拓寬交流的渠道,採取多形式、多渠道進行交流,可平調到專業對口的單位或者下派到下屬單位。 4、加強考核,健全受處分幹部的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對受處分幹部的考核評價機制,有利於改變受處分幹部干與不幹、干好與干壞一個樣的局面,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一是要建立工作目標考核機制。做到職責明確,考核量化,賞罰分別。二是要把握考核的主要內容。在德、能、勤、績、廉中,要特別突出對思想政治表現和工作作風的考核。三是要豐富考核的形式。考核可採取平時考核與年終綜合考核相結合,民主測評與個別談話了解相結合,個人述職與實績考核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四是要正確運用考核結果。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好的,應及時解除處分;對那些表現特別突出,對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可以提前解除處分,按有關規定重新使用;對那些不思悔改、群眾反映強烈的人,要視其情節依紀再予處分。

⑤ 對受處分黨員如何教育管理

就像社會主義勞改制度,沒有幾個人通過勞動就能夠改造思想,勞動不能提高人的智能,否則為什麼要改革開放學習西方科技?

⑥ 如何加強對受處分幹部教育管理的幾點建議

近年來,隨著反腐工作力度的加大,各地每年都有一些黨員幹部不遵紀守法受到紀律處分。有的黨員幹部在受處分後能夠改正自己的錯誤,但也有一部分人不能深刻檢討自己,不排除有部分幹部黨員破罐子破摔的不良傾向,就如何加強對這部分人的教育管理,是當前我們要著力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受處分幹部的不良表現及成因1、無心作為。這部分人大多曾在單位中任過負責人擔任過領導職務,在單位里風光一時。受到處分後,個人名譽受到損害,開始覺得政治前途黯淡無光,一時間難以適應,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無心作為,缺乏上進心。整天無所事事,精神空虛,百無聊賴,沉迷於麻將、賭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得過且過。 2、牢騷滿腹。一些黨員幹部受處分後對組織不滿,隔三差五找領導申訴,糾纏不休,甚至無理取鬧,條件得不到滿足就到處散布不利於工作的言行,甚至與黨的方針政策唱反調。 3、作風懶散。由於受處分的幹部多曾為單位領導、負責人,受處分後,一些單位的繼任領導或現任領導礙於面子或原來的關系,對他們的工作未作具體安排,有的即使安排了也只是打打雜,導致這些人成了單位的特殊人員,單位的各種工作責任機制和制度對他們缺乏制約,上班自由,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4、稱病賦閑。還有一部分受處分黨員幹部乾脆就請病假休息,工資、獎金、福利照拿不誤。 5、另謀「他」途。一些幹部受處分後,覺得自己政治上反正已沒有奔頭,就利用原來的關系,廣拓門路多賺錢。有的停薪留職,遠走他鄉;有的「身在曹營心在漢」,拿著工資忙第二職業;還有的乾脆自當老闆或合股參與辦酒店、辦商店、辦茶樓等。 受處分幹部的種種不良表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單位來看,主要是好人主義作祟,這些人所以能夠「躺」得住,與所在單位有直接關系。從社會來看,主要還是管理存在漏洞,執紀不嚴,跟蹤教育管理不到位。從受處分的人來看,主要是思想上存在誤區,不能正確面對自己所犯的錯誤。如果不加強教育管理,必然會帶來負面影響。首先,對其受處分的人成長不利。一些幹部受到處分特別是重處分後,認為前途渺茫,因此思想消沉,不思進取。其實,這些幹部如果能及時從中汲取教訓,努力工作,前途仍然光明;但若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影響荒度一生。其次,起不到警示作用。有些受處分後,不幹工作卻照拿工資、獎金、福利;個別地方對部分受處分幹部的監督約束力量不夠,甚至相對其他幹部還要弱些,使得這些受處分幹部比起其他人顯得更「瀟灑」、更「自由」,對他們的處分沒有起到應有的教育、警示效果。 第三,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少數幹部受處分後,怪話連篇,牢騷滿腹,到處散布一些偏激的言辭。有的挖苦、嘲諷其他同志,有的在單位和公共場合指桑罵槐,有的甚至詆毀組織,挑當今黨的方針政策的「刺」在社會上產生了很不好的影響。 二、強化對受處分幹部教育管理的建議1、加強教育,促進受處分幹部的思想轉化。一是推行教育談話制。在組織出面宣布處分決定以及處分期間,有關單位應找其認真談話。通過談話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作風等現實表現,對症下葯,提出希望和要求,教育他們正視自己的錯誤,甩掉思想包袱。二是推行集中教育培訓制。紀檢、組織、人事等部門可聯合舉辦受處分幹部集中教育培訓班,集中時間對他們進行黨性黨紀、政策法規教育,幫助他們切實增強政策法紀觀念。充分運用受處分幹部現實表現的正反典型,激發他們的勇氣和鬥志。三是推行自我教育定期匯報制。確定專人聽取受處分幹部的思想、工作情況等匯報,肯定其閃光點,指出不足。同時,加大對其家屬教育力度,讓家屬積極配合,幫助自己的親人提高認識,正確對待處分。 2、加強管理,明確對受處分幹部的要求。一應分配適當的工作。根據受處分幹部的個人專長,分配適當的工作,讓他們有事可干,也讓他們感覺到組織上沒有歧視他們,從而自覺地把份內的工作做好。二要嚴格考勤和請假制度。三要禁止其違規經商辦企業活動。四要嚴格監督。通過行政監督、黨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多種手段,對受處分幹部的現實表現進行監督,使這批特殊的幹部一改自由懶散的作風,腳踏實地地開展工作。 3、加強交流,改善受處分幹部的工作環境。適度的交流,可以為受處分幹部消除心理上的陰影,調動工作的積極性,重新激發他們的鬥志。在實際操作中,一是要突出交流的對象。根據受處分幹部的特長,交流到適合的單位、適當的崗位。二是要拓寬交流的渠道,採取多形式、多渠道進行交流,可平調到專業對口的單位或者下派到下屬單位。 4、加強考核,健全受處分幹部的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對受處分幹部的考核評價機制,有利於改變受處分幹部干與不幹、干好與干壞一個樣的局面,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一是要建立工作目標考核機制。做到職責明確,考核量化,賞罰分別。二是要把握考核的主要內容。在德、能、勤、績、廉中,要特別突出對思想政治表現和工作作風的考核。三是要豐富考核的形式。考核可採取平時考核與年終綜合考核相結合,民主測評與個別談話了解相結合,個人述職與實績考核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四是要正確運用考核結果。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好的,應及時解除處分;對那些表現特別突出,對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可以提前解除處分,按有關規定重新使用;對那些不思悔改、群眾反映強烈的人,要視其情節依紀再予處分。(本文作者系道真自治縣平模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⑦ 如何執行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的紀律規定

應該按照以下原則執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實事求是、堅持民主集中制、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條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7)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擴展閱讀

《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 黨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後,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的;

(二)黨紀處分決定或者申訴復查決定作出後,不按照規定落實決定中關於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的;

(三)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後,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系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的。

第六條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第八條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一)改組;

(二)解散。

第十四條對於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應當予以改組。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第十五條對於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對於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其中,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重新登記,並參加新的組織過黨的生活;不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對其進行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予以勸退或者除名;有違紀行為的,依照規定予以追究。

第四十三條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准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