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拆遷的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3項規定,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請求國家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並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於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決予以行政賠償時,賠償標准不得低於原告依照徵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徵收補償標准。原告請求賠償依照徵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獎勵,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違法拆遷的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並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後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
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於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
而且,此請求實效適用關於時效中止的規定,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並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後,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
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網路-《國家賠償法》
② 違法拆遷造成的損失怎麼補償
1、被徵收固定資產價值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廠房、辦版公樓等建權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產生的補償等;
2、因徵收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4、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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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請問拆遷辦違規拆遷犯法嗎
你好!
領結婚證本身是不違法的,至於拆遷房只要符合政府政策補助規定,應不屬於違反法律。畢竟你領結婚證是真的,也不是用假的結婚證。
④ 房屋被違法拆遷了,怎麼解決
首先要認定你的房子是否違法,不違法的話我們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他們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